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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23日
档案整理服务
文书档案的管理是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进行集中管理的工作,这一工作的开展对文书档案使用单位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下文是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条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执法文书档案在水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人员成果的结晶和执法行为的真实记录。建立健全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水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均由本部门执法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是指在水行政执法中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
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执法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在每次执法活动进行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员应及时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立档;
(二)归档的文书材料应完整、齐全,具有保存价值;
(三)应归档的执法文书材料范围及分类;
1. 水事案件类:水事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呈报表,现场勘察笔录,调查笔录,音像材料,证言证词,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报告,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理(罚)决定书,送达回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等;
2. 行政复议类(区县(市)不适用):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答辩书等,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裁定书、决定书,送达回证等;
3. 行政诉讼类:起诉书副本、答辩状、代理词,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给法院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证据、委托代理书,判决书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司法文书等;
4. 统计报表类:各种水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以及其他各类统计报表;
5. 法规文件类:上级颁发的有关水行政执法、水资源、水工程、地方电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议、决定、指示、批复、通知等以及相应的解释、说明、实施细则等,本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水行政执法方面的文件通知、规定等;
6. 其他类: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意见,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拍摄、收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四) 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文书档案时,必须逐件查点清楚,对已接收的材料应根据类别、保存期限分别在档案目录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七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一)按照类别和时间的顺序将档案装订成册,填写案卷目录,以便检索和管理;
(二)根据档案的数量和类别,配置相应的保管设备;
(三)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第八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利用
(一)为便于查找,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编制档案总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二)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和调借归档的执法文书档案。其他部门需调借档案,应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
第九条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二
1、文书立卷
每年年初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首先要制订出当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类目,根据案卷类目做好平时的文件收集、分类工作。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以下特征逐项分开。
①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开。
②分级别。将文件按其作者之间的关系分成上级、同级、下级。对互相联系紧密的文件,如上级的批复、下级的请示应放在一起。
③分机构。将文件按其产生或承办部门分开。
④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⑤分期限。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在文书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文件各特征(问题、作者、时间、地区、文件名称、文件往来机关),分别组合成若干个案卷。拟写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正式确定下来后,根据卷内文件时间、重要程序、问题、作者、地区、文件名称、文书往来机关等具体情况系统排列。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拆除档案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案卷;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的起止年月、页数、件数、保管期限、案卷编号等。
2、档案管理
将档案库房的档案柜、架科学排列编号。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学习和掌握档案保护技术。库房要有防高温、防潮、防盗、防光、防尘等安全设施,避免灰尘、有害气体、微生物、虫、鼠等对档案的危害。
3、档案利用
准备检索工具。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文件目录、资料卡片、档案资料存放索引、汇编有关文件、参考资料等,并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查阅、借阅有关文件,需经秘书长批准;对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然后在摘抄、复印件上注明出外、时间。借阅档案,应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存查。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要按时收回入库。
4、档案统计
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登记簿。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档案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对归档文件确定其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经满10年的档案,移交市档案馆保存。对会议形成的资料、市政协大事记、会议记录等也要立卷、归档、入馆。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三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法》、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及文书档案建档规范的有关规定,提高归档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促进归档文件整理更加规范,有效地为我所各项工作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文书档案管理体制
1.建立以综合档案室为核心,以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体系,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实行文书处理部门(即各处、室职能部门)整理归档制度.
2.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以下称为文书兼职档案员)管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并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二、文书档案管理职责
1.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遵守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保证本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本所文书档案.
3.指导、组织完成本所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服务,提供档案信息资料,为科研、管理及各级领导服务.
5.负责本所文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定期向上级档案馆移交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职责
1.了解本部门工作业务,掌握文书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方法.
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统一集中保管.
3.主动做好预立卷工作,按归档范围类目及时"对号入座",专柜存放文件并遵守保密制度.
4.认真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按时移交档案室.
四、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1.各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并已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的、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分类整理.
2.各职能部门平时建立预立卷,按年度归档.
3.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
五、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1.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原则:凡是反映本所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所有应归档文件的电子版文件材料)和照片、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声像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2.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3.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3.1 凡是反映本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所、对社会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它主要包括:本所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总结、批复,计划、规划,综合统计报表,机构设置及演变、本所干部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构颁发的属于本所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所主管业务并要贯彻实施的重要文件材料.
3.2 凡是反映本所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所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所科研、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般工作问题的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构颁发的属于本所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所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所各职能部门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所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4 根据本所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实际,文书档案按问题归纳为六大类:⑴综合管理类, ⑵党群工作类, ⑶人事教育类, ⑷科研管理类, ⑸基建资财类, ⑹后勤企业类.
六、文书档案整理要求
1.整理原则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质量要求
2.1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2 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整理方法
3.1 本所文书档案分类方案采用"年度m问题m保管期限"方法;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3.2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纸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各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须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3.3 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3.4 归档文件按所属年度区分,一般以文件签发日期(落款日期)为准.跨年度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会议闭幕年整理归档;跨年度处理的非诉讼案件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结案年整理归档.
3.5 归档文件的排列方法,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文件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3.6 归档文件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室编件号.根据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
3.7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3.8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针对同一问题的来文与复文,应在备注栏内,互作备注.
3.9 责任者:填写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3.10 文号:体系文件的发文字号.填写时应照实抄录,不能省略.
3.11 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文件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规范的,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并外加" [ ] ".会议记录须重拟题名时,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和重要内容.
