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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
一、奖励
(一)工程建设成果奖
1、国家级工程建设成果奖
2、省级工程建设成果奖
3、市、县级工程建设成果奖
(二)表彰
1、表彰先进施工单位、优秀工程师、技术骨干等
2、表彰为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表彰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色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三)其他奖励
1、发放奖金、提高工资、晋升职务等
2、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等
3、给予公开表扬、媒体报道等
二、惩罚
(一)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3、违反工程建设合同的行为
(二)质量问题
1、工程质量问题
2、材料质量问题
3、施工质量问题
(三)安全问题
1、安全生产问题
2、环境保护问题
3、职业卫生问题
(四)其他问题
1、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2、造成社会影响的行为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罚措施
(一)警告
(二)批评教育
(三)通报批评
(四)罚款
(五)责令改正
(六)停工整改
(七)撤销资质
(八)吊销执照
(九)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措施
档案工作奖惩制度档案工作奖惩制度1.为了加强档案的综合,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和化,更好地为我处的消费管理、防汛抗旱、综合经营效劳。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该档案工作奖惩制度。2.处内各业务部门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之内,处设档案专项奖即单位年度奖金的5%;对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经营、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档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为处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参加全处先代会给予表彰,奖励当年的档案专项奖金。4.各业务部门归档材料完好、齐全、符合要求,奖单位年度奖金5%,否那么,酌情扣单位档案专项奖1%~5%。5.单项工程完毕后,没有完成开工文件材料的,不得到财务部门结帐。6.开工文件材料,完好率要求达98%以上,准确率要100%,假设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该项工程总投资10%。,并扣该工程负责人年度奖金的10%7.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在档案的、、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给予表扬,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并呈报水利厅通报表彰。8.在档案、、归档与提供利用过程中,因不负责任未按规定归档或者未按期档案,造成档案资料失密、损毁、丧失或涂改、伪造档案的,根据档案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根据档案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潍坊学院档案工作奖惩制度xx-08-1410:47|#2楼1.在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3.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奉献的;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学校的;5.同违背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丧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2.违背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3.涂改、伪造档案的;4.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5.不按规定归档,回绝归档或将档案据为己有的。6.其他违背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档案工作的奖惩一般情况与年度考核总结、评比工作同时进展,特殊情况,档案馆应按本条例的规定写出书面报告,报校长批准执行。档案奖惩制度xx-08-1421:14|#3楼为使本校档案资料、移交、立卷、归档工作更加细致完好,管理更加科学标准,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对本校档案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背《档案法》及规章制度者给予批评或依法惩罚。一、表彰奖励凡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表彰奖励。1、在档案的、、提供利用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在档案技术保护和现代化管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3、在档案史料研究、编研、建立展馆等工作中做出重要奉献的;4、捐赠给学校档案馆重要或珍贵的档案资料的;5、坚决贯彻执行《档案法》及与违法行为做斗争,表现突出的。二、惩罚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1、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丧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2、回绝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应归档资料或将档案据为已有的;3、违背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4、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涂改、伪造档案的;5、其它违背档案法律法规及本校档案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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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奖惩制度
档案工作奖惩制度
档案工作奖惩制度
1.为了加强档案的综合,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和化,更好地为我处的消费管理、防汛抗旱、综合经营效劳。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该档案工作奖惩制度。
2.处内各业务部门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之内,处设档案专项奖即单位年度奖金的5%;对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经营、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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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为处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参加全处先代会给予表彰,奖励当年的档案专项奖金。
4.各业务部门归档材料完好、齐全、符合要求,奖单位年度奖金5%,否那么,酌情扣单位档案专项奖1%~5%。
5.单项工程完毕后,没有完成开工文件材料的,不得到财务部门结帐。
6.开工文件材料,完好率要求达98%以上,准确率要100%,假设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该项工程总投资10%。,并扣该工程负责人年度奖金的10%
