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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服务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号为GB/T50328-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及保管知识
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及保管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
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资料员日常保管的资料
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等。
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
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编写监理工程总结,经监理总监签字,报工程主管(或监理单位)领导审批后盖章,10天内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
6、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回复:施工单位来文,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接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将回复下发给相关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员将每份的联系单及相关回复要合并一起存档。
7、往来函件: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负责收发,公司内部往来函件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要分开,分别编制序号后当天存档。
8、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工作完成后2天内将旁站记录交资料员归档。
9、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开工前1周内上报资料室存档,测量记录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10、签证、委托、进度申请:监理工程师办理审批手续完毕后按相关制度规定交给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将签证、委托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进度申请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办理用印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第二天分发给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室存档1份。
11、施工图纸:由总工室直接下发给工程部资料员,再由资料员分发给相关工程师。工程部资料室收到图纸的当天必须保证存档1份施工图纸。工程部资料室存档的图纸按单位工程分类保存即可。
12、检测报告、勘察报告:相关项目检测完毕由相关单位在1个月内交工程部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归档。
13、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证等项目证照复印件:施工现场保存复印件备查,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并存放入柜,任何人不能随意复印,也不能带出办公区域及外借给其他部门。
14、结算资料: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相关单位给预决算部报一份,由工程部资料员给施工单位一份,同时,资料室存档1份。
15、材料报验: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签字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由监理工程师或资料员下发给施工单位,并由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分类存档。厂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不是原件的要加盖材料商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16、施工报验资料(包括各种施工记录):施工单位上报的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等施工记录,工程师在收到后3天内签字,经工程部负责人在报验资料台帐上审批,报验资料盖章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下发给施工单位,并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存档。
17、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要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归档,设计院下发的设计变更要首先交给工程部资料员,由资料员分发给相关工程师,下发的资料要相关人员签收,签收日期精确到时分。工程部资料室同时保留1份存档。
18、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7天内归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都必须加盖公章,总监要签名并加盖总监注册章。“编制人”和“审批人”等栏内的签字必须手签,施工单位审批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对外报送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监理单位须加盖监理项目章,但可不必加盖公章,总监也不必签名,其它按上述要求办理。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基本信息
GB/T标准编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14
总 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各参入方各自保管,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各自存档使用,各自由档案人员保管。
工程文件中心负责对图纸的接收工作,对照到图通知单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有错、漏,工程文件中心人员必须向发送方报 告,并向发送方索取正确的或漏发的图纸。
工程文件中心应根据传送单进行输机,将文件传送单归档。
工程文件中心按照图纸的系统号及专业类别对接收到图纸分类、分发及归档存放。
扩展资料:
法定工程档案必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保存,档案馆收到合格的工程归档资料以后工程才zhi能竣工。所以城档馆保存了建筑施工图纸。
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监理也根据各自管理规定保存建筑施工资料和图纸,但各自侧重点不同,所以内容不尽一致。
施工单位应该保存建筑施工竣工资料,这是为今后保修查阅派用场的。此外,万一发生纠纷,各家都能拿出主张资料。
根据上述情况,竣工图纸不止一套,需要多少套,谁付钱,都应在合同中明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号为GB/T50328-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基本要求如下:
1、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技术资料形成和累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4、工程技术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管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按规定取得相应岗位资格的专人负责。
保管要求:
1、保管的期限划分
工程资料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
所谓永久性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施工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如果在同一按卷内,同时存在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和资料时,则该案卷保管期应以保管期限较长的为准。
2、密级的划分
工程资料保管密集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如果在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则应以其中最高的密级作为该卷的密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百度百科-建筑工程资料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移交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档案是工程名词,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移交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凡在海口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海口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海口市政府31号令,于2002年12月18日发布并于2010年12月14日修正)等法律法规要求,向本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项目竣工档案。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作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的必备文件。
三、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是原件。建设单位报送档案经城建档案馆初验合格后,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参考国家相关档案规范整理标准规范),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偿整理。整理合格后,方可移交。
四、建设项目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初验收已移交前已整理合格的档案,只需补齐后续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档案移交手续。
五、未按照按城建档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送档案的,城建档案部门可将提请城建综合执法机构按相关规定处于单位最高10万、个人最高1万元处罚。
六、对于不按时补齐档案资料或不按规范整理档案的,城建档案机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在网上公布。 ;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显现。面对新形势下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勇于创新,服务大局。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归档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识不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五方责任主体普遍存在“重建轻档”思想,对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缺乏较高认识,意识不到工程档案与工程质量的重要关系,因而未健全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体制。
