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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5日
工程档案管理
1. 目的
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的流程和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可利用性,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3. 收集范围
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全面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计算书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2)工程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结算单等合同资料;
(3)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和工程变更通知书等管理资料;
(4)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保修卡和维修保养记录等验收资料;
(5)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4. 收集方式
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
(2)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档案调查和收集;
(3)对企业现有的工程项目进行档案整理和补充。
5. 整理标准
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件命名规范,文件夹标签清晰明确;
(2)文件分类合理、有序,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类型、性质等进行分类;
(3)文件内容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涂改;
(4)文件的存放位置安全、合理,应当制定相应的存放位置和存放期限。
6. 保管要求
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档案室必须进行防火、防潮、防盗和防虫等措施;
(2)档案室必须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档案室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档案室必须进行备份和复制,确保档案的备份和复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7. 利用方式
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2)为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和管理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3)为政府部门的审批和检查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4)为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查和研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8. 销毁程序
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销毁前必须经过审批,并经过保密部门的审核和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实际情况和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 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 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 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 档案保密制度
1.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的各项保密制度。
2. 凡涉及不宜公开的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主管领导批准。
3. 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 负责本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 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 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 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 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 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 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 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 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 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 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 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 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 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 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 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 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 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 本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修改记录:
序号 修改内容 日期 编制 修改 审核
1 首次发布 2005年2月
2
3
目的
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范围
用于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职责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总裁办的档案进行审核。
内容
4.1 项目资料的控制
4.1.1 收集、进库和保管
4.1.1.1 做好收文发文登记
4.1.1.2 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统一收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1.3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2 归档
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并分别存放。
4.1.2.1 所开发的项目均有项目名称,且档案盒使用统一的标识。
4.1.2.2 文件类别:1土地合同类,包括上级批文、合作协议、土地合同等,2政府批文类,如计划批文,3“五证”,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开工许可证,4合同类,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5项目发展类文件,包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报建报批文件等,6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的文件,7竣工验收类,包括专项验收8证,8图纸类,包括项目的各专业图纸及CAD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洽商等。
4.1.2.3 编号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专业不同的基础上分类后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4.1.2.4 标识
对已分类和编号的文件,应在档案盒上进行标识,标识应简单清晰、明了、易懂。
4.1.3 借阅
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如需借用相关资料,应到项目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使用完后,立即归还。
4.2 工程资料的控制
4.2.1 工程竣工资料的范围
政府部门所要求专项工程项目均应做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条件
工程竣工档案应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4.2.2.1 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工程验收进行完毕;
4.2.2.2 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4.2.3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
4.2.3.1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填报《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报送项目经理部。
4.2.3.2 项目经理部汇总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 报表》后,由项目经理部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的甲方竣工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主管城建档案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4.2.3.3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由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
验收工作进行完毕,由验收小组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正式的《建设工 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认真进行整改,并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2.3.5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整改后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
4.2.4 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
4.2.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4.2.4.2 项目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资料时,应检查所移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单位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单》。承建方均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4.2.5 归档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于所接收的竣工资料,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和装盒标识。
4.2.6 移交
竣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档案管理员移交给物业管理且在移交清单上签收,一份移交给总裁办统一管理。同时移交所有的移交目录清单。
4.2.7 借阅
4.2.7.1 各部门、各项目借阅竣工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
4.2.7.2 之外的单位借阅档案,需经总裁办负责人的批准。
4.2.8 销毁
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项目经理部确认,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
4.3 档案立卷的要求
4.3.1 文字资料立卷要求
4.3.1.1 档案材料归档时,以A4(即210mm x 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A4规格的应用A4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A4规格。
4.3.1.2 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材料,应垫上白纸,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3.1.3 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2cm,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薄纸隔开。
4.3.1.4 装订时,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
4.3.2 图纸的立卷要求
纸质竣工图(或其它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4#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4.3.3 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
4.3.4 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
4.3.5 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
编制 修订 审核 同意 陈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是为适应集团新的组织架构,明确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