奖罚办法 一、奖励1、按分部施工产值提取1‰作为安技费和奖励基金使用。2、安全生产达标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等级评定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对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中成绩优秀的项目部,按《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奖励;获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部的,奖励项目部3000元,奖励项目经理2000元、奖励技术负责人1500元、奖励安全员1000元;获中信国华优秀项目部的给予5000元。 3、 全年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的单位,且当年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的奖5000元,当年超额完成任务20%奖80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50%的奖10000元,同时结合年终总评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按100﹪发放,总评分在71-79分以下的单位按80﹪发放,总评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不予发放。4、年终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明显成绩的个人,根据业绩大小奖1000-2000元。二、处罚(一)安全管理1、与奖励相对应,获不合格工地,以同等金额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公示。2、项目部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一项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罚项目部5000元。3、施工项目不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施工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逾期未改正的,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撤消职务,并处2万元的罚款。4、分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逾期未改正的,按前款处理。5、分部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技术负责人2000元,未按照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每一项罚项目经理2000元,罚项目部5000万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6、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或措施的,不进行技术交底,每一项罚技术负责人500元。7、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大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和安全网等,不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每一项罚项目经理1000元,罚项目部2000元。8、新开工项目和新进场的工人未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项目管理人员不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特殊工种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逾期未改正的对项目经理处500元罚款,项目部处2000元以上罚款。9、施工现场二次达标不合格的,罚项目经理3000元,罚技术负责人1000元。10、未按规定申办《开工许可证》或者证件不全经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罚项目经理2000元。1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日检查及班前安全活动的,罚项目经理500元。12、未按安全法规、标准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或使用未经检验及经检测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或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对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有关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13、对上级部门及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回执通知验收,逾期不加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项目经理3000元,罚技术负责人1000元,同时罚项目部5000元,发生伤亡事故的项目部处予5万元罚款。1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责令停工整改,未进行整改,而又强行施工的,罚项目经理3000元,项目部10000元。15、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对有关单位处1万元罚款。16、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的依法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17、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或因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罚采购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各5000元。1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对有关单位处5万元以上罚款。19、施工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有关单位(项目)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围挡不符合有关规定,罚项目经理1000元,项目部3000元。2、工地无大门、无门卫制度,“五牌一图”不齐全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每一处罚项目部1000元。3、现场无宣传栏、黑板报及安全标语的,少一项罚项目部100元。4、施工现场地面无硬化,道路不畅通,材料堆放不整齐,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总体上“脏、乱、差”的,罚项目部5000元,项目经理2000元。5、“五小”设施不齐全,不合格或无消防设施或者配置不合理的,每一项罚项目部500元。6、室内住宿超过限定总人数;无责任制的罚项目经理200元。7、无综合治理措施的罚项目部1000元。8、食堂卫生不合格,操作人员无健康证,卫生责任不落实的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经理500元。(三)“三宝”、“四口”1、安全帽:施工现场操作工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50元,管理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罚100元,同时罚项目经理200元。2、安全网:在建工程,未用密目网全封闭施工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项目部2000元,封闭不严的每一处罚50元,未按规定设置水平防护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罚项目部2000元,不合格的罚项目经理500元,项目部1000元。3、安全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罚100元,同时罚项目经理200元。4、不按规定对“四口”或临边进行防护的,罚500元,防护不严的,每一处罚100元。5、行人通道或作业场所没搭设防护棚的,每一处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500元,搭设不合格的,每一处罚100元。(四)临时用电1、施工用电系统不合格,每一处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500元。2、不按规定设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罚项目部1000元。3、不按规定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设置的,每一处罚500元。4、一闸多机或一漏多机的每一处罚500元。5、漏电开关损坏、失灵或参数不匹配,闸刀无盖外露,用铁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500元。6、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引出线混乱的,每一处罚100元。7、临时线路架设或电缆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1000元。8、临时线捆绑在铁件上,每处罚200元。9、所有移动设备的线路不得使用单股导线,必须使用电缆线,违者罚500元。10、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罚200元。11、潮湿作业及手持照明灯未使用安全电压的,每一处罚500元。12、无接地电阻摇测记录或无用电档案的,罚200元。(五)脚手架:1、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搭设前没有技术交底,搭设后没有验收手续的,每一项罚500元。每10延长米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的罚1000元。2、立杆、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及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的罚300元。3、外架与建筑结构不设拉接点或拉接点不足的,每少一处罚300元。4、外架作业层架板不满铺、不绑扎的,每一处罚100元。5、外架钢、木混搭的,罚1000元。6、不在立杆与大横杆交叉点设置小横杆的每一处罚100元。7、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5000元。