3.12 日期:填写文件形的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中间以短杠隔开,如2006-01-09.
3.13 页数:填写每一件归档文件的总页数.计算页数时以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位一页,空白页不计.
3.15 备注:注释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
3.16 备考表: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并填写归档文件的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3.17 不同归档年度、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3.18 档案盒应标明全宗名称全称.填写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项目.
3.19 归档文件整理完毕,应按年度填写"年度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七、文书档案的归档
1.文书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规范整理后,才能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归档时间:归档部门应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3.归档时,应编制好归档文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和综合档案室履行签字手续后,各存一份.移交档案时,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仔细查点和验收.
4.文书档案归档后,综合档案室要进行再整理,按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分类与编目,使之便于查找和利用.
八、文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本所各类文书档案由所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档案部门要配置适宜档案安全保存的专用库房,落实"八防"措施,保持库房整洁,保证档案存放安全.
3.定期检查清点库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建立必要的文书档案检索工具,积极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5.自觉遵守档案借阅及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
6.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本来面目,任何人都不得涂改、损毁档案.违者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7.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九、文书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定期进行档案鉴定.
2.文书档案必须经文书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销毁,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档案销毁,须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指定两名以上人员监销,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十、奖励和处罚
1.把档案归档工作纳入所年度考核工作之中,半年检查一次部门预立卷情况,每二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能完整、准确、系统和及时完成文书整理归档工作的部门和兼职档案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2.凡没有完成年度归档任务或归档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及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由档案室提供归档证明,通报人事处和所综合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把关执行.
十一、本细则适用于本所文书档案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解释.
十二、本细则与上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不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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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单位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
DA/T25-2000档案修裱技术规范
DA/T38-200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归档文件archivaldocument(s)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3.2
整理arrangement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3
件item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3.4
档号archivalcode
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别和排列顺序。
4 整理原则
4.1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2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4.4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5 一般要求
5.1组件(件的组织)
5.1.1件的构成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附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5.1.2件内文件排序
归档文件排序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5.2分类
5.2.1立档单位应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2.2归档文件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方法进行三级分类。
a)按年度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跨年度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对于计划、总结、预算、统计报表、表彰先进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统一按文件签发日期判定所属年度。跨年度形成的会议文件归入闭幕年。跨年度办理的文件归入办结年。当形成年度无法考证时,年度为其归档年度,并在附注项加以说明。
b)按机构(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机构分类法与问题分类法应选择其一适用,不能同时采用。采用机构分类的,应根据文件形成或承办机构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涉及多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归入文件主办部门。采用问题分类的,应按照文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c)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5.2.3规模较小或公文办理程序不适于按机构(问题)分类的立档单位,可以采取年度—保管期限等方法进行两级分类。
5.3排列
5.3.1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时间结合事由排列。
5.3.2同一事由中的文件,按文件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5.3.3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5.4编号
5.4.1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写档号。档号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
5.4.2档号的结构宜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
上、下位代码之间用“-”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隔开。如“Z109-WS·2011-Y-BGS-0001”。
5.4.3档号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a)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用4位数字或者字母与数字的结合标识,按照DA/T13-1994编制。
b)档案门类代码·年度:归档文件档案门类代码由“文书”2位汉语拼音首字母“WS”标识。年度为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3”。
c)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
d)机构(问题)代码: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如办公室代码“BGS”等。归档文件未按照机构(问题)分类的,应省略机构(问题)代码。
e)件号: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
5.4.4归档文件应在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电子文件可以由系统生成归档章样式或以条形码等其他形式在归档文件上进行标识。
5.4.5归档章应将档号的组成部分,即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以及页数作为必备项,机构(问题)可以作为选择项(见附录A图A1)。归档章中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机构(问题)按照5.4.3编制,页数用阿拉伯数字标识(见附录A图A2)。为便于识记,归档章保管期限也可以使用“永久”“30年”“10年”简称标识,机构(问题)也可以用“办公室”等规范化简称标识(见附录A图A3)。
