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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工程档案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保证电力工程数据的完整、准确、安全、可靠,提高电力工程档案资料利用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电力工程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档案资料管理的原则:保密原则、科学管理原则、便民利民原则。
第四条 档案资料管理的目标:实现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利用、传承。
第五条 档案资料管理的内容: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传承。
第六条 档案资料管理的职责:各级电力管理机构和电力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档案资料管理职责,确保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档案资料管理的监督: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对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章 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八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涉及电力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改造、扩建、技术改造、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方式:收集分为主动收集和被动收集。主动收集是指收集者主动寻找、收集电力工程档案资料;被动收集是指收集者在电力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改造、扩建、技术改造、环保、安全等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电力工程档案资料。
第十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责任:电力工程涉及的各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责任。
第三章 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一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内容: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包括文件分类、文件目录、文件检索、文件归档、文件修缮、文件保管等环节。
第十二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标准: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电力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责任:电力工程涉及的各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责任。
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保存
第十四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存场所:电力工程档案资料应当保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档案库房中。
第十六条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存责任:电力工程涉及的各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保存责任。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步骤
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在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飞速发展,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因此要对电力工程基建档案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才能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综合市场竞争力。为了能够解决当下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模式中的一些问题,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施对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前期文件方面的管理办法
在电力基建工程前期中的文件中主要包括研究阶段、申报工程阶段等过程所产生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是确保施工过程合法进行的重要文字依据,同时也是确保后期基建工程项目顺利施工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对电力基建工程前期各类文件的管理力度。在资料收集、管理过程中由于经手人员较多、用时较长等问题,因此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具备较高的责任心、耐心、素质。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及时掌握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依据施工过程中产生文件的时间对资料进行有序、妥善的管理手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上报,从而实现对电力基建工程前期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措施。
招投标阶段档案方面的管理办法
在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由于其参与招标、投标的企业过多,因此对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阻碍。在这个阶段中要进行归档的文件种类极多,其中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澄清文件、平分文件等,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对其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便会出现签字不规范、资料收集不完善等问题,从而对后期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因此在招投标阶段要想有效提升对基建工程档案的妥善保管,便要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档案管理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并对企业自身的情况充分了解,对涉及到基建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要充分掌握,尤其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细节例如文件签字、功能表等要对其进行有序的管理,还要注意签字、功能表等细节的操作规范。如果档案管理人员由于特殊原因并未能参与到招投标的过程当中,在活动结束之后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并进行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并对其进行登记、分类、归档等操作。
施工设备资料方面的管理办法
在对电力基建工程施工设备方面资料进行管理过程中,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加强与施工设备采购部门的沟通,并充分了解工程所用设备的生产商情况、设备参数数据,要编制出设备采购的台帐,同时要将施工设备的订购合同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施工设备进场之前的检测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也要参与其中,并收集相关有关施工设备的检测资料,之后对资料分类、等级、归档,实现在施工设备采购过程中所产生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策略。
施工材料合同的管理办法
施工材料是决定电力基建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管理的时候,首先要与施工材料采购部门进行沟通,并掌握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进场检验的全部过程,对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合同、运输物流单、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要进行仔细核对、分类、收集、归档。同时还要对施工材料相关合同中的盖章进行确认,要保证盖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合同内容中有无错误、遗漏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纠正。只有加强对施工材料方面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力度才能提升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的整体施工质量,并有效节约电力企业的施工成本,为电力企业全方位综合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施工资料、安装文件的管理办法
要利用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对基建工程中的施工资料、安装文件进行妥善管理,从而保证在电力基建工程竣工后能够对相关文件顺利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要想对施工材料、安装文件进行有效管理,便要做好一定的档案资料累积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来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强化、记录等工作,并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出监管职能,要对电力基建工程项目中的监理、施工企业材料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出现不合理的管理情况要及时制止并纠正,才能实现对电力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符合归档要求,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设施维护及改建、扩建中的作用,保障邮电通信建设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从建设工程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 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是邮电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邮电建设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邮电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维护邮电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提供有效利用。第四条 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以邮电部为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为骨干,地(市)、县邮电局及其他邮电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管理网络,保证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电系统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产生档案资料的综合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分工与职责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确定一位领导主管工程档案工作,检查、研究、解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凡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设置档案室或专(兼)职档案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及项目建设中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凡兼职档案员要以此项工作为主。