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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23日
档案整理服务
建设工程照片资料档案归档整理方法
工程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文字、表格、声像,图纸等各种载体材料,它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建设工程照片资料档案归档整理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 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作为档案责任人应在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参建及管理各方形成工程照片资料的义务,明确工程照片汇总的归档单位,落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档案员及技术负责人。
二、 归档形式
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归档时将施工全过程的照片档案以电子档案光盘形式进行归档。
(1)数码照片原始分辨率应不低于600万像素,电子文件采用 TIF或JPG格式。
(2)普通照片需进行数字化扫描成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600万像素。
(3)建设单位档案员在《城建档案在线业务指导系统》上进行项目登记后可下载《竣工项目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工具软件》,在施工过程中实时收集整理工程照片。
(4)归档照片电子文件采用光盘介质存储归档,按规则整理完成后,制作光盘一式三份归档。。
三、 归档内容
1、 开工前:
(1)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包括已有建(构)筑物情况。
2、 基础工程:
(1)基础范围及相对位置关系。
(2)地质土壤情况,特殊地基处理措施等,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
(3)基础类型及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特殊施工技术工艺等。
(4)基础隐蔽工程,包括钢筋、管线、预埋件、防水设施等。
(5)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等。
3、 主体工程:
(1)主体工程施工过程。
(2)隐蔽工程包括钢筋结构、水电预埋管线等。
(3)砌体、砼、构造柱、抗震避雷设施等。
(4)主体结构布局特点、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
(5)屋面工程及防水、保温、防腐工程工艺现场。
(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情况。
(7)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4、 竣工部分:
(1)建筑外立面及景观拍摄:要求完整反映建筑物全貌,其中至少三张全景照片必须能代表该建筑物特征。
(2)室外环境及市政工程拍摄:要求反映主入口、小区环境、市政道路、后三通设施、管道阀井等配套设施。
(3)消防设施:室内外消防通道、室内外消防设施。
(4)室内:大厅、主要通道、楼梯等。
(5)上人屋面:屋面防水及细部构造,避雷设施、屋面水箱及管道等设施。
(6)水暖电设施:给排水管道等外露节点、电器控制设备。
5、 其它
(1)关键技术、关键部位;
(2)开工、竣工仪式;
(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砼灌注、屋面、质量事故、竣
工后新貌为竣工照片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
四、 质量要求
图片清晰、主题明确、过程清楚、内容真实。
1、图片清晰:在手持拍摄不能满足照片清晰情况下,应使用三脚架拍摄。
2、主题明确:所要反映的拍摄内容应表现在照片主体位置。
3、过程清楚:施工阶段要反映施工过程,竣工阶段要有明确的'拍摄路线,通过照片体现相关专业设施,从局部到整体、从内到外体现建筑工程竣工实景。
4、内容真实:拍摄有代表性的内容,不能以偏概全,不得错拍项目或交错成果。
五、组卷要求
1、组卷排列形式:
建设工程竣工照片按形成顺序及工程施工顺序排列,同一阶段按从局部到整体、由内到外的原则排列,采用《竣工项目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工具软件》进行组卷整理。
2、数码照片光盘编制:
采用《竣工项目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工具软件》为数码照片文件命名,按数字-文字.后缀(01-场地原貌东南部.jpg)形式,数字为排列序号,文字为照片内容标题,系统辅助填写题名、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人等要素。进行组卷整理后系统生成《数码照片档案归档目录及备考表》。
3、数码照片档案封面制作:
(1)归档光盘的标签面应为可书写型油墨印刷或打印。所使用的油墨应通过光盘耐候性试验。
(2)归档光盘盘面标签样式及内容:盘面应标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刻录日期、档号、套别。
(3)归档光盘盒封面标签样式及内容:封页应标注归档类别、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档案编号条形码及特征立面照片,封页背面标注光盘档案备考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报送单位、档案员姓名及编号,建筑面积、幢数、幢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立卷人、刻录日期等。封底应标注归档类别、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特征照片全景。
4、编制立卷:
编制立卷工作由报验单位负责,档案标签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填写。
文件一般是有保存期限的,先按年份分开,然后按类别分,制作目录以及电子目录。照片属于特种载体档案,要有照片和电子版的,还要有底片。按活动分,完整的,一步步来,按照活动顺序来..
