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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5年01月05日
档案管理学
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包括以下几种:
1. 《关于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人事档案的内容、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要求等。
2. 《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了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督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整个档案事业的基础,也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和保障。
4. 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装订、保管、利用等制度汇编:这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5. 员工个人档案:这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记录员工个人的基本信息、学历、经历、绩效、奖惩等,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6. 档案材料清单:每份新归档的材料都必须进行登记,以便管理和查找。
7.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人事档案的存储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火、防潮、防鼠等方面的要求。
8. 档案备份制度:为了防止意外,人事档案必须进行备份保存。
以上就是一些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实际工作中可能还有其他具体规定。请根据实际情况查阅相关文件或咨询相关人员。
法律分析: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人事档案是用来记录和管理员工工作和个人信息的文件。一个完整的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 基本信息: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学历和资质证书:员工的教育背景、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
3. 工作经历:员工的工作经历,包括之前的公司、职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
4. 考勤记录:员工的签到、签退、迟到、早退、加班、请假等考勤情况。
5. 薪资和福利:员工的薪资信息、福利待遇、奖金、津贴等。
6. 奖惩记录: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包括表彰、奖励、警告、记过等。
7. 健康状况:员工的健康检查记录、疾病史、残疾情况等。
8. 员工合同和协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9. 培训记录:员工参加的培训活动、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10. 绩效评估: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评语等。
11. 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内部通知、调动申请、表彰信函等。
人事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员工的工作和个人信息,方便管理者进行员工绩效评估、薪资福利管理、员工发展规划等。同时,人事档案也需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传播。
我的人事档案被遗失了,事业编制,遗失档案的单位会承担那些责任
高校毕业生档案属 人事档案,是由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
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转换而来。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其学籍档案中须放人该毕业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真正能证明毕业生学习经历的就是毕业生的档案。档案里面有毕业生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形成的 人事档案大致内容包括:毕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定表、奖(惩)情况、学位授予证明、入党‘团’志愿书、学生登记表、新生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生军训登记表、普通高校诚信承诺书、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高校招生报名卡、高中毕业生档案等。
(一)有接收单位的高技毕业生档案的保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果有接收单位的,且该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 人事管理权限的,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毕业生《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邮递的方式邮寄到接收单位 人事部门。
如果毕业生的接收单位属于无 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则该毕业生的档案需要通过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来接收。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邮递的方式邮寄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领取、携带档案。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的保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已经毕业但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转入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也可由原就读的高校免费保留。如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回学校办理档案迁转手续的,学校应将其档案转至其生源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不想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准备出国的毕业生等,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档案放在省内任何一家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构托管。
人事档案存欲放在省内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于当年9月份以后持报到证及身份证,到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订档案管理合同,并享受 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各项服务。
(三)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应存放在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目前,毕业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对自己的 人事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有的毕业几年甚至十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有的还将档案放在家里,更有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等都要审查个人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信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象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在现实生活中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因此,有些毕业生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毕业生的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档案转换成 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以报到证签署日期为准),即可由所委托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签署日期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所委托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因此,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转递给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