(二)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滞后。城市重点建设工程大部分是带有政府目标考核性质或关系重大民生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周期紧,建设单位在建设任务重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先进入建设程序,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体制并未同时建立,没有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的收集,工程建设与档案记录严重不同步,也未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对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也不能及时跟进工程档案的.监督指导。
(三)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问题。客观地讲,重点建设工程规模较大,分部分项多,产生档案的部门多,且内容复杂。由于建设单位不重视档案的归档整理,没有安排专人来负责协调配合,容易造成档案零散,签证手续不全,档案记录不同步等问题,更谈不上集中整理归档;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城建档案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势必造成竣工后整个工程档案不完整、系统,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管理过程。
(四)不能及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方面,由于项目建设单位未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建设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无法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进行监督指导,竣工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也未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直到后期移交时,才暴露出归档质量问题,如工程档案缺项多,原件遗失,签章不完善等,不符合档案移交报送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不又花费大量时间重新补齐完善各项手续,人为延迟了工程档案的移交周期;另一方面,重点工程项目不少是政府投资性项目,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决算审计,出审计报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待完善审计报告后再移交工程档案,时间周期又被拖延。
二、强化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措施
为加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促进工程竣工档案及时完整地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强化管理措施。
(一)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并借鉴省内各地城建档案馆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归档管理的经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到城建档案部门备案,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档案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项目建设工程档案。此项措施,有利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早介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督促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落实建设工程的资料员,资料员应是专业人员,定人定岗,且持证上岗。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与城建档案部门对接,便于城建档案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档案质量的监督指导。
(三)城建档案部门应加强跟踪和监督指导。城建档案部门要主动介入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跟踪和监督指导,通过宣传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典型事例,强化建设工程各部门对工程档案的重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监督工程建设与工程档案记录的同步到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和质量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归档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四)规范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和质量。为提高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进馆质量,我们不仅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规范指导工程档案的收集,而且重点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专门制定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用以指导建设单位提高档案收集归档效率,确保后期移交进馆档案质量。
为配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对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特别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立的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原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考证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管理。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内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申请进行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预验收,通过预验收提前反映竣工档案的质量问题,提早整改完善。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严格执行档案移交管理制度。将项目档案移交纳入建设工程备案制管理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档案经审查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须查验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否则不予以办理备案手续。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只是缺决算审计报告,在建设工程其他档案均符合进馆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让建设单位先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缺的审计报告由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以免时间上的拖延造成建设工程档案的散失。通过有效的行政强制措施,确保工程档案及时完整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建委:
为了做好建设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威海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文。现就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文件、技术资料归档的具体内容作以下要求:
一、由施工单位(乙方)提供给建设单位(甲方)。由建设单位同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有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5.工程定位测量及放线记录。
6.地基承载力复查记录(或打桩记录)。
7.建筑物、构建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记录。
8.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
9.钢材出厂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
10.金属焊接试验报告及采用焊条证明。
11.红砖出场证明及试验报告(抗压试验及抗冻试验)。
12.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13.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及强度试验报告。
14.防水、保温材料出场证明、试验报告。
15.采用构件配件出厂证明。
16.隐蔽(吊装)工程验收记录。
17.水暖、设备管道试调、试压记录。
18.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验记录。
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20.分不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3.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24.工程竣工图。原施工图变更不大,不影响工程质量。有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施工单位在图纸封面上加盖竣工图专章,并有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亦可作为竣工图。
二、由施工单位整理归档保管的。除包括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全部项目外,还有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经验总结。
2.本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等进行的试验研究资料、施工方法专题经验总结。
3.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措施及结果。
4.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措施交底记录。
5.各种混凝土、砂浆、特种混凝土、化工防腐蚀配比资料。
6.重要技术决定、引进技术实施记录。
7.施工日志。
8.冬期施工、雨季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测温记录。
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施工单位要在工程竣工后,认真的按要求整理好。按规定移交或存档。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