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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23日
档案整理服务
设备档案管理流程:
一、采购设备的档案管理
1、计划、选购阶段
(1) 用户申请,可行性方案论证报告;
(2) 购买仪器设备的审批文件;
(3) 协议、合同;
(4) 意向书、订购货通知单;
(5) 重要来往函件、电文;
(6) 谈判备忘录、附录、附件。
2、开箱验收阶段
(1) 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
(2) 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
(3) 开箱检验记录、商检及索赔文件;
(4) 运单、发票。
3、安装、调试阶段
(1) 安装调试计划;
(2) 安装基础图、电气接线图、安装工艺规程;
(3) 试车、试验记录、精度检查记录、安装验收单;
(4)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5) 安装调试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
(6) 计算机和测量机还包括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
(7) 培训材料。
4、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
(1) 设备仪器移交使用单位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
(2) 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履历本、运行记录;
(4) 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
(5) 设备仪器检查、普查记录;
(6) 设备仪器大、中修记录、总结、鉴定书;
(7) 大、中修精度检查记录及验收移交单;
(8) 设备仪器事故分析、记录及处理结果报告。
5、改造、更新阶段
(1) 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
(2) 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
(3) 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
(4) 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
(5) 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文件。
二、 自制设备的档案管理
1、方案论证及设计阶段
(1) 设备任务书、协议、合同;
(2) 调研报告、可行性方案论证报告;
(3) 有关问题的请示及批复;
(4) 计算文件、试验文件、图样
(5) 技术条件、技术说明书、设计技术总结。
2、制造加工阶段
(1) 工艺规程、工艺说明书;
(2) 重要的工艺装备图纸及说明书;
(3) 重要零、组件超差、代料单;
(4) 工艺总结。
3、安装调试及鉴定验收阶段
(1) 安装、调试计划
(2) 安装基础图,电气接线图、安装工艺规程;
(3) 试车、试验记录、精度检查记录、安装验收单;
(4)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5) 安装、调试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
(6) 计算机和测量机还包括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
(7) 培训材料;
(8) 技术鉴定及审批文件;
(9) 成果申报及奖励文件;
(10)使用维护说明书、操作规程。
4、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
(1)设备仪器移交使用单位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
(2) 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运行记录;
(4)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
(5) 设备仪器检查普查记录;
(6)设备仪器大、中修记录、总结、鉴定书;
(7) 大、中修精度检查记录及验收移交单;
(8)设备仪器事故分析、记录及处理结果报告。
5、改造及更新阶段
(1)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
(2) 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
(3)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
(4) 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
(5)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文件。
三、设备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1、 设备档案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思想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所有设备档案由校档案室集中保管一套,其它交使用单位保管。对于只有一套的设备档案,一律交校档案室保管。使用单位可借阅或自行复印。
2、 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定的保管条件,配备档案橱柜,有专人负责,对于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设备档案仍由档案室保管。
3、 设备档案应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分类、编目、建账。
4、 档案的借阅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校档案室保管的设备档案凭工作证借阅,秘密级以上的经该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借出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一般情况下,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借阅的档案,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交档案人员当面点清。
5、 使用单位保管的档案借阅时也应办理登记手续,以便管理。
6、 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单位复印。
7、 仪器、设备报废后,采购设备的档案也要鉴定销毁,自制设备的档案由校档案室长期保管。
归档文件可以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等方法进行分类:
1、按年度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2、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3、按机构(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本项可以视情况予以取舍)。
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1)原件归档;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3)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4)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件归档
百度百科——归档
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证明书、使用说明书、以及由生产商或供货商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设备档案,是指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字说明、凭证和记录等文件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建立的档案。
设备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为这一基本任务顺利、经济的实现提供了基本技术支持。
设备档案一般包括设备前期与后期两部分。前期档案包括设备订购、随机供给和安装验收的材料:后期档案包括使用后各种管理与修理的材料。
项目文件的整理原则,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整理,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项目文件质量要求,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不能用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工程项目文件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归档,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备考表中注明原件存放处,工程竣工报告、验收证书、交接书、合同、协议等要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合同、协议等应为正本归档,不应是复印件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是传真件(热敏纸)、复写纸的必须复印,与原件一同归档,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齐全、完整,与竣工图上注释内容相符,编制的竣工图应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晰,图纸色度反差良好,并能满足计算机扫描要求,图纸折叠前均要按蓝图线裁切整齐。