5.5编目
5.5.1归档文件应依据档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编目应准确、详细,便于检索。
5.5.2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对复文的编目应体现来文内容。归档文件目录设置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项目。
a)序号:填写归档文件顺序号。
b)档号:档号按照5.4.2-5.4.3编制。
c)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没有文号的,不用标识。
d)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e)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标题不规范,或者标题不能反映文件主要内容、不方便检索的,应全部或部分自拟标题,自拟内容外加方括号“[]”。
f)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国际标准日期表示法标注年月日,如19990909。
g)密级:文件密级按文件实际标注情况填写。没有密级的,不用标识。
h)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面总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i)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5.5.3归档文件目录推荐由系统生成或使用电子表格进行编制。目录表格采用A4幅面,页面宜横向设置(见附录B图B1)。
5.5.4归档文件目录除保存电子版本外,还应打印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归档文件目录,应编制封面(见附录B图B2)。
封面设置全宗号、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归档文件目录可以按年装订成册,也可每年区分保管期限装订成册。
6 纸质归档文件的修整、装订、编页、装盒和排架
6.1修整
6.1.1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进行修整。
6.1.2归档文件已破损的,应按照DA/T25-2000予以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应予复制。
6.1.3归档文件应按照保管期限要求去除易锈蚀、易氧化的金属或塑料装订用品。
6.1.4对于幅面过大的文件,应在不影响其日后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进行折叠。
6.2装订
6.2.1归档文件一般以件为单位装订。归档文件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归档文件的保护和管理。装订应尽量减少对归档文件本身影响,原装订方式符合要求的,应维持不变。
6.2.2应根据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确定装订方式,装订材料与保管期限要求相匹配。为便于管理,相同期限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应尽量保持一致,不同期限的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
6.2.3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使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
6.2.4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宜采取线装法装订。页数较少的,使用直角装订(见附录C图C1、图C2)或缝纫机轧边装订,文件较厚的,使用“三孔一线”装订。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使用不锈钢订书钉或浆糊装订的,装订材料应满足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需要。
6.2.5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不使用不锈钢夹或封套装订。
6.2.6定期保管的、需要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按照6.2.4-6.2.5执行。定期保管的、不需要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可以按照6.2.4执行,也可以使用不锈钢夹或封套装订。
6.3编页
6.3.1纸质归档文件一般应以件为单位编制页码。
6.3.2页码应逐页编制,宜分别标注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
6.3.3文件材料已印制成册并编有页码的;拟编制页码与文件原有页码相同的,可以保持原有页码不变。6.4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盒脊及备考表项目。不同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能装入同一个档案盒。
6.4.1档案盒
6.4.1.1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长×宽),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30mm、40mm、50mm等(见附录D图D1)。
6.4.1.2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见附录D图D2、图D3)。
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起件号填写在上格,止件号填写在下格;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按进馆要求在档案盒盒脊或底边编制。
6.4.1.3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6.4.2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整理日期、检查人、检查日期(见附录E)。
a)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b)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签名或签章。
c)整理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成日期。
d)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或签章。
e)检查日期:归档文件检查完毕的日期。
6.5排架
6.5.1归档文件整理完毕装盒后,上架排列方法应与本单位归档文件分类方案一致,排架方法应避免频繁倒架。
6.5.2归档文件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机构(问题)序列依次上架,便于实体管理。
6.5.3归档文件按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保管期限依次上架,便于档案移交进馆。
7 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
7.1归档电子文件组件(件的组织)、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应符合本《规则》“5一般要求”的规定。
7.2归档电子文件的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整理要求,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18894、DA/T48、DA/T38等标准执行。
7.3归档电子文件整理,应使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18894等标准的应用系统。
如何进行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是指将处于零乱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建立全宗等,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如何进行档案整理,欢迎阅读。
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整理的文件范围是:凡是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会议文件、电话记录、图表、簿册、照片、录音、录像、计算机盘片、实物以及本机关编印的出版物等,在办理完毕后均须整理保存。
档案整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以“案卷”为单位整理。二是以“件”为单位整理。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文件材料在形成和处理过程中的联系将其组合为案卷。所谓案卷,就是一组密切联系的文件的组合体。立卷是一个分类、组合、编目的过程。分类即按照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对文件材料进行实体分类;组合即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材料,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编目即将经过组合以后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排列和编目。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案卷。案卷卷皮有软卷皮和硬卷皮2种,硬卷皮型号有1.2,1.5,2.0cm三个规格,以软卷皮装订的档案必须按案卷顺序装入档案盒,以案卷为单位整理文书材料时应当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105-88)的规定。以“件”为单位整理就是按照文件材料形成和处理的基本单位进行整理。一般来讲,一份文书材料、一张图纸或照片、一盘录音带或录像带、一本表册或证书、一面锦旗、一个奖杯等均为一件。文书材料的正本与定稿作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处理单包括:收文处理单、拟办单、发文稿头纸及领导批示的签批条等),转发件与被转发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刊物等每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为一件。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件。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最后要装入档案盒内。
