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0月18日

档案整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界问答 > 档案知识 > 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

2个回答

匿名  ·  2022-07-21 15:43:37

414

全部回答(2)
  •   档案整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归档文件“件”的区分与修整

      首先是以我为本(以发文单位为主)。凡是本单位所产生的发文(红头文)必须归档,其它单位(包括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的来文,需要办理的文件(办件)必须归档,重要的文件材料应该归档,阅知类的文件可以不归档。

      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1.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2.正文与附件为一件(附件是指附属于正文之后的其他文件材料,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如附带的图表、统计数字,正文批准或发布的法规文件等等。一般来说,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如果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

      3.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对于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等不利于档案保管的文件(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书写的重要文件),以及使用中出现破损的文件,应复制后归档。复制件包括复印机制作的复印件以及手工誊写的抄件等。这些复制件应与原件作为一件)。

      4.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是一份文件的不同部分,前者往往包括贯彻意见及执行要求,后者则是具体内容,它们在发挥文件效力方面难以分割,因此也应作为一件)。

      5.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般每册(本)内容都相对完整,具有独立的检索价值,因此应按照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6、来文与复文各为一件(这是比较特殊的一种规定。“来文与复文”是对联系密切的来往性质的文件材料的概括性表述,也包括“去文与复文”,从文种上看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通知与报告等等)。

      7.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

      8.报告与批示各为一件。

      正文与文件处理单(文件在运转过程中一般都附有文件处理单或者拟办单、发文稿头纸,有的还附有领导批示的签批条等。这些表单真实地记录了文件的形成、办理过程,是归档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文件作为一件)。“为一件”是指在实体上装订在一起,编目时也只体现为一条条目。

      归档文件的整理工作,必须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排列方法强调按事由排列。

      归档文件按照不同年度、不同机构(问题)、不同保管期限等形成中的客观规律进行相对集中,维护不同文件间的有机联系。排列文件时,强调了“事由原则”,将同一事由形成的文件排列在一起,使文件间的有机联系得以充分体现。

      在装订之前,将全部文件梳理一遍,按照以上整理原则,将属于一件的材料放在一起,以便于装订,防止返工。

      二、文件装订顺序

      归档文件材料修整完毕,需要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装订材料重新加以装订,固定文件页次,防止文件张页丢失,便于归档后保管和利用的作用。

      装订前首先应将原有的订书钉、回形针等对文件保存造成影响的金属物品拆掉(原文件已使用不锈钢钉的保持原装订不动)。

      其次必须对它们进行排序。顺序如下: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有文件处理单的,一般放在最后;但如果已粘贴牢固的可放在最前面,这样可以作为首页加盖归档章,从而更好地保护正本的原始面貌。

      再次应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便于将来翻阅利用。一般来说,采用左上角装订的,应将左、上侧对齐;采用左侧装订的,应将左、下侧对齐。(建议管理文件类采用左侧装订,污染源种类采用左上角装订。一般一件装订两枚不锈钢订书钉为宜)

      装订以“件”为单位进行,对装订材料做统一规定,一般采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如文件太厚,则建议采用三孔一线。

      装订要求:装订用品必须是对归档文件无害,不影响档案的保存寿命。装订方式应能较好地维护文件的原始面貌。

      三、归档文件的盖章、编号、填写页数

      1.归档章的格式

      其规格为长80mm,宽20mm。分为均匀的12格。归档章设置的项目主要为编号项目中的必备项。

      2.盖章位置

      归档章一般应用红色印油加盖在归档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使用钢笔、蓝黑墨水笔填写内容,如果领导批示和或收文章占用上述位置,可将归档章盖在首页的其他空白位置,但以上端为宜。如果机关发文有签发单的,或收文有文件处理单的,也可放在最前面作为首页,这样可在其上加盖归档章,以更好地保护文件正本的原始面貌。文件首页确无盖章位置或重要文件须保持原貌的,也可在文件首页前另附纸页加盖归档章。归档章尽量不要压住文件字迹,也不宜与批示文字或收文章等交叉。

      3.按归档文件年度、保管期限和排列顺序分别逐件编号。以年度为界线,由全宗单位档案室集中整理归档的,一个保管期限编一个大流水号;由全宗单位内各部门分别整理归档的,每个部门内按保管期限分别编三个小流水号。

      4.每“件”文件的页数填写该件的实际有效页数。(注意不要用铅笔填写页号,要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笔填写或用号码机编页码)单面印刷的文件在正面右上角处填写实际页数;双面印刷的文件在正面右上角处及背面的左上角处填写实际页数;文件中出现与本文无关的页面(如: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纸张,用已经用过的纸张的背面印文件),须在上面用钢笔、蓝黑墨水笔批“Ⅹ”。上报等表格没有填写内容的页批“Ⅹ”(如已盖“此页空白”章的则不用“Ⅹ”),但要编页号,并计算页数。

      四、归档文件排列顺序

      归档文件的排列以“事由”为原则,即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事由可以是指一件具体的事,或一个具体的问题,或一段较紧密的工作过程。并且尽可能将关系密切的(如同一次活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列在一起。

