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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27日
档案扫描服务
一、正面回答
企业工商档案查询流程如下:
1、到排队机上取号;
2、等候区等待窗口叫号领取IC卡;
3、按照电脑屏上的提示进行电脑查询;
4、点击打印键打印所需资料,结束查询后将IC卡归还窗口,等待叫号领取打印资料;
5、在收费窗口办理档案资料费结帐手续后,领取打印的资料。
二、分析详情
企业工商档案资料包括:企业的资金来源、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住所地及股东人数、姓名、简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及简历以及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等;这些档案资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依法监督、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收集、整理并保管的,属于企业的一般性的秘密。
三、查询企业工商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1、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2、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分以下三种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各不同,具体如下:
1、企业到工商部门查询企业自己档案的,需要携带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亲自办理的不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到工商部门查询档案的,需要携带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
3、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到工商部门查询档案的,需要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
扩展资料
1、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2、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3、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4、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
6、机读档案资料、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7、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
8、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一、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进行调取。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执照副本原件
2、公司出具的委托书(盖公司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一、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
参考资料:公司章程-百度百科 工商档案-百度百科
工商档案在工商局调取。工商的档案查询程序如下:
1、取号。查询人到排队机上取号。
2、领卡。在等候区等待窗口叫号领取IC卡。
3、电脑查询。按照电脑屏上的提示进行电脑查询。
4、打印资料。点击打印键打印所需资料,结束查询后将IC卡归还窗口,等待叫号领取打印资料。
5、交费。在2号收费窗口办理档案资料费结帐手续后,领取打印的资料。
档案的基本要求如下:
1、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和安全防范等;
2、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区别对待;
3、音像、缩微、电子文件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