法律分析:文件应完整、客观地记录。对于若干张数码照片则需选择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数码照片作为一组归档。数码照片为JPEG、TIFF、RAW格式,数码录音文件为WAV、MP3格式,数码录像格式为MPEG、AVI格式。重大活动有宣传报道的,应将于拍摄内容相关的宣传材料电子版一并归档。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 归档要求。(一)归档的音像电子文件应齐全、完整,记录客观、系统,主题明确、画面完整、音像清晰。(二)数码照片应是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未经过裁剪、修饰等操作。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数码照片,应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数码照片作为一组归档,反映同一场景的数码照片一般只归档一张。(三)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为素材,遵循活动时序与客观事实编辑制作的电子文件也应收集归档。(四)音像电子文件应以通用或长期保存格式归档。数码照片为JPEG、TIFF或RAW格式,数码录音文件为WAV、MP3格式,数码录像文件为MPEG、AVI格式。(五)音像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由移交人员和档案部门共同进行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以及病毒感染的鉴定和检测,并办理移交。重大活动有宣传报道的,应将与拍摄内容相关的宣传报道材料电子版一并归档。
国家档案局对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你可以参考一下(此文件来自“干部人事档案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 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 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 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 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 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 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 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 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 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第十二条 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第三章 电子档案接收
第十三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接收、检验、迁移、转换、存储等工作。
第十四条 电子档案接收的主要流程是:检验电子档案数据、办理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数据、著录保存交接信息、迁移和转换电子档案数据、存储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十五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第十六条 电子档案检验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见附件3),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各自留存一份;《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可采用电子形式并以电子签名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将电子档案交接、迁移、转换、存储等信息补充到电子档案元数据中。
第十八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迁移和转换前后的一致性进行校验。
第十九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载体保存5年以上。
第二十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对电子档案载体应当按照DA/T 3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和DA/T 1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进行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其他单位和档案馆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传统的照片档案是由底片、照片及文字说明构成的。一、底片。底片分为原底片和翻版底片。原底片是指照片在形成过程中,最初产生的底片,它是照片档案的原始材料,也是照片档案中的重点部分。翻版底片是为了保护原底片,重新翻拍照片而形成的底片,又称为复制底片。作为一般单位,大多保存的是原底片。而重要的、非常珍贵的照片,应同时形成或保管原底片和翻版底片。二、照片。是通过底片洗印而成的,与被摄对象是一致的。归档的照片档案除有底片外,还要有照片。照片易于辨认,是照片档案的重要构成。三、文字说明。是照片的题名、文字补充和说明材料。一张照片,如果缺少文字说明,再珍贵,其使用价值也大为逊色。尤其是历史老照片,由于事过境迁,后人无法辨认和了解,将不能准确地揭示和表达出事物的本来面目。所以照片和文字说明是相辅相成,互不可分的整体。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资料;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资料。4.涉及本公司权益的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1、照片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2、归档对口部门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照片资料 照片档案分为二类,一类为工程类,一类为综合类。两类档案档号构成方式不同。1、综合类排列编号方法:按照形成年度、张号分别排列装册,一年一个流水号。档号由声像档案代码、档案类别代号、年度、张号组成。2、工程类由一级类目代号、二级类目代号、项目代号、张号组成,用“-”连接。3、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4、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5、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3)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备注:目录:1、照片档案:照片整理时,应注明拍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等。卷内目录如下: 照片号/底片号 题 名 拍摄时间 拍摄者 备 注 ZP·2012-119 20050709 照片档案标签 照片号/底片号 参见号 文字说明 拍摄时间 20050421 摄影者
法律分析: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 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法律依据:《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 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分门别类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 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