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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2日
档案数字化加工
信息时代,档案数字化率怎么算,可以通过档案数字化OCR识别,数字化已成为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纸质档案扫描工作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然而,扫描所产生的电子档案实际上只是以图像形式存在的文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文本文件。也就是说,计算机只认识档案的外表,却不认识其内在文字。用户通过计算机只能看到档案的原貌,却不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引用、检索等操作,这无疑对将来的电子档案利用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考虑到档案用户的利用需求,若要得到真正文本形态的电子档案,使档案数字化工作更加有效、更加彻底,便要应用到OCR技术。
档案数字化率怎么算
第一条为加强数字档案馆的科学建设、安全运维和绩效管理,推动全国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其他类型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成立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测试专家队伍,负责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试指标表》),测试采用百分制。测试结果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达到90分以上认定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测试:
(一)尚未完成建立涵盖全部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
(二)馆藏纸质档案在50万卷以下但数字化率低于7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50-10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6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00-15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5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50万卷以上但数字化率低于40%的;
(三)尚未进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
(四)数字档案馆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第六条各单位可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自测试,自测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测试申请表》后,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试。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自测试90分以上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填写《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
第七条测试工作程序:
(一)申请测试。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测试申请表》,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试申请。
(二)现场测试。测试专家现场使用辅助测试工具,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系统进行测试打分。
(三)测试审批。现场测试工作结束后的30日内,将可认定为“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的测试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审批。
第八条国家档案局将适时通报全国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情况。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近日,档案局印发《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基于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对当前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在馆藏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管理、数字档案馆设施设备和应用系统建设、数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及数字档案馆建设制度、管理和条件保障5个方面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务实、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
针对目前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存在的应数字化档案范围界定不清,主次不分明,经费投入效率不高、踌躇不前等情况,《意见》对高质量推进馆藏档案“存量数字化”作出重点要求,明确了应数字化档案范围,强调纸质文书档案和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档案都应数字化。《意见》提出,要加强档案数字化质量与安全管理,构建覆盖全部馆藏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到2025年末,各馆应数字化档案的数字化率应达到80%,州(市)级馆的照片、声像档案数字化率达100%。针对各级综合档案馆电子档案接收、管理能力薄弱的现状,《意见》提出要推进原生电子档案单套制接收进馆,并明确到2025年末,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同时要全面实施纸质档案与数字化副本同步进馆制度。针对数码照片、音视频档案管理短板,《意见》提出要建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协调本级宣传部门、媒体等,建立新闻报道数码照片及电视新闻、专题片、纪录片等定期移交进馆机制。针对数字档案馆设施设备和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和新发展变化,《意见》强调要按照确保档案馆信息技术软硬件运行平稳有序、网络信息安全管控有力、加快推进共享利用的原则,合理构建数字档案馆设施设备体系。倡导在电子文件归档、移交接收和档案服务等领域,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资源建设“云档案”系统,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共享应用。针对部分地方在数字档案馆建设中存在的重“建”不重“用”的倾向,《意见》强调要建设革命历史档案专题数据库,档案数字资源要全量提供利用服务岗位使用,逐步实现利用者自主查阅开放档案数据,充分应用全国档案查询服务平台及“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网通办”等电子政务资源,着力推进“不到馆查档”和“馆际协同查档”服务。
下一步,档案局将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精心组织、创新方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数字档案馆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工作现代化,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