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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6-27 15:21:48
548
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了根本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的6月9日
是第十五个国际档案日
宣传活动主题为
“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
今天
带大家一起学习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一)
国际档案日专栏|大家一起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何时颁布和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几章几条?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八章53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适用范围
本法第一条规定:“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档案的收集,是指档案馆、档案机构或者相关档案工作人员接收、征集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
档案的整理,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档案的保护,是指利用一定的设施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档案受到损毁,延缓档案退变和抢救、修复受损档案的活动;
档案的利用,是指利用者通过阅览、复制、摘录等方式使用档案的活动;
监督管理,是指档案主管部门对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工作提出管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的活动。
问: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及遵循的管理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问:档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问: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问:档案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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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了根本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的6月9日
是第十五个国际档案日
宣传活动主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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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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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一)
国际档案日专栏|大家一起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何时颁布和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几章几条?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八章53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适用范围
本法第一条规定:“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档案的收集,是指档案馆、档案机构或者相关档案工作人员接收、征集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
档案的整理,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档案的保护,是指利用一定的设施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档案受到损毁,延缓档案退变和抢救、修复受损档案的活动;
档案的利用,是指利用者通过阅览、复制、摘录等方式使用档案的活动;
监督管理,是指档案主管部门对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工作提出管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的活动。
问: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及遵循的管理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问:档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问: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问:档案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