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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服务
各类社会组织中的文书处理部门或承办部门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整理,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的编目和装盒都是由档案员负责
具体可以由公司自定。一般企业行政部的档案管理职能不包括人事档案的,主要是文件档案;由于人事工作的特殊性,人力资源部专门保管人事档案;特别是员工的人事档案保管,国家是实行资格管理的,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保管的,没有保管资格的公司只能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力资源部需要使用时,到人才服务中心开证明。
一般有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如果没有专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则由行使此项职能的部门,如办公室负责。
一般有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如果没有专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则由行使此项职能的部门,如办公室负责。
首先,单位是否具有管理档案的资质,有则可以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否则由当地劳动部门管理
”那么整理档案的工作究竟由文书处理部门来做还是由机关档案室来做呢?而1987年出台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又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也就是说,整理档案是各级各类档案馆职责之一。呢?文书处理部门、机关档案室还是各级各类档案馆? 浅草:档案整理是档案馆(室)对收集来的档案分门别类组成有序体系的一项业务,是档案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在正常条件下,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各机关按照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 y3h3h31358:这个问题,在理论上说的与在实际中做的,都不太一样。 王旭:《档案法》中的规定不是理论问题,法律规定是须贯彻执行的。 longzhengyi:举个例子,规划局档案中心有着这样几个职责:(1)定期接收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归档文件;(2)监督指导下级规划部门的档案工作;(3)保管本部门的相关档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上交的项目文档,开发商负责整理,档案中心负责审查是否齐全,是否规范,若不规范,则可以打回去让开发商重新整理;对于下级规划部门档案工作,档案中心负责指导和检查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的进行情况;对于规划局的档案工作,档案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规划局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档材料。因此,文档中心是有整理档案的职责的,同时开发商和下级档案部门也是有整理档案的职责的,只是整理的档案是不同的。 伍振华:档案馆(室)的“档案整理”与非档案机构(如文秘或业务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档案整理”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吗(如实际整理内容、范围、要求等)?换言之,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种事实或可能:档案机构与非档案机构在不尽相同层面或意义都存在“档案整理”的问题。 王旭:让各业务机关整理档案在现实中就有现成版的,比如会计档案,档案馆整理会计凭证吗?随着各业务领域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紧随其后的档案业务有了明显改观,而档案馆并不参与整理这个业务之中,档案馆应该把精力集中在“需求”主导下的利用研究上来,人家怎么整理不关你的事,你只要懂得利用这种整理状况中的档案就行了。 maoyue:文书部门的整理只能是初步整理,档案部门的整理应是系统整理。档案整理就是使是档案有序化的过程,也是档案业务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档案部门不整理档案,而将档案质量寄托在其他部门身上,能有很好的效果吗?上世纪50年代,我国学苏联改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当时反对的有一句名言:“档案室立卷是天经地义的”。 王旭:我认为档案部门对文书部门进行的指导工作,就是指导文书部门整理档案,这种指导当然是档案业务工作,但这个不是说档案部门要承担整理档案的任务啊。 王旭:从目前《档案法》的意思来看,档案部门就得整理档案,文书部门没必要做整理档案这项工作,因此档案部门无“法”指导文书部门整理档案。 maoyue:档案部门整理档案,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档案部门而言的。档案馆的档案主要是正常接收来的,是整理好了的。 刘子芳:“档案整理究竟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档案的整理应该是机关档案室、各级档案馆的责任,这是法定的任务和职责。但是,这里的“档案整理”,并不是指文件的归档整理。是指接收、征集档案全宗的区分、案卷的排列、编号、上架、编目、装盒等工作。而文件的归档整理,应当是机关文书部门的事情,关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十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七章已有明确的规定。《档案法》中规定机关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其中就包括对文件归档整理的监督和指导,依据是《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此来看,《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并没有错,也不存在相互矛盾。 周小丽:同意刘子芳的观点,具体的整理工作还得由各单位档案室负责,至于档案馆的“整理”除了接收以后的后期排号上架等工作外,还包括对一些不规范的案卷进行整理。