      1.以年度为界线,按照年度—保管期限相对集中排序。(1)由全宗单位档案室集中整理归档的,一个保管期限从1开始编一个大流水号;(2)由全宗单位内各部门(即机构)分别整理归档的,每个部门(即机构)内按保管期限分别编三个小流水号。

      2.保管期限,按问题和内容确定保管期限;按永久、长期/30年、短期/10年的顺序依次编排。

      3.同一事由形成的文件排序按照文件的生成时间顺序序依次排列。

      五、装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视档案盒的厚度选择厚度适宜的文件,尽量做到文件装盒后与档案盒形成一个整体(即尽量放满档案盒),竖立放置时不至于使文件弯曲受损。

      2.按照排列的先后顺序依次装盒;一盒装满后,顺次装入下一盒即可。

      3.不同形成年度的归档文件不要放入同一档案盒。

      4.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要放入同一档案盒。

      5.由全宗单位内各部门(即机构)整理归档的,不同部门(即机构)的档案不要装入同一盒内。

      6.一件文件(如讲稿、书稿)太厚,一个平常的档案盒装不下,可根据文件厚度,选择厚度适当的同一种类档案盒装入盒。

    点赞
    举报
  •   按照“分批进行、先易后难、区别对待、严格程序”原则,对档案信息记载准确的,予以确认;对档案信息记载不一致、缺少一般性材料等情况较为简单且政策明确的,尽快认定处理;对档案存在缺少重要材料、重要信息涂改、真实性存疑等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认定处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对审核情况进行认真复核

      1、各干部科室登陆“XX省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对所有归口管理干部的审核登记表以及“汇总统计1”栏目中的分类情况进行复核,认真比照审核登记表、干部管理系统以及日常掌握的相关信息,存疑的须进一步复核干部档案,确保审核登记信息与分类情况准确可用。

      2、各干部科室审核发现登记或分类信息有误,对审核登记表和分类情况有修改调整意见的,及时与档案室沟通,统一在审核系统中进行更改,并登记更改内容等情况。

      二、对信息准确的进行确认

      1、各干部科室汇总信息准确的人员名单,按单位排序形成《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在审核系统中打印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下简称《任免表》)附后,于X月X日前按程序报分管副部长审批,X月X日前提交部务会研究确认(或与后续认定处理一起提交部务会研究)。

      2、对其中缺少一般性材料的,按单位排序制作《关于协助查找干部档案材料的函》(见附件3),列明清单,X月X日前交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3、干部所在单位于X月X日前补齐相关材料交归口管理干部科室。因历史久远或特殊原因无法补充的材料,由相关单位作书面说明。

      4、各干部科室于X月X日前将《任免表》(一式两份)转给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由其交干部本人签名确认后,于X月X日前退回归口管理干部科室。

      三、对信息不一致、真实性存疑的进行认定处理

      1、各干部科室汇总此类情况的人员名单,按单位逐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汇总表》,于X月X日前向分管部领导汇报。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各干部科室于X月X日前将初步处理意见函告干部本人或所在单位。其中,档案信息记载不一致且认定政策明确的,制作《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信息确认函》(密封);重要信息有涂改或真实性存疑的,制作《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反馈函》(密封),通知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后直接交给干部本人。缺少材料的,制作《关于协助查找干部档案材料的函》,列明清单,交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3、干部本人对我部函告的档案信息进行确认,对涂改或真实性存疑等情况进行说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X月X日前将确认或说明情况交归口管理干部科室。

      4、干部本人同意认定意见、承认涂改造假事实的,由各干部处汇总人员名单,制作《汇总表》,附《任免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真实性存疑的才需打印该表)等材料,于X月X日前分别报分管副部长审批,X月底前汇总提交部务会研究确认。X月初将《任免表》、《认定表》一式两份,通知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并交干部本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退回归口管理干部科室。

      5、干部本人不同意认定意见、不承认涂改造假事实或没有对存疑情况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由有关部领导及时进行约谈,视情况确定是否进一步调查核实。

      6、干部所在单位于X月X日前将补充收集的材料交归口管理干部科室,因历史久远或特殊原因无法补充的材料,由相关单位作书面说明。根据说明情况,确定是否进一步调查核实。

      7、对需要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个人原始户籍档案查询、出生时间涂改或材料造假等需技术鉴定的,各干部科室于X月X日前将人员名单和项目交干部一科,由干部一科于X月X日前统一联系省有关部门进行核定,X月X日前将核定情况反馈给归口管理干部科室。

      8、对需要到当地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的,由各干部科室于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派专人到当地开展实地调查。

      9、各干部科室根据材料补充情况、约谈说明情况、调查核实以及物证鉴定结果等进行综合研判。排除造假嫌疑的,在《汇总表》上填写调查核实和认定处理意见,附齐相关材料和《任免表》,于X月X日前按程序报分管副部长审批,X月底前汇总提交部务会研究确认。X月X日前将《任免表》(一式两份)交干部本人签名确认后回收。

      10、对存在造假嫌疑的,由相关干部处汇总名单,会同干部监督科进一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部领导审批后汇总提交部务会研究。处理完成后,归口管理干部科室更正信息,打印《任免表》,填写《认定表》,交干部本人签字确认后回收。(20XX年X月底前完成)

    点赞
    举报

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

档案扫描档案管理软件系统

TEL:1394908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