全县副科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需归档的文书档案按“件”整理,企事业单位有关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归档文件材料按“件”整理,整理的依据是2006年12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8号令和2000年12月发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各单位专门业务档案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县档案局有关要求以“卷”为单位整理。大部分单位短期保管的(现10年)文书档案,乡财政所、中心学校等二级机构文书、业务档案按“卷”整理。
声像、电子、实物档案按“件”整理,电子档案整理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执行。照片档案整理按国家档案局2002年发布的《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执行。
科技档案按“卷”整理,整理要求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执行。其中科研档案还可按国家档案局颁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92执行。基建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按“盒(卷)”整理,整理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发布的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
按“件”整理的档案整理步骤是:文件分类、鉴定保管期限、装订、排列、编号、盖归档章、编制归档文件目录、装盒、填写备考表、填写档案盒封面、编写归档文件整理说明、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册、档案排架。
按“卷”整理的文件整理步骤是:文件分类、鉴定保管期限、排列、编页号、编制卷内文件目录、装订案卷、填写备考表、填写案卷封面、编写立卷说明、编制案卷目录、编制全引目录、档案排架。
一、档案的分类原则: 以各单位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其基本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形成特点以及载体形式,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档案分类、整理、排列、保管、检索、编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档案的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二、档案的分类和大类设置办法
(一)大类的设置 原则上每各单位设置八个大类,即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含科研、基建、设备仪器等)、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图书资料。
(二)各类内档案的分类办法
1、文书档案分类有4种方法
(1)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我县以“件”整理的档案多数单位采用这种方法,采用这种分类比较便于操作,尤其对于小单位,而对于大一些的单位,虽说不用份问题,但为了查找方便,还是要遵照传统立卷方法和归档无奈整理的原则,将本单位上下级、同级及非隶属单位有密切联系(针对本级)的材料组合在一起;将本单位各部门及与有关个人有联系的组合在一起;将同一工作、同一问题、同一案件、同一会议、同一项目、同一地区、同一事物等内容上有联系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将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同一文种、同一载体、同一规格等形式上有联系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对于纯上级文件或下级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上、下级文件不多,则和本级合并装盒归档,如果上级文件和下级文件较多,则将上、下级文件与本级文件分开,上级排前,本级排中,下级排后。此种分类法盒号编制方法是同一保馆期限下,从“1”开始编制一个大流水号,件号编制方法是同一保管期限下、同一年度内,从“1”开始编制一个流水号。这种分类法档案盒背脊 排列如图:
(2)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即先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按问题(如综合、政工、业务)分类,此种分类法适合以“卷”整理的档案和部分以“件”整理档案数量特别多的单位,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文件这样规定的单位(如县农业发展银行)。以“卷”为整理单位的,在按问题整理档案前,先要按级别分类,上级、本级、下级文件不得出现在同一卷中,除非是针对本级的文件。。以“件”为整理单位的,上、下级文件又必须分到各个问题类目中。此种分类法盒号编制方法是同一保馆期限下,从“1”开始编制一个大流水号,件号编制方法是同一保管期限下、同一年度中,同一个问题内从“1”开始编制一个流水号。
(3)问题---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问题分类,每各问题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此种分类法只适合于按十大类分类的企业单位(如自来水公司),此种分类法盒号编制方法是同一问题内,从“1”开始编制一个大流水号,件号编制方法是同一年度内,同一保管期限下,从“1”开始编制一个流水号。
(4)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每个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此种分类法我县只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2个企业采用,他们是按照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的,此种分类法盒号编制方法是同一年度内,从“1”开始编制一个流水号,件号编制方法是同一保管期限下,从“1”开始编制一个流水号。
2、业务档案按种类----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
3、科技档案采用种类--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
4、会计类档案分类有2种方法
(1)采用种类--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即把报表、账簿、凭证、其他分开,再按年度时间排列,历年各编一个案卷流水号。这种方法适合会计档案数量少的单位。
(2)年度---类别---保管期限的分类方法,首先应分开会计年度,再按形式分为几类(先报表、帐薄再凭证),然后在各类内按保管期限的长短顺序排列,一年编一个案卷流水号。这种方法适合会计档案数量特别多的单位。
5、声像档案一般采用载体形式--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按载体形式设置三级类目时,音像类可分为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6、电子档案按照载体形式--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电子类可分为磁带、光盘;
7、实物档案一般采用载体形式--年度分类法-,实物类可分为荣誉类、纪念品(礼品)类、印信类,也可以分为可折叠类和不可折叠类等。
8、图书资料按照类别---年度分类法。图书资料类别一般分为政治、法规、业务、其他。
三、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页号)的编制
(一)全宗号的编制 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如邵东一中,县档案馆确定其全宗号为“142”, 标识为“0142”。未确定全宗号的在档案未进馆之前该号可暂不填写。企业可填写表达单位的汉语拼音代字.
(二)目录号编制。 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企业或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编制分类方案的单位,可填写类别特征代码 。案卷目录号应根据全宗内档案整理状况设置。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结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每一案卷目录所含案卷数量一般以三位数为宜。即,案卷目录内案卷数量不足1000时,一般不另立案卷目录,亦不另编案卷目录号;案卷数量超过1000时,一般应另立案卷目录,并另编案卷目录号。在一个全宗内不应有重复的案卷目录号。目录号是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档案类别代码标识。不同级位的类别之间可用间隔符“●”分开。不产生误解时,省略间隔符。
1、一级类目的目录号采用其类目中有代表性的一到二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编写。即W代表文书档案;Y代表业务档案(如果一个单位的业务档案门类很多,可以分别用Y1、Y2、Y3等标识);J代表科技档案;K代表会计档案(报表K1、账本K2、凭证K3);X代表音像档案;D代表电子档案;SW代表档案实物。
2、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分别表示“永久”、“长期(或30年)”、“短期(或10年)”三个不同的保管期限。
3、目录号编制示例
业务档案 目录号 y1 代表永久类的业务档案;Y2 代表长期(或30年)类的业务档案;y3 代表短期(或10年)类的业务档案。
(三)案卷(件)号、页号
1、案卷号是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案卷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录内的案卷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也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每一案卷目录内的全部案卷只应编一个流水顺序号。如一个目录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案卷流水顺序号时应重新编案卷号或分设案卷目录。以“卷”整理的文书档案、业务、科技档案分别在同一保管期限内依次编写案卷号,再以案卷为单元依次编写件号(填写在顺序号栏)和页号。会计档案中的财务报表,账本,凭证、其他按“大流水”形式编写案卷号,在每一个案卷内编写页号。
