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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服务
我国档案机构包括: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 查看原帖>>
我国档案机构包括: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
从来就没有行政类档案这个界定。非说有的话,那应该是指在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日常行政工作中使用的文书归档保存而形成的档案。档案工作中广泛接受的分类是: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按说行政档案属于文书档案大类。具体指哪些文书材料这个不好定论,各个单位的归档范围不尽相同。
档案分类一般不会有专门的“领导”一类,因为档案分类的原则:按部门分或者按职责分,但是一定要统一,如果是按照部门分,那就全部按照部门分,如果是按照职责分就全部按照职责分。而领导是职务,从你的分类来看,就有点乱。所以,你就不知道领导那一类应该怎样归。楼上说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应该在人事这个大类里面在设:任免决定;领导讲话,应该根据领导讲话的内容归类,譬如:领导是在党务活动中的讲话,就放在党务类,是强调财务工作的讲话,就应该放在计财类,每个大类里还要分若干小类。如党务:1、党支部会记录;2、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党员3、培训;4、党费缴纳登记等。当然,如果单位不大,也可以不用细分。祝你顺利!
法律分析:行政单位档案分类标准如下: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法律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为使各部门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法。一、档案范围: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二、档案分类及编号:1、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1)行政类(2)财务类(3)人事类(4)业务类(5)工程类(6)拓展类2、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条第二款。3、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三、机要档案:1、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2、划分标准:绝密档案包括: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机密档案包括:(1)财务资料;(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3)公司经营情况;(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5)技术资料;(6)金额在5万-30万元的合同。秘密档案包括:(1)重要项目资料;(2)项目合同协议。四、档案装订:1、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2、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五、保存期限: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4)公司证照;(5)各级批文;(6)印鉴;(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9)年度财务报表;(10)技术资料;(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12)人事资料;(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十年保存:(1)会计凭证;(2)其他经核定须十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五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4、一年保存:(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5、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六、保管部门:1、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2、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总经办负责保管。3、股东会、董事会等资料由总经办负责保管。4、各部门均应指定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保管档案的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总经办,部门档案在规定时间移交总经办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七、档案移交:1、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总经办。2、公司章程,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总经办。3、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总经办。4、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5、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6、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7、《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总经办留存一份。八、档案调阅:1、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2、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总经办核准,但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4、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5、《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6、档案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7、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九、档案销毁:1、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2、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3、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4、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总经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5、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6
企事业单位如何进行档案分类
档案的整理工作就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
档案的整理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其系统的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的特点:一方面,就各个完整的档案综合体的生成及其全部流程而论,档案整理工作是由可以分解而又互相联系的若干内部环节( 要素) 组成的有机系统;另一方面,就特定的档案管理企业而论,整理工作的项目则因具体环境和档案状况而有所不同。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编立保管单位( 一般是立卷) 、案卷的排列和案卷目录的编制。
一、区分全宗
企业档案全宗是特定的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及其他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积累下来的,是由各种原始记录所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体系,其成分包括特定企业的各种门类、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确定一个企业的档案能否构成全宗,主要应研究它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组织人力资源上是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要具备以下条件:
( 1) 该组织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
( 2) 该组织是一个预算会议机构或独立的经济核算机构,自己可以编制预算或财务计划。
( 3) 该组织设有管理人力资源的机构或人员,并有一定的人力资源任免权。
有的立档机构并不完全具备这三个条件,其中最基本的是第一个条件,所以,具体区分档案全宗,应以此为核心,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地、辩证地运用其构成条件。
判定档案具体属于哪个全宗,关键在于确定档案的形成者——立档机构,即形成档案全宗的企业或个人。需明确的概念是,一个全宗的成分,包括该立档机构的各种形式和各种来源的档案。对档案的形成者必须准确理解,不能把档案形成者等同于文件作者。为此,首先要掌握全宗构成中的文件的基本类型。全宗构成不外乎内部文件、发文( 存本、原稿) 和收文三种类型的文件,应主要从此三方面着手,分别查明各自的形成者。立档机构的内部文件和发文,其文件作者即档案形成者,只要查明文件作者,就确定了所属全宗。立档机构的收文,其实际接受者就是档案形成者,而不是文件作者。只要查明了收文的实际接受者,也就确定了其所属全宗。
