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13949083182
查档咨询:13949083182
服务业务:13949083182
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5日
工程档案管理
1. 确定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内容: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要求,确定需要建立的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验收报告、技术规范、质量检测报告等。
2. 设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命名规范、存储方式、借阅、查阅和保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系统,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方便档案的查询和使用。
4. 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纳:将工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纳,按照时间、项目、工程阶段等方式进行分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5.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为工程档案建立专门的存储室,采用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对档案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明确借阅和查阅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的不丢失和不泄密。
7. 档案的销毁和转移:对于已经过期或者不需要保留的档案,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者转移,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关于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及时、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该如何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呢,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 工程档案管理的意义
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它是传承城市人类文明的载体,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原始、真实记录,是宝贵的信息资源,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是城市建设的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在城市建设各项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工程档案是积累城市建设经验,进行城市建设技术储备的手段,是城市建设活动的产物。城市建设活动的成果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建筑物实体,一是工程档案。工程档案真实地记录了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记载了人们的工程思想、技术、经济。因此它是储备工程技术、工程经验的工具和手段。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来说,如果它拥有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工程档案资料,就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它有比较雄厚的工程技术基础。反之,它的城市建设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2)工程档案是进行城市规划工作的基础。城市规划就是对城市或城市中各种要素,根据城市的现状、条件和基础、特色、各方面的动态变化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科学的、长远的预测和设想。通过论证、编制规划方案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布置。在城市规划中不仅形成了大量的工程档案,而且工程档案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基础。
(3)工程档案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现代化城市是一个综合的、整体的概念,它包括的内容很广泛、很复杂。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小城镇,几年、十几年后将建设成为初具规划的城市,甚至成为举世瞩目的大都市。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矛盾也将呈现出来,为了解决诸多的矛盾,城市立体化程度越来越高,地下、地上空间利用率越来越高,除现有的各种管线外,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各种隐蔽工程越来越多,而对这些工程的维护、管理、改建、扩建,单靠所谓的活档案——人的记忆是不行的。人会变化,要调动、要衰老,记忆力要衰退、要死亡,而工程档案则是城市建设科学资源储备的宝库,是各种隐蔽工程的眼睛。只有以工程档案为依据,才能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克服盲目性,避免浪费和损失。
(4)工程档案是城市防灾、减灾和战后重建的重要依据。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抢修、重建,工程档案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俄罗斯警方成功解救被恐怖分子扣押在娱乐城的几百名人质,就是查阅了大量工程档案,利用该建筑物现有的通风管道向娱乐城中吹药,使恐怖分子失去战斗力,人质得以解救。
实践证明,如果能合理、充分利用工程档案,就可以对城市进行合理开发,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设计、施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 如何做好工程档案的管理
工程档案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管理工作首先要从管理本身的四个基本特征出发:即管理的载体是组织,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管理的任务是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而人是管理的第一要素。
(1)要完善法规,依法治档。《莱西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的,这是政府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极大重视和支持,对新时期的城建档案工作做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为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定》明确了三项制度:即档案预验收制度、档案进馆时限制度和档案执法制度,将档案的预验收、备案、报送时限和执法要求以政府令的形式纳入规划、建设、管理程序中,从根本上保证了工程档案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因此在工程档案管理中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提高大家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完善规范各种制度,理顺各种程序,严格把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工程档案在新时期的依法治档。
(2)详实的业务规范是从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无形的道德底线规范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档案”这样有形的、原始的、真实的依据性文件更需要一个统一的、顺应社会发展和变革的标准来指导我们的行动。我们根据工作中长期使用的《莱西市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细则》、《莱西市工程管线档案管理细则》和国标《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行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编写了《莱西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并将声像档案整理、档案信息著录、信息整理等内容补充进来,符合城市现代化发展、数字化建设的需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实现工程档案馆由微观操作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为我市的信息现代化管理夯实基础。我们应该熟练掌握和运用该《规范》。
(3)“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工程档案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信息社会对信息传播也是迅捷的,我们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渠道及时将工程档案的有关信息传播出去,特别是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工程档案专业网站,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职责,让大家都来了解它、关注它、重视它,熟悉并能很好地掌握它,并通过人机互通,实现网络交流,及时沟通信息,完善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二是以人为本,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专业队伍。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离不开现代化的人才,高水平的工程档案管理也离不开具有综合素质的管理人员。这就要求对内,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专业理论学习,懂技术、会管理、业务精,并取得相应的管理资质、持证上岗;对外,定期举办工程档案管理的集中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各种文件、标准的讲解、培训工作。实践证明,集中业务培训是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它时间短、见效快、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能大大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工程档案的管理能力,对工程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深入现场,做好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服务工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发挥城市多功能作用的关键,它关系到国计民生,又体现着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在主动做好对重点工程业务指导、现场跟踪服务、档案接收工作的同时,还要对登记在册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清查、摸底,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创出新路子。四是注重对工程档案信息的反馈。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对工程档案的管理也必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要想做好这方面的衔接,就要深入工作实际,了解工程状况,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即新的项目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方式,减少了哪些工作环节,同时又改进了哪些工艺,增加了哪些程序,形成了哪些与之配套的新的表格资料,及时将相关的信息从基层反馈到管理层,并通过汇总、提炼再补充到相应的规范中,进一步做好对工程档案的管理。
