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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档案馆建设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类档案馆建设,规范管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档案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第三条 各级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集中收集管理本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所有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文化事业机构。
专业档案馆分为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专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专门领域、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部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本部门有关专业档案资料,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档案馆,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集中收集管理各自形成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机构。第四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发展综合档案馆,合理设置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设置档案馆的原则,对本省档案馆网建设实行统筹规划。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级档案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立,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设区市专业档案馆的设立,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下不设专业档案馆。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立档案馆。第六条 设置档案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专业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5万卷(盒、册);设区市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万卷(盒、册);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档案库房;
(三)有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必要经费;
(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七条 申请设置专业档案馆,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置档案馆申请书;
(二)档案馆库房及业务用房建筑平面图;
(三)档案馆年度业务经费预算通知书;
(四)档案接收范围;
(五)档案资料、设备数量统计表;
(六)档案馆工作规章制度;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简况表及资质证书。第八条 档案馆的变更、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备案情况及时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经批准设立后,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档案馆代码。第九条 档案馆应当将本馆接收范围内的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
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按国家《档案馆工作通则》执行。其他各类档案馆拟定的档案接收范围,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第十条 各类档案馆应当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统计、安全保管与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类档案馆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第十一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应当设置现行文件阅览、档案寄存、档案资料目录信息提供等新型服务职能,拓展档案馆社会教育和综合服务功能。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可以按照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立专业档案馆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置条件设立的企业事业及其他类型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议批准设立的单位予以改正。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扩大档案接收范围的、拒绝按规定移交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类档案馆建设,规范管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档案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第三条 各级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集中收集管理本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所有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文化事业机构。
专业档案馆分为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专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专门领域、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部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本部门有关专业档案资料,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档案馆,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集中收集管理各自形成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机构。第四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发展综合档案馆,合理设置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设置档案馆的原则,对本省档案馆网建设实行统筹规划。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级档案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立,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设区市专业档案馆的设立,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下不设专业档案馆。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立档案馆。第六条 设置档案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专业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5万卷(盒、册);设区市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万卷(盒、册);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档案库房;
(三)有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必要经费;
(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七条 申请设置专业档案馆,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置档案馆申请书;
(二)档案馆库房及业务用房建筑平面图;
(三)档案馆年度业务经费预算通知书;
(四)档案接收范围;
(五)档案资料、设备数量统计表;
(六)档案馆工作规章制度;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简况表及资质证书。第八条 档案馆应当将本馆接收范围内的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
