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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5日
工程档案管理
1. 项目概述
- 项目背景
- 项目目标
- 项目范围
- 项目计划
2. 合同和协议
- 项目合同
- 项目协议
- 工程变更通知
3. 设计文件
- 设计概念
- 设计草图
- 建筑图纸
- 结构图纸
- 机电图纸
-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 工程施工文件
- 工程施工计划
- 工程进度表
- 施工图纸
- 质量计划
- 安全计划
- 环境保护计划
5. 质量保证文件
- 质量控制计划
- 质量检查记录
- 质量问题报告
- 质量改进计划
6. 安全保障文件
- 安全控制计划
- 安全检查记录
- 安全问题报告
- 安全改进计划
7. 环境保护文件
- 环境控制计划
- 环境检查记录
- 环境问题报告
- 环境改进计划
8. 设备和材料文件
- 设备和材料清单
- 采购订单
- 交货记录
- 检验报告
9. 支付文件
- 合同支付记录
- 竣工支付记录
- 变更支付记录
10. 项目管理文件
- 会议记录
- 问题解决记录
- 变更请求记录
- 决策记录
11. 竣工文件
- 竣工验收报告
- 竣工图纸
- 竣工文件清单
- 竣工文件存档位置清单
法律分析:—类:履历材料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4、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材料;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第二类:自传材料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首先应根据资料的多少进行分类、分卷:土建资料类、电气资料类、给排水及采暖资料类;1、施工管理资料卷;2、施工技术资料卷;3、施工测量记录卷;4、施工物资资料卷;5、施工记录卷;6、施工试验资料卷;7、过程验收资料卷;8、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卷。卷内总目录就按以上8卷进行就可以了,如果同类表格超过3页应编制卷内分目录表。注意: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试验资料应采用资料软件内的规定的分目录表。
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C01项目经理部
目 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
2 制定依据... 1
3 编制内容、顺序及分工... 1
4 工程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
5 工程档案立卷归档要求... 3
6 工程档案存放 . 5
7 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质量终身制... 5
8 组织机构... 5
9 检查... 6
10 奖罚办法... 6
11 附件: 附件1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总目录... 6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加强工程内业资料编制质量,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准确、系统、完整,以为工程交(竣)工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公路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2 制定依据
2.1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规程。
2.2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2.3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
2.4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4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2.5黑龙江省交通厅《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方案》(2005.4)。
3 编制内容、顺序及分工
按照本办法附件1公路工程竣工档案总目录所示内容和顺序收集、整理。
第四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第五部分由参建单位共同完成。
4 工程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4.1 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进行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分别不得少于3人。
4.2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必须按照本办法的具体要求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4.3 工程档案资料文件编制要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为原则,按照一公里路段为一个单元进行质量评定;大、中、小桥及涵洞分别单独进行质量评定。
4.4 表格填写要求
4.1.1表头填写
项目名称:鸡西至讷河公路林口至拜泉段工程建设项目
承包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鸡讷公路项目C21项目经理部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远升公路工程监理咨询
合 同 号:以签定合同的合同号为准
编 号:工程施工表格表头编号,按下列原则统一进行编号。其顺序为:
发件人号 表类表号 受件人号 序号
编号说明:
①发件人、受件人代号:承包人按其所在标段编列:路基路面合同段为C21;监理合同段为没M1、M2、M3、M4、M5、M6、M7、 M8; I为驻地监理办、H为高级驻地监理办、Y为业主(或业主代表)。
②序号:按流水号编列,每一个合同段不允许有重复编号。
③例如: 表号:C21A11I012
意义:C21标段致驻地监理第012号“工程报验单”(A-11表)。
表号:YB08C1003
意义:业主代表批复给C1标段的第003号“索赔审批表”(B-08表)。
4.4.2表格内工程名称的填写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填写一律以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名称为准。
4.4.3表中单位及小数位数填写
以国际单位为准,汉字或字母,同时注意字母的大小写。小数保留位数必须符合试验规程要求。
4.4.4施工表格填写
时间准确,记录数据真实,填写项目齐全,不允许漏记或事后补记。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字迹工整、不许涂改、编造,内容真实可靠。一律采用碳素笔或黑色钢笔书写。
4.4.5试验、检测记录填写
试验数据的处理依据部颁《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办理,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检测频率、评定方法以部颁(或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填写处理;施工过程控制以指挥部下发文件为准执行。施工及监理单位试验用表详见附件2。
4.4.6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试验室日志填写
施工日志必须详细写明日期、天气、工程内容、工程地点(桩号)主要人员、设备、材料投入使用情况,主要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
试验室日志应详细记载每天试验进行情况、完成情况、试验原始数据、实验结果与结论,充分发挥试验数据的代表性。
4.4.7签字盖章
①所有内业表格中的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检测中心主任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或漏签,并加盖名章;其他人员可签字不盖名章。
②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等成册资料封皮加盖公章。