但整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各有关单位,而不是档案馆,要不还设档案室何用?档案馆的工作重心不应该在整理档案上 秋苇:档案室和档案馆整理工作的内容不一样,但也有一样的地方,比如对征集来的档案,要从头到尾一个程序不少去整理,最后入库上架。 王旭:由整理职责的讨论衍生出整理工作的内容,那也就是说档案室在整理档案、档案馆同样在整理档案,有的时候一步到位了,有的时候还要继续,没一步到位的也不是没履行职责,只是能力有限而已, 秋苇:市级馆是每隔20年移交一次档案,县级馆是每隔10年移交一次档案;在移交档案之前,档案馆都要制定移交接收计划,制定严格的移交接收档案标准,并在接收档案时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会要求拿回去继续完善。因而没整理好的档案不可能移交进馆,也不便于机关档案室提供利用。再者,即使整理好的档案进馆之后也不可能原封不动搬进档案馆,在机关档案室排列有序的档案进馆入库以后,不进行必要的整理,将会如泥牛入海了无踪影。档案馆对接收进馆的档案的整理是必须的,是建立有序的检索查询系统的需要,是日后提供利用和管理馆藏档案的需要。因此,给这些新进馆的档案按单位设立一个全宗号,在案卷目录上加馆编号(2000年前按卷整理,案卷目录格式上设置有“馆编号、室编号”,2000年后立卷改革后的档案还没到进馆期限)),装订好案卷目录,入库上架,使其有一个固定的库藏位置,并建立好全宗卷,完成整理工作。 王旭:由此看出,整理工作的重心是档案室,档案馆加编馆号,建立索引系统也进行了一定的整理,档案室、档案馆都有整理档案的职责,只是操作方式的差异。 huangking:这个整理犹如加工一样,对不同层次分为初次加工,再加工,深加工等。企业文书部门按照档案室给的要求予以整理,档案室再可以综合整理,如跨部门材料的整合之类的,档案馆再整合档案室移交的档案。整合之外,当然还有鉴定,修整等后续工作。 王旭:文书部门整理档案、档案室在整理档案、档案馆在整理档案,“初次加工,再加工,深加工”这个比喻形象的很,意思就是说整理档案的职责最起码涉及到了三个部门,大家都在做,大家都可以踢皮球。 maoyue:我国档案界似乎不承认文书部门整理的对象是档案,认为文书部门整理属于文书工作的内容。 秋苇:档案整理既是文书处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档案室的责任、还是档案馆的责任。为了达到利用和科学管理的目的,为了丰富馆藏,使档案规范有序,就必需进一步对档案进行整理加工。 王旭:maoyue老师这句话说明档案部门一定要整理档案,不然文书部门会质疑你的职责未履行。1983年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个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应在文书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和保管。” guodongsheng:?是档案形成者的责任,是档案室的责任,是档案馆的责任。档案是档案形成者工作、学习、生活的附属,也是其第一利用者,及时的整理便于其自身利用,其熟悉文件形成情况整理起来更顺手。因此,我国档案法律规范明确机关单位文书处理部门、业务处理部门负责其形成档案的整理。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接受与进一步整理。进一步整理,如档案室编档案号。同时档案室也是要承担接受未立卷、未整理文件材料的工作责任的。尽管文书处理部门、业务处理部门负责其形成档案的整理,但除其范围以外还是会有零散文件可能产生的。它们的整理都是档案室的责任。国家综合档案馆存在零散文件材料更是非常普遍的事。各国家综合档案馆是不可能不接收零散文件的,特别是现在,机关单位撤销,企业破产,在已经找不到整理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情况下,档案馆就应无条件的对其进行接收整理。 zhz:?我的回答很简单,那就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我认为,凡肩负档案管理任务的人员都有整理档案的职责,因为这是科学管理档案、发挥档案作用不可或缺的环节或曰内容。负有档案管理任务的人员可分为两大群体,一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可统称为基层档案室人员。二是各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这两大群体对档案整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档案整理的内涵与外延上看,档案室人员与档案馆人员在整理档案这个问题上既有同一又有区别,所谓同一,即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方法是一致的(档案整理的原则、要求、方法略),所谓区别,即整理档案的范围、内容等有所不同。以2000年前手工立卷方式的文书档案为例:从整理范围看,机关档案室人员只负责整理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从整理内容(程序)看,机关档案室人员对各部门交来或平时归档的文件,一般是按照分级别、划分保管期限、分类(按问题或按机构)、按六个特征组卷、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排序(编卷号)、卷内文件排序与编页号、去金属物、编卷内目录、填写案卷封面与备考表、装订案卷、编案卷目录、上账入库等程序进行的。档案馆对档案的整理,从整理范围看,是对辖区内各单位应进馆档案的整理。从整理内容(程序)看,主要是进行系统化编排,就河南市县档案馆而言,一般是按照《河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恕不赘言),当然对于个别单位随后补交的零散文件或征集来的零散文件也要视具体情况予以插卷或重新组卷。 guodongsheng:非常赞成zhz的见解。无论档案馆室,都不得以现有档案规范为借口推脱自己与生俱来的档案整理责任。档案整理是档案人的天职。 追梦人:档案整理是我们档案工作者本质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同时这也需要人与人之间、各个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互相的沟通与学习,才能更好的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档案,一般由上级主管的局、厅、部人事部门管理,用人单位私自管理正式职工档案不合理的。调阅档案和增加档案内容,都要经过相关手续,有单位党委会、或单位领导会议决定,形成决议,交相关部门负责,由责任人签字,不是随便就可以偷改档案的。
人事局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组织全县人才流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库。
扩展资料:
人事局属于行政单位,以市一级的人事局为例,它的职能有