2、件号即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它是反映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和固定归档文件的排列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分为“室编件号、馆编件号”。室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从“1”开始编写的顺序号,每一件内编写页号。馆编件号是指归档文件移交进馆,重新鉴定、整理、排列后编制的顺序号。音像、电子、实物档案按类从“1”开始编写件号。
3、页号是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所在之页的编号。页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卷内文件各页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
四、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
(一)组合(卷)要求;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文书材料之间的联系紧密,分级适当,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准确。
1、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一个问题的构件不能缺漏,字迹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收集工作应立足本单位,注意业务部门形成的反映专业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的收集;重大活动事件材料的收集;文电合一;底稿随印件一起收集。若底稿是直接在计算机上起草的打印件,则一般只要收集发文稿纸与印件,其中发文稿纸上除了领导签发外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效力。若计算机打印的底稿上有领导的重要修改或批示,应收集与印件一并归档;有重要领导批示的办文单应随正文一起收集归档;附件随正件收集归档;关于同一问题的请示和批复应一起归档。
2、分类科学。全宗内档案整理采用统一的分类方案,分类层次清楚,类、项、目概念明确,并列的类别之间界限分明,不互相交叉或重合。
3、保持文件内在联系。
A.时间联系。要求区分年度,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得混淆,一份文件有多个时间特征的.分年度时.以文件签发日期(成文日期)为准,据以判定文件所属年度。计划、规划、总结、预决算、统计报表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统一按签发日期(成文日期),电报以发出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放在复文年度;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度;多份文件(如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行政介绍信等)作为一件的,可标起止时间;跨年度的规划、计划、预算,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决算,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结束的年度;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的年度;法规性文件放在公布或批准的年度。
(2)按专门年度(如教学年度)形成的文件,放在专门年度组卷。
(3)没有标明落款日期的文件材料.应通过对照等手段考证文件的准确日期或推断近似日期,据以按年度合理归类。
(4)临时性机构,存在时间不长(两年以内),文件材料较少.形成的文件可以不分年度.放在工作结束年度归档;如果每年文件数量较多亦可分散在各个年度内归档。
B.来源联系。要求区分级别,将上级机关、下属机关、平级机关和本单位的文件分别组卷。对有密切联系的上、下级文件,如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属机关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应与本单位的文件放在一起组卷。
C.内容联系。要求保持卷内文件内容的单一性和内容相近的文件之间的联系。党政工团和业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管理性、业务性、规范性文件和调研材料等,一般按问题进行组合。同一个问题、一次会议、一项工程、一个案件的文件以及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被转发件放在一起组卷。文电应合一组卷。单一问题的文件数量少时,可将内容相近的其他问题的文件合并组卷。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电脑软盘等与内容相关的文书档案统一整理编目,分别存放,并在目录中加注说明。在按问题分类时,文件归档应按其主要内容有规律地进行,并保持连续性,某个内容的文件在去年放入哪类中,今年亦归入同一类中,不要根据一时的需要随便更改,以免给将来的查找利用带来不便。
4、正确划分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立档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书材料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A、文书档案根据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和立档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书材料按永久、定期(30年、10年)二种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
(1)永久保存的.文件有以下八个重要方面:一是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这一条从文种的专指性上理解,可以细化为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是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主要指本级党*会、人代、政协会、经济工作会、纪检会及本机关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党组(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重要的专题工作研讨会的文件材料。 要因机关性质来比较,对本机关只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活动都算。比如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人事任免、评先、组织简则、人员定编、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三是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主要指本机关形成的年度或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规范性文件、重要业务事项的文件、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大事记、组织沿革、综合性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四是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报告、总结、结合性统计报表等。五是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是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是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主要是指法律、法规、条例、业务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八是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把握机关文件材料重要性和一般性,是否永久保管,要从机关职能活动规模大小、归档层次、影响力、产生的文件材料是否具备政策性等诸多因素来考虑。
(2)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是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主要是指本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能活动形成一般性的规章、办法、意见等文件材料。二是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是本机关形成的有关事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等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是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研材料等。 五是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一项系统工程,是分阶段进行的,那么在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只能当成一般性的业务。至于一般性的工作报告、总结、统计表,是指机关各部门自己形成的,仅反映一个部门或一个方面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六是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包括一般性的会议文件材料),这一条几乎大多数机关都有,虽是普发性的,但不是事物性的,而是需要贯彻执行的。七是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在这一条中提到上级或同级,不一定是本机关的主管业务,但又需参照执行,比如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制发的调资、劳保、福利、差旅费报销、税务、职称、计生等文件材料。八是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是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含长远规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以上定期保存的9条中有7条使用了“一般”这个词。把握文件材料的“一般”要看文件材料涉及的问题是否常规性、技术性等方面的问题。