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按国家《档案馆工作通则》执行。第九条 各类档案馆应当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统计、安全保管与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类档案馆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第十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应当设置现行文件阅览、档案寄存、档案资料目录信息提供等新型服务职能,拓展档案馆社会教育和综合服务功能。第十一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可以按照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拒绝按规定移交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三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档案局成立于1959年7月(当时称陕西省档案管理局,1979年5月拨乱反正后改为现名称),属陕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共辖机构,归属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编制序列。陕西省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0月。1960年10月后,陕西省档案馆归属省档案管理局,为局内设处室,对外仍保留档案馆名义,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业务工作。并相继撤销了档案局、档案馆。1979年5月,恢复陕西省档案局名称,属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政府下属机构,归口省政府序列。陕西省档案馆仍作为局属处,对外保留档案馆名称。1995年机构改革后,省档案局、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2000年机构改革时,维持了原状,陕西省档案馆与陕西省档案局继续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省委直属事业机构,履行档案的保管、利用职能;受省政府委托,承担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现局馆内设处室14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业务指导处、法规处、宣传科技处、监察室、收集保管处、技术处、社会教育编研处、信息工作处、科研所、后库管理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机关党委。
数字档案馆具有馆藏资源数字化、信息组织与传输网络化、服务范围扩大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信息检索便捷化等诸多特点。“数字档案馆”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档案馆是指存储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信息空间,是一个由众多档案资源库群、档案信息资源处理中心、档案用户群构成的数字档案馆群体。数字档案馆是一个内容管理系统、集成系统和数字信息长期保存系统的集合。作为以电子文件、档案以及其他信息资源等非结构化数据为主要管理对象的数字档案馆,它不仅仅起到一个数据中心的作用,也不仅仅起到发布利用的作用,而是具有有序处理和集成管理的功能。它的有序处理和管理过程包括收集、创建、确认、转换、存档、管理、发布利用等涵盖文件生命周期管理实践的全过程。集成(integration)含综合、融合、整合成为整体和一体化的意思。就数字档案馆而言,就是将集成管理理论应用于涵盖文件档案信息资源生命周期管理实践的全过程,即在管理思想上以集成理论为指导,在管理行为上以集成机制为核心,在管理视野上突破管理业务流程机构部门间的限制,并从全程管理和最优化管理的层面来对待各种档案信息资源要素,提高各种管理要素的交融度,以利于优化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有序性,最终提供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档案信息集成服务。
数字档案室的建设
数字档案馆系统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发了对档案实体、档案内容、档案服务和档案管理等信息的感知、处置等功能,实现了对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业务信息资源的智慧收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保护和智慧监督,为档案馆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全面互联、互通、互动提供了基础条件。
基于OCR技术生成档案数字化成果文本数据资源库,结合应用原生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的数据化管理,可以进行全文检索,并采用数据挖掘技术构建虚拟资源库,突破了传统的档案数字化理念,对实现档案资源的深度控制和挖掘创造了条件。
基于数据智能采集技术,采用多样化、组合式信息资源收集方式,实现了智慧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 —— 专业档案数据库的高效接收和有序管理。采用大数据技术的智慧档案馆,通过云计算技术虚拟合并各档案馆之间的数据,做到实时互通,跨馆出证。
采用模型控制技术,实现了机关归档电子文件质量监管、进馆电子档案质量检查、开放档案划控辅助管理、档案馆业务目标督查等工作的辅助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档案馆业务工作的信息化。
应用RFID 技术,实现了智慧档案馆智能感知管理平台对实体档案、在馆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的综合感知和智能处置,拓展了RFID技术在档案馆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如文档服务中心发出调卷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库区RFID 标签信息阅读器未感知到相关档案出库信息,将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库房保管人员办理调卷业务。
基于编研人员的档案利用,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深入挖掘,实现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智能检索,提高了档案检索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基于数据挖掘技术,支持对检索结果的知识图谱展示以及档案信息的自动聚类,为利用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智能形成编研材料。
感知档案,通过标签可以知道档案的状态,可以对档案实体进行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帮助档案管理人员实时掌握每一份档案的状态,实现管理者与档案实体的沟通。这样可以避免传统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别的地方不是很清楚,山东这边已建成的智慧档案馆包括:山东省档案馆、青岛市档案馆、威海市档案馆、济南市档案馆均已通过国家级档案馆评测,为国家一级档案馆,其智慧场馆建设、数字化水平、智能化水平均达到国家级档案馆标准,其他各地市县区也依照国家智慧档案建设相关要求同时进行自建和评测,至少要达到省级档案馆评测标准。具体建设进度和水平各地市区县各根据各地财政水平建设。
1、办公室:承办机关政务、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草拟全省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2、人事教育处(档案干部培训中心):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拟订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组织全省档案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档案培训教材;负责档案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3、业务指导处:指导、监督各市(区)及省级有关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和有关事业单位(包括境外单位)的档案工作;为中央驻陕单位、驻陕部门的档案工作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省属重点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检查验收;指导全省县以上档案馆库的建设与改造;负责全省和区域性档案协作活动;负责档案服务机制创新工作。4、法规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咨询工作;组织调研、起草与《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省档案法规体系;负责档案执法工作和档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对省内重大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组织省级机关立卷归档年检工作。5、宣传科技处(《陕西档案》编辑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省档案宣传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档案科技管理工作;负责《陕西档案》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办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6、机关党委: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班子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组织党员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党员进行管理监督,党性党风教育;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党支部工作。