8、外架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罚1000元。9、砌筑内脚手架,不使用马蹬及其它合理方式的或使用红砖干码等,存在潜在危险的,每一处罚200元,同时罚项目经理500元。10、架体上荷载超过有关规定,每一处罚200元,罚技术负责人500元。(六)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支护方案或无临边防护措施的,罚项目部10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2、基坑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罚项目部10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3、积土、料具堆放距离槽边距离小于1.2m规定要求的,罚项目部500元。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罚500元。5、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无施工方案的,每处罚项目部200元,同时罚技术负责人500元。6、支撑模板的立杆材料不符合要求及底部采用红砖垫高的,每处罚项目部200元,同时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300元。7、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每处罚项目部100元。8、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和监护人的,罚项目部500元。9、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罚项目部10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七) 机械设备:1、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投入使用,逾期未整改的,对有关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2、龙门架、塔吊无安装、拆除方案的,每一项罚项目部3000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3、机械设备使用前未验收的罚项目部1000元,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4、无证上岗操作者,每人次罚项目经理200元。5、龙门架、塔吊限位器不齐全的,每一项罚500元。6、龙门架吊篮没有安全门的,罚500元,卸料口没设防护门,进料口没围护,没搭设防护棚,每处罚500元。7、龙门架缆风绳不合格或用钢筋代替,地锚不规范的,罚200-500元。8、龙门架每层不设停靠装置或有但不使用的,罚200元。9、各种机械无可靠接接地保护措施,传动部分不设防护罩,未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每项罚100元。10、各种机械必须有专用的开关箱和漏电开关,否则罚500元。11、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没采用自动开关装置控制的,罚500元。(八)吊篮脚手架1、吊蓝作业不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的罚3000元2、吊蓝配重不符合标准的罚5000元。(九)消防:施工现场不设消防设施的,罚1000元,设施不完善的罚500元。(十)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施工项目不按规定限期整改的,检查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十一)安全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造假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十二) 安全事故处罚1、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一人或重伤二人的,罚项目部50000元,罚项目部经理5000元,主任工程师3000元,罚安全员300元,撤消项目负责人的职务或取消其承包资格。同一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撤消项目负责人职务,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重伤一人,罚项目部3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罚主任工程师2000元,罚安全员元500元,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的单位领导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在项目部安全生产会上宣读。3、当年工伤事故频率超过3‰的,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部经理、主任工程师各1000元,罚安全员500元。4、以上罚款不包括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费,和上级部门的各种罚款及其它有关费用。5、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罚项目部50000元;罚项目经理5000元,主任工程师2000元。
法律分析: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县团或相当县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授予的党内外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荣誉和先进事迹材料:
1、好学生登记表
优秀班干部登记表
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2、优秀团员登记表
优秀党员登记表
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
4、立功受勋、嘉奖材料
5、创造发明、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6、县团以上单位对干部个人的通报表扬材料
7、个人突出贡献奖
法律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是为适应集团新的组织架构,明确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_百度百科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实际情况和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 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 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 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 档案保密制度
1.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的各项保密制度。
2. 凡涉及不宜公开的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主管领导批准。
3. 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 负责本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 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 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 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 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 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 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 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 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 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 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 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 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 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 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 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 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 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 本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害。
(二)维护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相关事业而影响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