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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5日
工程档案管理
1.文件分类
将所有工程文件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清单、验收报告等。
2.文件编号
为每个文件编制唯一的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编号应包括项目名称、文件类型和序号等信息。
3.文件命名
为每个文件命名时,应简明扼要地描述文件内容,避免出现过于笼统或过于繁琐的命名。
4.文件标识
对于重要的工程文件,应在文件上标注重要信息,如文件类型、状态、责任人等,以便于管理。
5.文件保管
将所有工程文件存放在统一的文件柜或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中,并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
6.文件审批
对于重要的工程文件,应制定审批流程,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7.文件归档
工程文件归档后,应按照文件类型和编号进行分类存放,并制定文件存档期限和销毁规定。
8.文件查阅
对于需要查阅工程文件的人员,应制定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并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查阅内容等信息。
9.文件传递
对于需要传递工程文件的情况,应制定传递流程和审批程序,并记录传递人员、传递时间和传递内容等信息。
10.文件销毁
对于已经过期或不需要保留的工程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人员、销毁时间和销毁内容等信息。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号为GB/T50328-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1、文书档案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归档要求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法律分析: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法律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第三条 第五款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1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3.0.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3.0.4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3.0.5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