二、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对一个企业来说,企业档案分类是指根据企业档案的内容、性质、形成规律及相互联系,遵循统一的原则和要求,采用科学、适用的方法,对企业档案进行分门别类,从而使企业的全部档案成为一个条理化的、具有一定从属关系和平行关系的库藏系统。分类是企业档案整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管理企业档案的基本手段。它包括选择分类方法、制定分类方案、为档案材料分类( 文件的归类) 和案卷排列等具体内容。
具体来说,企业档案的分类方法主要包括分类标准的选择、分类标准的组合与分类层次的确定等内容。
1.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选择
分类标准有时被直接称为“分类方法” 。由于企业档案类型复杂,所以其分类标准也有很多。
( 1) 职能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反映的管理职能分工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是企业档案分类原则的重要内容,所以各类企业在档案分类中,均将职能分类标准应用于一级类目的设置。
( 2) 问题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反映的问题性质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有助于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 3) 组织机构分类标准,即企业内部设置的组织机构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客观地反映企业内部各个机构的工作活动的历史面貌,保持企业中同一内部机构形成的档案材料的完整。
( 4) 年度分类标准,即按文件形成或处理的所属时间阶段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能够反映企业有关管理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便于掌握,简便易行。
( 5) 型号分类标准,即按产品或设备的种类与型号划分企业的产品档案或设备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将同一型号的产品或设备的档案材料集中,反映一个型号的产品或设备的全貌及其内部的结构隶属关系,便于按型号成套地利用有关档案。
( 6) 课题分类标准,即按独立的研究课题来划分企业的科研档案的类目。它可以使同一个研究课题的档案材料成套地集中在一起,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一个研究课题的全部活动与历史过程,便于按课题查找利用有关档案。
( 7) 工程项目分类标准,即按独立的基建工程来划分企业的基建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反映一个工程项目的全貌,便于按工程项目查找和利用有关档案。
( 8) 专业性质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涉及和反映的专业性质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便于企业从专业性质的角度查找、利用有关档案。
( 9) 档案形式分类标准,即按档案文件的外形、名称及制作载体等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使同一名称、同一形式、同一载体的档案材料得到集中。
2.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组合
当企业档案的分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层次时,就要采用分类标准组合的方法进行档案分类,但这些分类标准的运用是有先后次序的。当一个分类标准得到最先采用时,那么企业的档案材料必然会优先按照这个标准加以集中。所以,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组合,实际上是要解决按什么分类标准集中企业的档案材料,形成怎样的企业档案分类体系,为企业档案提供何种检索途径的问题。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组合的具体方法如下:
( 1) 企业档案一级类目设置方法。一级类目是企业档案分类的第一个层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规定,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设置九个一级类目: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领导员工档案类。但这不是绝对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调整。如一些特大型企业或是生产程序特殊的工业企业,如冶金企业,可以根据各自档案构成的特殊性,适当增设有关的一级类目;而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档案数量,减少或合并有关的一级类目;对于一些非生产性的企业,如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特殊情况,增设有关的一级类目。
( 2) 企业档案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设置方法。企业档案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同一级类目一样要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的分工。
3. 企业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
企业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要根据企业性质、档案种类与数量等多种因素来具体确定,没有一个绝对模式。
( 1) 不同性质企业的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方法。规模较小的企业,因管理单纯,工作内容不复杂,形成档案数量少,所以分类时,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适当简化分类层次,必要时可以只设置一级。相反规模大的企业,档案的分类层次一般为三级甚至四级。
( 2) 同一企业的不同门类的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方法。这种方法是由工作性质与任务以及档案的数量与规模决定的。如商业企业中,其经营管理档案体现着这类企业的基本职能,其工作复杂,档案数量多,所以,可能需要划分三级或三级以上,而它的设备档案仅是企业的辅助职能,所以,只划两级就够用了。
三、编立保管单位( 立卷)
案卷是按照一定的主题、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编立的,是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文件的组合体。它既是档案的保管单位,也是档案数量统计和一般检索的基本单位之一,是组成全宗的基本单位。现行企业的文件立卷工作在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但档案部门应该对立卷工作予以协助和指导。
四、案卷排列
指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每类案卷的前后次序和存放的位置,保持案卷与案卷之间的联系。其排列方法有多种:
( 1) 按照案卷所反映的工作上的联系排列。
( 2) 按照案卷内容所反映的一定问题排列。
( 3) 按照案卷所属起止日期( 时间) 来排列。
( 4) 按文件的作者、收发文的单位以及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地区排列。
根据档案的形成情况和用途,一般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人事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印章档案等。另外对于一些专业性、业务性较强的业务,也可以建立专门档案,如:税务档案、工商档案、诉讼档案、公证档案、海关档案等等.
人事档案的种类主要有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全面性.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核)、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2)现实性.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闻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3)真实性.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4)动态性.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5)流动性.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6)机密性.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请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面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密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抖,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扩展资料:
档案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有层次的区分,并形成相应的体系。
广义为档案概念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档案检索分类的总称。这 3种分类的功能各有侧重,概念分类主要为了具体认识档案,实体分类主要为了科学管理档案,检索分类主要为了准确查寻档案。狭义指全宗内档案分类。
即档案整理的分类,它仅是档案实体分类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档案分类是多种角度、多层次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比较复杂,一直有多种意见,是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档案分类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