企业档案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第三条 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第四条 企业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第五条 企业要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以下简称生产活动)和文书处理的程序。第六条 企业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第七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第八条 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i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 10、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企业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企业行政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方面。第九条 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第十条 企业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第十一条 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生产、技术、经营等各项管理程序;列入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试制定型、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第十三条 企业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第十四条 企业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和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到货时,有关专业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检查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第十五条 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第十六条 企业档案部门要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七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列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法。第十八条 档案分类 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编制企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2、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业生产、技术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生产、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4、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产品型号分类;(2)按设备型号分类;(3)按科研课题分类;(4)按工程项目分类;(5)按专业性质分类;(6)按组织机构分类;(7)按时间分类。第十九条 档案编目与编制检索工具1、要编制档案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保管单位目录。2、要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且进行档案著录工作,著录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3792.5一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第二十条 档案保管 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接交手续。 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 (1)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缩微母片和拷贝片应分别存放; (2)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5、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6、档案库房的一般要求: (1)保存档案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并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2)档案库房建设要列入企业基本建设计划,库房建筑设计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执行。第二十一条 图纸的修改、补充 1、修改已归档的图纸要有经过领导批准的图纸修改、补充通知单。 2、修改内容较小时,可直接在图画“杠改”、“刮改”或者发送“变更通知单”,采用“杠改”、“刮改”时应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 3、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出新图代替,原来图纸作废。新图列入原图纸目录,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图号。作废的图纸应注明新图的编号,根据需要另行保管。 4、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单位,并且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原保管单位标注新保管单位的编号后,根据需要另行保管。第二十二条 档案鉴定 1、企业要根据国家利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2、鉴定工作要组织由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直接对档案进行鉴定。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且注明鉴定日期。 3、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企业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并报送有关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第二十三条 档案统计 1、企业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2、档案统计主要有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档案数量统计,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现代化 1、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要列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整体计划中统筹考虑。 2、企业档案部门要应用现代管理方法。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公自动化等现代管理手段。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80)财企字第629号文《关于企业档案库房建设和购置设备所需费用如何列支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或复制件。第二十七条 企业破产以后,除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随同实物移交外,其余档案应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四章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 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是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发工作主要是指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要重点服务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第二十九条 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几种形式 1、在企业内部实行档案开架阅览。 2、编制并交流档案目录。 3、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汇编专题资料或编制产品、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简介、文摘和数据手册、图表手册、市场信息、用户反映、国内外同行业生产情况介绍等。第三十条 企业档案开发与提供利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第三十一条 对于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发展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贡献的人员,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档案管理体制第三十二条 企业档案管理涉及生产活动和党、政、群等各个部门,应由一位副厂长(副经理)分工领导,并且列入企业领导议事日常,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政绩的一部分。第三十三条 要加强和充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档案工作。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企业档案馆或企业档案资料信息中心。第三十四条 企业档案部门是企业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企业的档案、资料工作。第三十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 1、企业要配备适应档案、资料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人员,并且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大中型企业档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待遇,按工程技术专业或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企业党、政、工、团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所谓设备档案,是指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字说明、凭证和记录等文件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建立的档案。至于设备说明书、设计图纸、图册、底图、维修操作规程、典型检修工艺文件等资料,通常是作为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设备资料室或管理部门保管和复制供应,均不纳入设备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为这一基本任务顺利、经济的实现提供了基本技术支持。
设备档案一般包括设备前期及设备投产后两个时期积累的资料。
一、设备前期的主要资料
1、市场调研,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
2、设备购置合同(副本)。
3、购置技术、经济分析评价。
4、自制专用设备设计任务书和鉴定书。
5、检验合格证及相关附件。
6、设备装箱单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包括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及文件资料等)。
7、进口设备索赔资料(复印件)。
8、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精度检验记录和验收移交书。对于特种设备的安装,还要有安装单位应具备的资质证书等。
二、设备投产后的主要资料
1、设备登记卡片。
2、设备使用初期管理记录。
3、开动机台的记录。
4、使用单位变动情况记录。
5、设备故障分析报告。
6、设备事故报告。
7、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8、定期维护和检修记录。
9、大修任务书与竣工验收记录。
10、设备改装和改造记录。
11、设备封存(启用)单。
12、修理、改造费用记录。
13、设备报废记录。
1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