综上所述,做好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关键在于人,充分发挥人的潜力,使之能更好地为工程档案事业服务。 通过对工程档案的管理、编研、开发和利用,必将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给水、排水、燃气、工业、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沟)道和电缆。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接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接收、鉴定、统计、保管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二)负责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和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三)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服务。第五条 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批准手续时,应将批准情况抄送市城建档案馆并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批准情况。第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施工。设计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第七条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交由具备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幅分幅和编号应符合规定。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给予配合。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批准文件;
(二)竣工测量原始记录;
(三)地下管线成果表;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含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局部图)。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第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或者维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第十条 地下管线废弃不使用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自废弃不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第十一条 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接收区立项或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于接收后一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第十二条 多种地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报送;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各管线建设单位各自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分别报送。第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应进行即时查验。对报送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第八条规定要求的,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收件凭证。第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建设单位报送以及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将数据录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可由市城建档案馆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施工中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未作记录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未按本规定报送档案资料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主要步骤为:系统排列和编目、局部调整、全过程整理。
在正常条件下,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各机关按照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
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对必须接收和征集的零散档案,进行包括整理工作全部内容的系统化和编目。
扩展资料:
档案整理要求:
1、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
2、这 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
3、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
4、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整理
第一条 市集中统一管理的城建档案范围:
一、城市基础档案:城市历史沿革、城市地形地貌,城市经济、技术、人口、文教、卫生、科研、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勘测、测绘等图纸、图表、图片、照片、影片、统计资料、文字材料、录音带、录象带等。
二、城市规划档案: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分期规划、国土规划、各专业规划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三、城市管理档案:征用土地执照、建筑执照、建筑用地现状、抗震加固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四、市政工程档案:主干道、干道、大中型桥梁、立交桥、重要的涵洞、隧道、暗渠工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污水处理工程、江堤、护岸、江河治理设施方面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五、公用设施档案:
1、引水工程、净化工程、水厂以及管径七十五毫米以上的供水管线、消防设施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2、跨越市区的特高、超高、普高线路,地下电缆、市区架空线、调度楼和一、二次变电所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3、城市照明的地下电缆、架空线路(主要街、路)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4、通讯电缆、架空线路(干、支线)、机房、微波、广播、电视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5、供热管线、加压站、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及管线工程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6、供气管道及设施方面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7、电、汽车线路及沿线工程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8、公共厕所及垃圾场(站)的设置图。
六、园林及古建筑档案;古建筑、古遗址、革命遗址、革命纪念性建筑、城市雕塑、名人故居、公园、绿地、苗圃、名花古树等方面的图纸和文字材料。
七、交通运输档案:穿越市区的铁路、铁路区域的总平面图及地下管网、车站、货场、桥涵、隧道和公路、公共交通、客运站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八、工业建筑档案:电厂(站)工程,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省营厂、矿的全厂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市属较大的厂矿总平面图及地下管网的竣工材料或现状图、文字材料。
九、民用建筑档案:
1、住宅小区建筑,市直管六层以上住宅楼、公寓楼、企事业单位八层以上住宅楼、公寓楼的竣工材料;
2、各级机关的办公楼、科研楼、试验楼、会议室、俱乐部工程的竣工材料;
3、大中专院校,普通中学、重点小学的办公楼、教学楼工程竣工材料;
4、文化馆、体育馆、游泳池、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工程的竣工材料;
5、商店、商场、旅店、饭店、冷库、服务楼、浴池、宾馆、粮油库等工程的竣工材料;
6、医院、血库、药库等工程的竣工材料。
十、人防工程档案:地道、坑道、地下室及穿越市区的地下军事工程的竣工材料。
十一、环境保护档案:环境监测、环境治理工程的竣工材料,环境治理统计材料,环保科研成果材料。
十二、建筑设计、施工档案:标准设计,先进性、典型性设计全套材料;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全套材料。
十三、城建科研方面的成果、统计材料和城建法规文件。
十四、各县及郊区总体规划全套材料。
十五、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目录。第二条 各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健全城建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做到每一项工程竣工后,将城建科技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系统整理出三套,组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填写保管期限和注明密级,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两套,然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第三条 凡在吉林地区内建设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均须按原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及时编好竣工档案。不能编制竣工档案的施工单位,不准招标和投标,不准进行建筑施工;对能编制竣工档案而不编制或不认真编制竣工档案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给予罚款。第四条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在审批用地和签发施工执照时,应在批件和施工执照中写明编制、报送竣工档案材料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征用土地和领取施工执照前,要向市城建档案馆预交竣工图保证金,否则不得开工;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要通知本单位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参加验收,交接竣工档案;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要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参加验收,审核竣工档案。没有竣工档案或没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验收书上签字的工程,不算竣工,建设银行不予结算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