第七条 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要掌握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并对所辖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从工程立项开始,就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建设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建设工作程序、纳入工程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更改、立卷、归档与工程建设同步。第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应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备必要的设备。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安装、设备供应等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应将档案资料的要求、套数、交验等问题列入合同。第三章 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归档保存的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符合归档要求。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参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4号文件及邮电部(1987)厅发字8号文件执行。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二)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三)竣工图按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2)建发施字50号文件规定绘制;要做到竣工图图物相符,技术文件材料图样清晰、字迹清楚,不得用易褪色变质的材料书写、绘制。
(四)案卷要求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按形成规律排列有序。各单项工程文字材料按项目、竣工图按专业分门别类合理地组成若干卷册。
(五)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建设依据文件只有一份时,由主送单位存档。红线图、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只有一份时,必须存建设单位,其它单位根据需要存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单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第十四条 案卷质量要求:
(一)案卷构成规范参照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执行。
(二)案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右上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三)设备随机资料已装订并利于长期保存的可保持原样,不须重新装订。
(四)外文资料题名要译成中文,案卷脊背须标明档号。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验收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验收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须与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如果工程规模大,产生的档案资料多,也可在工程初验后,竣工验收前进行档案资料的预验收。
怎样整理电力企业的档案
(一)对基层档案管理的认知不足
供电企业在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过程中,该项工作主要由档案室来负责,基层档案管理工作重点在于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基层档案加以收集,进而提升档案的价值。
在基层档案中,包含了业务资料、批复性文件和岗位人员的变动等资料加以归档和管理。然而,部分供电企业对基层档案管理够工作的认知不足,在收集资料过程,常常存在重要资料短缺的现象,在对基层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期间也存在诸多问题,因而未能充分发挥供电企业档案室的重要作用,降低了基层档案的价值,促进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在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过程中,档案人员的素质与基层档案管理质量息息相关,供电企业在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期间,档案管理人员要对不同类型的文件进行立卷、归档和管理等,并且基层档案资料具有较强的价值,所以基层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因此,供电企业必须具备优秀的基层档案管理队伍,才能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然而,有些供电企业在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期间,由于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导致档案管理人员对基层档案进行管理时,因而降低了基层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对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基层档案管理方式不完善
从当前部分供电企业基层档案管理现状来看,在基层档案管理方式上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尤其是信息技术水平与网络技术水平等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档案数字化建设利力度不足,未能将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与基层档案管理工作有机整合在一起,因而在降低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并且对档案资源开发与利用期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从而不利于供电企业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档案概念:
v是指从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使用)全过程形成的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
v项目文件是指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内容包括:立项审批文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材料、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合同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设备文件、财务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
二.基建档案工作基本要求:
一、熟知基建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二、建立健全基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采取措施,加强前端和过程控制
四、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档案的预验收工作,这是保证档案质量的重要步骤。
三.建立“四纳入”制度,是指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1、纳入项目法人制,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达标考核内容之一)
2、纳入合同管理制,充分发挥合同的法律作用(档案专项验收考核内容之一)
3、纳入工程监理制,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手段作用
4、纳入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同步管理
v主要措施体现在档案工作的“三同步”、“三参加”。
四.档案工作法规:
1、《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
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
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档发字[1997]15号)
4、《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档发字[1997]20号)
5、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2006]2号)
五.档案工作标准(主要)
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
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GB/T 11822-2000
v电力档案工作标准:
1、《电力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版)》(工程档案篇)
2、《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
3、《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DL/T5229—2005
v建设部档案工作标准:
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六.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法人主体,对各参建单位负有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计划和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考核措施,实施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主要职责:
1、落实领导责任制,组建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参建单位参加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标准和规范;构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对建设项目的文件形成、档案编制、验收与移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指导和检查。
2、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办法》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将建设项目各阶段档案工作进展和变化情况,以及项目档案验收情况,报送国家或地方档案管理机构。
3、对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施工管理性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生产准备及试生产等阶段形成的文件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4、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竣工档案进行检查、验收,并汇总统一编目,编制档案检索工具。
5、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规定,组织申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