(3)根据本单位的保管期限表,对当年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原则上不要将多个保管期限的文件混在一起。二是应从一个问题或一组文件的重要程度划定保管期限,不要孤立地按单份文件的重要程度来划定保管期限。如全县教育工作会议材料,除了先进事迹是30年,其余都是永久,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先进事迹也做永久。我县统一规定重大活动、主要工作职能会议材料成套性集中,全部定为永久。三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永久从严(政策法规、方针性文件),部分重要的可定为30年,其他都是10年。四是本级内部科室加挂县机构牌子,期限提高.五是本级简报30年
B、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帐薄: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保管25年,总帐、明细帐保管1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3)会计报表:决算报表永久保管(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月报表保管15年。
(4)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为永久,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保管5年
。
C、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永久,设备档案:长期。
E、音像、电子、实物档案:永久。
F、业务档案保管期限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或县档案根据其单位业务档案存在的价值确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证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结合北京市公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公证机构的公证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证档案是指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活动而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及物品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公证机构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和制度,并接受同级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证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公证机构档案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公证机构在制度、经费等方面应确保公证档案工作顺利开展,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证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处的档案,做好档案的接收、移交和登记,并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二)指导、督促和检查公证人员对公证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三)进行档案鉴定;
(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五)收集与公证档案业务有关的资料;
(六)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1]
第二章立卷和归档
第七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登记簿,建立分类登记制度。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书编号、公证事项类别、当事人姓名(名称)、代理人(代表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签发人)、结案方式、办结日期等
公证登记簿按年度建档,应当永久保存。
第八条公证机构在出具公证书后,由承办公证员负责将公证文书和相关材料在三个月内完成汇总整理、分类立卷、移交归档。
公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立卷的,应由承办公证员审查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九条公证案卷的排列顺序应为: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公证书正文;
4.公证书签发稿;
5.公证书译文;
6.公证申请表;
7.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8.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9.当事人申请证明的文书材料原件,如遗嘱、合同、委托书等;
10.受理通知单、告知书;
11.接待当事人的询问笔录;
12.公证处审查、调查所取得的证明材料;
13.其他有关材料;
14.公证员承办公证事项的报批表;
15.公证书发送回证;
16.公证费收据或减免收费的申请与领导审批意见;
17.备考表;
18.附件袋(证物袋);
19.卷底。
第十条公证机构在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终止公证的决定后,由承办公证员负责将相关材料在三个月内完成汇总整理、分类立卷、移交归档。
案卷材料,应按照公证活动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公证人员对终止公证事项原因的记录,或当事人申请撤回的书面材料,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公证档案有关材料据为己有或无正当理由到期不予归档。
第十二条案卷封面可打印或书写,卷内目录要按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逐项填写清楚。
第十三条公证复查、公证协会投诉处理、以及涉及该公证事项的民事诉讼结果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在备考表内记载。
公证质量检查的情况也可以记载在备考表中。
第十四条卷宗一卷编一个流水号,卷内材料要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页号。卷内材料两面都有字的,应在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左上角编页号。
第十五条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档案中内容相同的文书材料一般只存一份,重复的文书材料应剔除,但有领导批示的除外。
第十六条立卷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只能用碳素墨水和蓝黑墨水书写。
第十七条材料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要用纸张加衬边粘贴,粘贴处均应盖骑缝章。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第十八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光盘等存储介质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公证书号、公证卷宗档案编号、录制人和录制时间,逐盘登记造册归档。能够附卷的要封装在附件袋中。
第十九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证明原件或者实物证据,应制作证据目录,将物证照片及有关物证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文字说明留存附卷,在备考表内注明。
第二十条卷宗活结处必须粘贴各公证机构档案封签,封签贴好后,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印章和公证机构档案管理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送交归档的档案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顺序正确、规格统一、装订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对移交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一律退还给立卷人重新整理。
第二十三条公证档案按国内民事、国内经济、涉台、涉港澳、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和事务公证类文书分类保管。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公证事项均应列为密卷,并加盖密卷章。
第二十四条公证档案应按照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同类、同保管期限的卷宗按流水号顺序排列在柜内。每个档案柜应标明卷宗类别和柜号,用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实行公证档案电子化管理。卷宗在归档之前要扫描备份。
第二十六条电子数据档案应采用两种方式备存。涉密卷宗电子档案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单独存档。
第二十七条卷宗封皮等档案管理物品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统一格式和标准,全市公证机构参照印制使用。[1]
第三章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档案室必须是独立专用房间,安全坚固。公证机构要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逐步采用先进技术设施,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鼠、防虫、防污染、防磁化、防震、防雷击等工作,切实保障档案安全。
第二十九条库房内要有足够的合乎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注意空气流通。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即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备用温湿度计,有测量记录,对不适宜的温湿度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录音带、录相带、光盘等声像档案,应单独存放保管,防止磁化,并根据保管期限定期复制。