③竣工成果表(工程汇总表格)必须用电脑打印,但负责人、监理签字需要本人填写,打印表格只允许用激光打印机。
5 工程档案立卷归档要求
5.1 档案数量及保管
由建设单位汇总成四套完整的档案,一式四套:一套由建设单位归档保管;一套交接养单位归档保管;一套交档案局归档保管;一套由施工、监理单位自行保管。
5.2 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
5.2.1 施工文件应按合同段、分期工程、施工工序、内容、时间排列组卷,各项施工原始记录按路线进行方向,施工工序排列组卷。施工单位归档文件目录详见附件2,每道工序所需存档内业表格详见附件3。
5.2.2 附属工程如房建、收费站等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城建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立卷归档。(参照黑建规字[1990]第357号文件)。表格采用城建部门统一下发的最新表格。复印后即可使用。
5.5.3 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光盘、软盘)声像资料
⑴整理、立卷:公路工程建设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光盘、软盘)声像资料,按声像、照片、磁性载体档案管理规定、规范立卷归档。从立项到施工(隐蔽工程)到竣工及项目主要活动等,要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其中照片要按施工进展顺序和项目主要活动分别组成案卷,排列顺序。
⑵照片档案
①公路工程建设中形成的照片与底片一同放在专用的照片档案盒中保存。
②照片档案目录:包括照片题名、照片文字说明、照片编号。
照片题名:在尽量保证基本要素内容完整的前题下,将文字说明改写成照片题名,照片题名不超过50个字。
照片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摄影者。
a.事由: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b.时间: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
c.地点: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d.人物: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e.背景:对提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f.摄影者: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照片编号:案卷内照片的顺序号
③不允许用数码相机拍照
④卷脊内容要与卷内目录内容相同。
⑶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光盘)等归档的磁性载体文件
①必须是可读文件,无病毒,清洁,无划伤,内容完整、准确。
②归档的磁性载体文件应由文件形成部门编制归档说明,必须贴上标签,一式两份(A、B盘),一份作为保存件,不得外借。
a.磁带(软盘、光盘)的套、盒上需标注带(盘)编号、软件名称、文件数、密级、编制人、编制日期等标识。
b.录像带盒子上需标注带编号、片名、摄制单位、摄制日期、密级等标识。
c.录音带盒子上需标注带编号、片名、讲话人姓名、职务、主要内容和录制日期,密级,讲话时间等。
⑷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带日期写法规定:如2007年5月21日应写成20070521。
5.3案卷装档规则
5.3.1 一般卷内文件装订成一册为一本案卷(一盒),也可一本案卷内装几册文件。
5.3.2 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卷脊、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和备考表组成,每卷内容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文件—备考表。
5.3.3 案卷封面、卷脊、卷内目录及备考表由指挥部统一下发标准格式。
5.3.4 卷内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没有缺页、串页及夹有空白页,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纸张采用70g/m2木浆亮白纸,为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幅面为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
⑵卷内文件的页号:每卷从1开始(序号前不准加00),顺序排号,用卡号机卡号,单面书写右下角,双面书写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写页号,页号颜色为黑色。
⑶材料出厂证明、合格证及委托的试化验单,若纸张大小小于A4纸张的,应在此单据四周涂抹防腐或防虫胶水并把此单据粘贴在A4纸上,并复制一份将复印件附在原件之后存档,原件与复印件为同一页号。
⑷一册案卷由多份或多册材料组合而成,其中要在每份或每册材料的封皮上加盖档号章(例如施工合同一卷由多份合同组成,每份合同的封皮上要加盖档号章)。
⑸竣工图
a.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b.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在原图上修改时应注明修改依据,经编制、技术监理人签字方可归档。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竣工验收。
c.竣工图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d.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e.竣工图整理完成后要加盖竣工图章。
⑹竣工图章:由指挥部统一刻制、下发,尺寸为80mm×60mm红色,包括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标明是×××竣工图,并且相关人员签字及其他文字填写要齐全、清楚,竣工图章应盖在竣工图右下方的空白处。
⑺图纸的折叠:图纸可以按BG/T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297mm×210mm大小,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柢内;大于1号纸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⑻卷内文件的装订:按省交通厅统一要求采用棉线加胶装订(在未装订前不允许用任何金属物装订);每卷厚度文件材料一般以2cm为宜,图表一般不超过4cm,如同类文件数量较多,可分成几卷,但每卷要有各自的卷皮、目录和备考表,并在卷盒及卷皮的案卷题名中揭示内容。
⑼装订的竣工图只需加盖竣工图章不需要加盖档号章。房建图纸不装订,除加盖竣工图章外还需要再加盖档号章。
6 工程档案存放
内业资料要按其类别分放在不同的档案盒内,标识清楚;并配备充足的档案装俱,注意防潮虫蛀。
7 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质量终身制
工程档案整理编制完成,并提交到建设单位后,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应对其所承包项目的竣工文件、档案的责任,项目法人及立卷人按各自的职责对所编制的竣工文件负终生责任,如发生重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8 组织机构
8.1项目部成立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小组。
详见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 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 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 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 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 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 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
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