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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工程档案管理
安徽省档案管理是指安徽省对档案进行管理的工作。档案管理是指对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的过程。安徽省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便于查询和利用。
安徽省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档案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的服务,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4. 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5. 组织档案的销毁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规性。
6. 加强档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安徽省档案管理的重点工作包括:
1. 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档案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2. 推进档案数字化和电子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3. 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加强档案利用的服务,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5. 加强档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总之,安徽省档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护和利用档案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安徽省没毁档案馆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安徽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坐改带落在风景秀丽的环城公园包河景区北侧,是省级机构档案的保管基地和利用中心,为国家一级档案馆。馆内现存档案资料120余万卷(册),分为明清及明清以前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建国后档案和资料五个部分。这些档案资料历史悠久,内容丰富,真实反映了安徽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是服务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也是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省情教育的丰富而生动的教材。
近年来,省档案馆以馆藏档案资料为依托,以档案展览为主要载体,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强化档案的公共服务能力,先后举办了“安徽省档案珍品展”、“纪念抗战70周年图片展”、“纪念安徽农村改革开放30周年图片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徽发展成就档案展”、“安徽抗日战争图片展”、“中共安徽省委首任书记王步文档案图片展”、“辛亥革命在安徽”等展览,开展了“红色档案揭秘”、“渡江风云”活动。
2012年4月,省档案馆打造的安徽省档案展示馆,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展示馆设有序厅、明及明代以前档案展厅、清代档案展厅、民国档案展厅、建国后档案展厅等5个展厅,综合运用声、光、电、多媒体等现代科枯歼备技手段,采用档案原件、仿真件、实物陈列、雕塑、标本、声像、多媒体等多种展示形式,集中展示了全省各级档案馆保存的200余件档案精品,生动形象地向公众展现了建省以来安徽发展历程和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馆内3D影院为观众播出由省档案局策划拍摄、国内首部3D档案纪实片《安徽》,该片浓缩安徽历史精华,使观众在愉悦中走进档案、感受历史、体验文化、畅想未来,架起了一座时空桥梁。安徽省档案展示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阜阳各县区档案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阜阳市人才交流亮激服务中心
地址:颍州区双清路12号
电话:;
2、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颍东区振兴路与025县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电话:敬空袜
3、颍州区公共就亏锋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颍州区颍州中路135号
电话:
4、颍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颍泉区柳荫路政务服务中心10楼
电话:
5、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阜南县三塔路3号
电话:
6、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太和县人民北路278号
7、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界首市中原东路101号
电话:
8、临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临泉县城中南路193号
电话:
9、颍上县公共就业管理中心
地址:颍上县人民东路5号
电话: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加强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同志应予重视和支持。第三条 各机关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均应由本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的要求。第四条 机关档案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第二章 机关档案工作任务、机构、体制、干部第五条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做好机关档案室工作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具体任务是:
(一)对本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的文书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机关的档案,向同级档案管理机关报告工作;
(三)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为机关工作服务;
(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五)定期向档案馆移交具有永久(地、市、县机关包括长期)保管价值的档案;
(六)收集、整理、保管与本机关档案内容有关的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七)拟定本机关和本专业系统档案工作的规划,档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八)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总结、交流和推广档案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培训本系统的档案干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档案工作春或有关的其它事项。第六条 各机关必须设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省直凡对下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专业主管机关,应成立档案处、科,对下没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应建立世逗档案室。地(市)县直属机关也应建立档案室(科),区、乡(社)应建立联合档案室,由乡党委秘书集中统一管理各种档案,并承担对下属机构的档案业务指导任务。第七条 各机关的档案工作,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由办公室主任或政秘部门的负责同志具体领导。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家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驻在地方的中央、省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以专业主管机关为主,地方档案管理机关为辅的管理体制。第八条 各机关应为档案部门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毕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的相应数量的干部。第九条 档案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调出具有业务职称的档案干部,应事先征得档案管理机关的同意。第十条 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第十一条 各级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都要采用多种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文书、档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组织经验交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学识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第三章 文书立卷和归档第十二条 机关要建立、健全文书平时归卷和年终立卷归档制度。凡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人事、纪检、保卫、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以及机关领导人负责承办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由文书部门或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立卷、整理,并定期向档案部门归档和移交。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搜森卖书立卷归档制度,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作为对干部考核、晋升的内容之一。第十四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清楚,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要求:
(一)要注意收集机关党组和人事部门的文件材料,政治运动和案件材料;会议和外出活动带回的文件材料;机关负责人、知名人士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学术报告;上级负责人来本地区视察工作的讲话、录音带、照片、题词;内部工作计划、调查、统计报告;重要的电话、值班记录;作为文书档案附件的图表、图纸、计算材料;反映机关及其领导人活动的简报等文件材料。
(二)不同年代的文件要分年立卷;跨年代的案件要放在结案年代;跨年代的会议放在会议召开的年代;跨年代的长期规划放在开始年代;跨几个年度的工作总结放在针对的结束年代。
(三)文件和电报要按照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四)应按照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将不同价值的文件材料分别组卷,联系密切的文件可以就高不就低。
(五)卷内文件按文件内容之间的联系和事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重要程度等,进行系统排列。
(六)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通顺、结构完整,并要准确地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文件排列的次序。
(七)永久、长期保管的案卷,要编写卷内目录,编定张号,填写卷内备考表,去掉金属物,装订时做到不漏页,不倒页,不压字。
(八)填写案卷目录和书写卷皮,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美观。
个人档案的查询地点是母校,可以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email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没有留在母校,也袭岁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时的档案去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六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流动拍模睁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码烂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