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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7-26 16:54:13
2567
档案数字化国家标准有一定的规范性,将引导档案数字化工作更加系统性的进行,档案数字化越来越普遍了,所以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什么问题,为了避免各种风险,国家制定了档案数字化国家标准。
国家档案局发布12项推荐性档案行业标准
近日,《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12项推荐性档案行业标准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档标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其中,《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和《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为修订标准,其余10项为新制定标准。目前,上述标准正在由国家档案局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备案。
此次发布的标准包括:《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纸质档案真空充氮密封包装技术要求》《明清纸质档案病害分类与图示》《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一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二部分:档案保存状况的调查方法》《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三部分:修复质量要求》《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上述标准由各起草单位向档标会申请立项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档标会发文向全国征求意见。起草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交档标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档标会审议。档标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这12项标准。经过修改完善,起草单位形成了标准报批稿,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审议通过,标准进入发布和备案程序。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的3部分标准,分别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近年来,档案服务外包社会需求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急需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事宜。2019年,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年会审议,决定将已送审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和已发布的DA/T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调整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3个部分,以提升档案标准体系合理性、系统性,方便档案工作者查用。
部分标准由国家档案局经科司牵头,多家单位参与制定。其中,《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规定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档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和第三方机构工作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规定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中的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信用评价与质量监督工作规范,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规定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相关方的工作,包括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信用评价与质量监督等要求,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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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3949083182
档案数字化国家标准有一定的规范性,将引导档案数字化工作更加系统性的进行,档案数字化越来越普遍了,所以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什么问题,为了避免各种风险,国家制定了档案数字化国家标准。
国家档案局发布12项推荐性档案行业标准
近日,《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12项推荐性档案行业标准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档标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其中,《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和《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为修订标准,其余10项为新制定标准。目前,上述标准正在由国家档案局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备案。
此次发布的标准包括:《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纸质档案真空充氮密封包装技术要求》《明清纸质档案病害分类与图示》《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一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二部分:档案保存状况的调查方法》《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三部分:修复质量要求》《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上述标准由各起草单位向档标会申请立项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档标会发文向全国征求意见。起草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交档标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档标会审议。档标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这12项标准。经过修改完善,起草单位形成了标准报批稿,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审议通过,标准进入发布和备案程序。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的3部分标准,分别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近年来,档案服务外包社会需求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急需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事宜。2019年,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年会审议,决定将已送审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和已发布的DA/T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调整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3个部分,以提升档案标准体系合理性、系统性,方便档案工作者查用。
部分标准由国家档案局经科司牵头,多家单位参与制定。其中,《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规定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档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和第三方机构工作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规定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中的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信用评价与质量监督工作规范,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规定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相关方的工作,包括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信用评价与质量监督等要求,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