7、监察室: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局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对局机关干部职工违反政纪问题的检举;协助纪检组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的案件。8、收集保管处: 负责征集、接收、管理档案资料;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日常整理工作;建立档案检索体系,编制检索工具;负责档案资料查阅利用的接待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库房的卫生、安全和虫害防治工作。9、信息化工作处: 负责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服务、咨询;负责省馆网络、数据库、操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标准化著录工作;筹建全省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承担馆内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10、社会教育编研处:利用档案资料向社会进行历史与省情、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名人档案的征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参与全省编修史志工作。11、技术处:技术处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缩微、复制、修复、防虫、防霉变工作;负责做好库房温湿度、通风、防火、防盗监控等工作;负责馆藏档案保护和复制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工作;负责全省档案设备、装具、用品等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推广应用,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12、后库管理处:负责后库所藏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和查阅利用的接待工作;负责后库土地、房产、林木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生活管理工作。13、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所:负责档案保护技术的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运用相关技术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技术保护、抢救等工作。14、老干处: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为离退休人员阅读文件、政治学习提供服务;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协助机关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事宜等。
一、数字档案馆与传统档案馆的区别
(一)档案人员素质方面
结合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来说,由于每一个档案人员的文化程度不同,其自身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在以往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人员更多的掌握与档案学相关的理论知识,虽然在计算机操作方面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实际的操作能力较差。而相反的,数字档案馆的档案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档案学知识,还要对计算机能够熟练的使用,并对系统中的管理软件有着全面的掌握。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需要涉及的边缘学科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档案人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加强自我建设,以此来不但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站在档案人员的角度来看,传统的档案人员给予人们的印象类似于保管员。而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人员则是向人员展示了一种全新的精神面貌,也让人们对数字化技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二)档案服务方面
在传统的档案馆管理工作中,一切都是以档案馆为中心,用户们获取档案信息资源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到档案馆中进行查找,直接有现场的档案人员为其提供服务。而这种物理差距也恰恰成为了影响用户利用档案的关键性因素。然而,在现代数字档案馆中,所有的服务活动都是围绕着用户而开展的,一切都是将用户作为中心点出发,在大量的档案信息资源中,数字档案馆能够及时为用户们寻找到所需的信息资源,解决用户的实际需求。因此,数字档案馆是以用户需求为主要建设目标,以此来吸引更多的用户,逐步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价值。
(三)档案的安全保护方面
传统档案馆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对档案实体进行保护,具体是对档案存放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而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信息是一种电子载体的形式,其是与档案内容相互分离的,数字档案馆重点是对档案载体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对档案信息能容进行了加密,以此来防止网络病毒和黑客的恶意攻击破坏。并且,数字档案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充分保障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完整性。同时通过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大量科学技术的优势,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也为我国档案事业开辟了崭的发展格局。
(四)馆藏方面
21世纪的数字档案馆的馆藏可以看作由实物馆藏(传统的纸张、磁介质档案)和虚拟馆藏(存在于本馆及互联网上有权访问的多媒体档案信息数据库)两部分组成。实物馆藏经过数字化后,被全文存贮在本馆,转化成为能进行全文检索的虚拟馆藏。数字档案馆的馆藏不仅包括固有的纸质、录音、录像、照片等非数字化文献,还将这些数字化的信息存贮在本地的海量多媒体数据库中,而且对网络中有权访问的信息进行标记和索引,丰富了自己的馆藏,以便于利用者的网上检索。
二、数字档案馆与传统档案馆的联系
(一)数字档案馆是传统档案馆为解决新的问题而发展起来
传统档案馆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面对新生事物、新兴科技的挑战,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1)档案实体的增多及新型载体档案的增加,如电子文件的管理、检索、利用;(2)非纸质载体档案(如录像、录音等档案)的管理、检索、利用;(3)人们对信息的传播、接收方式的改变及需求的增加等等。传统档案馆不能再用以前的方法、技术来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它不得不依赖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技术来发展自己,从最初的馆藏资源数字化利用服务,到网络化查询检索,到最终实现数字档案馆。
(二)二者始终是信息传递的中间角色
可以说,无论是信息技术多么迅速的发展,还是网路结构如此复杂化,档案馆从始至终都在担任着信息传递者的角色,主要是围绕着信息、档案馆、用户这三者之间进行循环开展的。其中,档案馆并不是信息的生产地,其主要的功能是对信息进行保管。而传统的档案馆能够很好的保护档案信息,并提供给用户们使用。数字档案馆亦是如此,它采集了海量的档案信息资源,以此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所有的工作流程基本与传统档案馆保持一致,都需要进行档案信息的采集、归纳、整理、保管和利用。但是,数字档案馆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对这种传递结构进行更深入的优化与完善,确保档案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数字档案馆不会脱离传统档案馆的实体而单独存在
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脱离具体的档案馆实体的数字档案馆是理想化的。传统档案馆的馆藏经验做法都为数字档案馆所应用,不会在数字档案馆时代被彻底抛弃。以前的纸质档案随着年代的逝去而愈发珍贵,它是数字档案馆的镇馆之宝,即使以数字化方式存在,它的实体也会得到妥善保管。
三、结束语
无论是传统档案馆,还是数字档案馆,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联系。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数字档案馆和传统档案馆,从而促使它们和谐统一的发展,继续为我国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数字化档案馆是指对一些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使其的存储载体发生变化,由纸质的档案变为数字档案;而电子文件档案馆则是指这些文件的形成初期就是以电子的形式存在的,没有纸质实体,其以后的利用和归档都是电子形式,直接进行数字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