一、负责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国家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
二、负责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管理来华(回国)定居专家;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 研究和落实博士后制度;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局
企业中的文件,无论是哪个部门下发的(除了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只要是所属单位,归档在行政,也就是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但各个业务部门的文件、制度的制定由各部门制定,审批由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发。比如一个公司有质量管理部门(技术质检室)、安全管理部门(技安环保室)、党群工作部门(党委办公室、工会委员会)、设备能源管理部门(生产准备室)、生产管理部门(生产调度室)等等,这些管理部门有着双向的领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一些年度计划,管理制度,都属于本职工作,但所制定的文件、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操作章程又必须要通过总经理的审批,成为该公司企业文化的一个整体部分,为此,必须要留有一份存档。按照档案学的要求,档案文档一般要存三年,重要文件要装印成册。这是一门学问,搞不好容易引起内部混乱,各自为政,影响企业形象。
单位档案的整理,我们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进行整理。
通过档案名称及编号整理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
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
档号编定整理方法: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
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
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则填写于右上角。
保存期限整理: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每年的归档文件整理,各单位都很重视,但整理与编目不规范的还不少,原因是档案人员对归档文件分类、鉴定等技能掌握得不够好。为此,笔者对如何规范归档文件(即文书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提出了简明扼要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 清理文件,即把上一年收发文及帐外文件材料区分为:不归档、永久和定期。划分保管期限要结合《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即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定好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对照条款,逐份文件进行鉴定。
概要地说,即便于实际工作中掌握的保管期限划分方法如下:
永久(Y):
1.收文中针对性文件:A、看是否主送本单位即批复类文件;B、看内容是否反映本单位人与事,如任免、表彰、处分类文件。
2.收文中方针政策性文件,如决定、规定、办法、意见等。
3.发文中属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4.注重“账外”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即本单位计划与总结、各类人员名册、工资册、劳动工资年报,重要创建活动文件材料等)。
定期30年(D3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下发的需要长期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如注明试行的、暂行的办法、条例、规定等;非主要职能工作但要贯彻的政策法规;
2.发文:本单位形成的比较重要的业务文件材料(大致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奖励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
定期10年(D1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及本地区各部、局、办普发的短期内需要查考的文件;
2.本单位形成的事务性的、办理一般性工作形成的文件。
简单扼要地讲,区(县)级机关、文件数量比较大,特别是要进馆的单位,区分保期限期尽量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规定来;文件数量不多或比较基层的单位,可以往“自己”靠,即本单位形成的、针对本单位工作的文件材料,其保管期限可从长。
第二步 按件装订:界定何为一“件”,具体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件”有两种,①为自然件,这很好界定;②适当的“组件”。文件材料已有电子文档的,可采用缝纫机轧边(固定);后期要扫描加工的,推荐用不锈钢推订来装订,以便于还原和高速扫描。装订后的文件材料,每件敲上“档号章”。
第三步 排列文件:区分“党群”、“行政”、“业务”三大类之后在每类的二级类目下按事由排列文件。党群工作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设:①党务、②工会,③共青团、④妇女工作、⑤学(协)会,在①下按时间排列文件,②③④⑤同上,文件数量少的单位可在党群类下直接按二级类目排列。
行政管理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有:①组织人事;②政(事)务;③财产管理,①下按时间先后排列,②③同理。(政务:文字秘书工作;事务:后勤保障一类;财产管理即审计、会计、经费、车辆、设备、房产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业务管理类: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根据各单位主管业务的不同情况,区分属类、排列文件。
第四步 编号: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编三个流水号,一年一编(即填写档号章上的归档信息)。
第五步 编目:按保管期限分别填写《归档文件目录》。
第六步 填写备考表,装盒、填写脊背(可统一用数字、代码章印上,以保持整洁与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