第三十二条电子文件载体的档案保管要参照专业技术标准进行,独立存放于防磁、防光的空间中。保存设备与技术要及时更新,与科技手段发展保持一致。
第三十三条非管理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钥匙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交他人使用。
第三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对库藏档案应经常检查和清点,做好清点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档案人员调动工作的,应在离职前完成档案移交工作,办理交接手续。[1]
第四章档案借调与查阅
第三十六条公证机构应制定公证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批准和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借阅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十七条凡经批准允许查阅的公证档案,可以摘抄或复印所查阅的内容。所有摘抄或复印的材料须经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盖章确认。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公证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一般公证档案。借阅非本人承办的密卷卷宗档案,须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九条各公证机构之间因办证需要,在出具公函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一般公证档案。查阅密卷卷宗,除出具公函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还须经保管该卷宗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有关档案的,应出具正式查卷函件,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由公证机构报经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借出时要交点清楚,办理正式借据,并限期归还。
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借阅和查阅公证档案。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的,须由公证处报经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公证事项的当事人要求查阅相关公证卷宗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查阅本人提交给公证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公证机构所记录的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律师因诉讼代理的需要申请查阅公证档案的,应向公证机构提交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查卷证明以及当事人同意律师查阅公证档案的声明,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查阅公证事项当事人提交给公证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公证机构所记录的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第四十二条借阅人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缺少、涂改、增删、污损等,应及时向公证机构负责人汇报并追查责任人。[1]
第五章保管期限
第四十三条公证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第四十四条凡属于需要长远查考、利用的公证业务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凡属于在长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公证业务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六十年。
凡属于在一般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公证业务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二十年。
第四十五条具体公证业务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由承办公证员提出意见,经公证机构负责人同意后交档案室归档。
第四十六条公证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该项公证事务办结和终止后的下一年起算。
第四十七条公证机构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收进登记簿、档案移出登记簿、档案销毁登记薄、档案销毁批件及档案检索卡片列为永久保管。[1]
第六章销毁和移交
第四十八条公证机构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公证档案保存价值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应由公证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和公证员组成鉴定小组,对卷宗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经鉴定,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案卷,应采取提高保管期限档次的办法延长保管期限。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批准后销毁。
第五十条为防止遗失和泄密,销毁档案应由两人负责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应立卷存档永久保管。
第五十一条公证机构设置变更时,应对公证档案进行清理,并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撤销的公证机构的档案,应向同级地方档案馆移交或由同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代管;
(二)一个公证机构划分为几个公证机构的,其公证档案由一个公证机构代管或向同级地方档案馆移交;
(三)几个公证机构合并为一个的,各公证机构档案应移交给合并后的公证机构,或分别向同级地方档案馆移交;
(四)公证机构撤销或合并时,没有办理完毕的公证事项,可移交给新的公证机构继续办理,并作为新的公证机构档案加以保存。[1]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1日。
文书档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书档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希望能帮到您。
文书档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对企业档案的信息化提出更高的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信息化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的综合指标。同样,档案信息化也是档案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档案信息化程度也应该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要提升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档案信息化是其必然的选择。从另一方面来说,企业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也要把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作为总目标之一。
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与企业信息化协调同步;企业各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实施应充分考虑档案管理的要求。
国家档案局在2001年发布《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结合这个规定,在选择档案信息化系统,一定要考证软件公司的资质、资金、技术力量、培训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因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性的管理工作。档案系统没有经过多年的累积很难得到认可。有实力的档案软件公司也得到国家档案局的认可。
2. 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文件。
文件系统的电子文件应该确保文件具备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系统应该具备可靠性、完整性、全面性、系统性。
电子文件分为逻辑归档、物理归档两种形式:
逻辑归档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有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办理完毕的一份文件向档案整理库发送的过程,也叫移交过程。
物理归档是指把电子文件集中下载到可脱机和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电子档案存档的载体、份数:
推荐采用(优先顺序)载体: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不允许使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必须是耐久性的载体,一式3套,一套封存,一套查阅,一套异地保存。
电子化管理只是过程中的管理,电子文件一定与纸质文件双套制管理。有电子版文件必须有纸制文件。在这里重申一下,绝对的无纸时代并不存在,所有的纸质文件必须为原件。现在实行的电算化会计档案也是双轨制。
3.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明确企业档案管理体制:要有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有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要有做好档案工作的人员;档案管理形成网络;明确归档的形式。还要明确企业档案部门、企业部门工作管理职责。强调部门归档。
国家档案局就档案整理工作,推荐以“部门整理”为首选,理由是:形成文件材料的部门更了解文件内容和工作流程,更能准确的判断档案的价值,随时掌握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
企业各部门是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是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源头,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是否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着企业档案工作的质量和利用服务水平。
企业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或项目归档文件的完整和负责;企业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积累文件,并对归档文件的齐全、准确和形成质量负责;专兼职档案人员(文书)应负责收集、整理应归档文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
文件管理职责应由企业内所有员工分担,推行企业各部门参与归档工作,首先是要建立能够适应企业管理需要的文件管理制度;其次是应明确参与文件形成于管理各类员工的权利和责任;第三是加强文件形成过程和归档前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包括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
4.公文、档案制度:
(1)公文、档案制度不配套。
(2)公文、档案制度相互抵触。
(3)公文、档案制度之间脱节。
(4)公文、档案制度的滞后。
以上几种只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克服,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大家参考:
(1)公文、档案制度,应当是互补,多做一些征求意见,工作不要脱节,熟知工作流程等。
(2)办公自动化、档案系统应该整体规划、宏观指导,不要各顾各的,要有沟通。达到数据的平稳过渡。
(3)本单位产生的办法、制度,涉及到公文、档案方面内容,应当参与会签工作,防止不规范用词,标准不一,归档不全。
大家可以在单位提一些建议,公文运转的好坏,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和齐全、完整。这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
5.文书档案实现以件为整理单位进行归档,目的是简化归档手续,深化检索,首先要实现档案信息化系统。
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齐全:是指文件材料不同的版本、稿次的齐全。
多指办法、制度、可研报告等。
完整:是指反映同一问题或方面的文件材料的收集要全面。
合同:签合同之前,有审批单、流转单、会签单等形式的处理单,要与合同作为一体进行归档。
发文:对某单位的批复,请示文件一定附在批复之后;
依据来文形成上报公文,依据性文件一定附在上报文件之后。
准确:是指文件材料是实际的真实反映,图务相符,文电一
致。
修改通知单的修改内容是否反映在图中。
发文的正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会签意见是否被修订采纳。
系统:是指同类事物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文件材料按一定秩序和内在联系组合为一体。
表彰工作一般分为评选、推荐等过程。是同类事物不同
阶段组合在一起。
原件、复印件
原件: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
红头、红章的公文称为原件。
亲笔签字,又盖章的称为原件。
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件。
经过复印后,与原件一模一样,叫复印件。
6.归档工作: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础,贯彻于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交接过程。
归档,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部门保存的过程。
符合归档三个条件:一是办理完毕;二是保存价值;三是系统整理。
办理完毕:是指文件相应的文书处理的程序已经完成,不论文件本身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还在发挥作用。
例如:(1)发文:经过起草、核稿、签发等环节,发出后,这份文件就称为“办理完毕”。可以归档。
(2)收文:不论是批复文件,还是通知,在收到以后,在文书处理上就称为“办理完毕”。收文要选择性的`归档。
价值
归档主体,以本企业产生的有价值文件材料为主体。
防止:有档不归,有文必归。
收文的归档,要有选择性和针对性。选择针对本企业的批复或者本企业正在执行的有价值的文件。防止所有收文都归档这种情况。
请示性文件,没有接到批复文件,请示性文件不归档是
错误的;甚至有的单位把请示文件处理了,更是错误的。
7.分类
分类:执行能源办[1991]231号《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0-5大类》
分类:分到一级或者二级类目
分类方案:年度-问题(分类)-保管期限-件号
方案一:2006-0(党群)-永久-1
2006-0(党群)-长期-1
2006-0(党群)-短期-1
方案二:2006-0(党群)-永久-1
2006-1(行政)-永久-50
依次类推
集团公司要求所属企业,文书档案仍执行电力工业企业分类表0-5大类。
以下错误的归档方式,请现行修改:
个别单位,发文按照大流水分保管期限装盒归档;收文按照大流水装盒归档;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国家档案局的要求。
8.归档时间、装订、档案盒脊背填写要求、各式检索目录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归档在第二年6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
装订:建议不装订。作为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必须拆
掉不符合要求的金属钉、塑料装具等;短期可以
不拆除金属钉,塑料装具等必须拆除。
档案盒脊背填写要求:(1)用档案盒同色纸打印出来条目,粘贴档案脊背上;
(2)用盖章、手填方式(首选)。
不允许在脊背上粘贴“白条”。
检索目录: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各式检索目录:文号检
索目录、分类检索目录、专题检索目录等。
档案系统应具备输出各式检索目录的功能。
检索工具装订方式:按照分类或者年度装订成册的。
顺序为:“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
9.“件”
正本、定稿为1件(红头、红章为正本,起草的文稿为定稿);
正文、附件为1件(正文所依附的附件,附件是正文的补充);
原件、复制件为1件(被转发文:红头、红章原件;经过复
印的复制件);
转发文、被转发文各为1件;
请示、批复各为1件(建议做2件,尤其上级单位的批复);
报表、名册、图册等各为1件;
会议文件,如果有领导讲话,最好也单独为1件。责任者
登录领导全名,不得使用X总等称谓。
排序:(1)以转发文件为例
正文(红头红章)-被转发文件的复印件-定稿(起草的文稿)-转发文件的原件(红头红章)。
被转发文件原件依附有文电处理单或者收文处理单,“处理单”要附在“被转发文件原件”的前面,“归档章”盖在“处理单”上。
(2)同一事由的排序,可以按照时间、文号等形式排序。相对集中。
10.“归档章”
归档章的大小,严格按照标准,不要任意添加内容。
归档章,盖在每1件归档文件的首页、上方、居中、空白的位置上。
归档章包括“六”项内容,只须填写其中“四”项。全宗号、馆编件号不用填写。
全宗号、馆编件号:不填。档案馆接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档案,档案馆(局)给予被移交档案单位的代号。企业不向档案馆移交,这两项为空。
年度:必填项目,阿拉伯数字,4位。不允许只填后两
位。例如:06。
室编件号:必填项目,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
问题:必填项目。直接填写分类号。
保管期限:必填项目,建议使用汉字全称。可以用简称(汉字)永、长、短;可以用代码。
注意:(1)填写“档号章”必须使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材料,不能使用铅笔等。
(2)电力企业都是按照分类表进行归档,在制作档号章、档案盒时,机构这个两个词不用印制,直接省略。
11.编目
编目包括“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
“归档文件目录”应注意的问题:
件号:是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件号是指固定归档文件的排列
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一定要准确。件号与实物一定
相符。
责任者:必须与印章同样,不得使用简称,不能使用本公司、本单位等字样。个人必须使用全名,不得写X总。
文号:照实抄录,文件代字、年度、顺序号都不能省略。字、
虚号,可不用抄写。
公文也有要求,在编制文件代字时,不允许有字、虚
号“0”等字样。
题名:照原文抄写,不能简写、缩写。如果没有标题或者需要补充标题内容,加注“[]”,自拟标题。登录会议纪要等要自拟标题。
日期:月、日是1位数字,在前面加“0”。标准为20070101或者20071203。中间不用加“.”、“_”等字符。
页数:是每件文件的页数。
备注:可以对这件文件加以特殊标注。例如:此份文件带有“密级”,在备注一栏标注“秘密”等字样。
“备考表” 应注意的问题: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1)文件收集齐全完整程度。例如:依据来文,形成上报的公文,依据文件是否归档;批复公文,请示文件是否附在批复后面?
(2)文件本身的状况:字迹模糊、缺损,复印、传真件等情况;
(3)整理工作完毕后归档文件如有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4)声像材料的说明。
整理人:负责该盒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明确责任,亲笔签
字,不允许使用手戳或者系统产生的签名。
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该盒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亲
笔签字,不允许使用手戳或者系统产生的签名。
整理人、检查人:一是档案人员或者档案负责人;二是档案负责人或者负责档案部门的负责人。
目录的排序:“归档文件目录”要放在这盒归档文件的首页;“备考表”放在这盒归档文件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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