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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档案数字化加工
一、背景
福建省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福建省政府致力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建省政府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推动福建省数字档案馆建设,为福建省政府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档案服务。
二、建设目标
1、建立一个完善的数字档案馆,将档案信息以数字形式存储和管理,提供更加便捷的档案服务。
2、建设一个安全可靠的数字档案馆,确保档案安全性。
3、建立一个全面的数字档案馆,收集和整理福建省历史文化资料,为福建省研究者提供全面的档案资料服务。
三、建设内容
1、建设福建省数字档案馆网络平台,建设数字档案馆网站,建设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数字档案馆管理系统,建设数字档案馆移动应用等。
2、建设数字档案馆技术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等,确保福建省数字档案馆网络安全性。
3、建设福建省数字档案馆信息资源,收集和整理福建省历史文化资料,为福建省研究者提供全面的档案资料服务。
四、建设进度
1、确定建设任务,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制定建设方案。
2、组建建设项目管理团队,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3、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4、完成建设,开放福建省数字档案馆,为福建省政府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档案服务。
五、建设预算
1、确定预算,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2、按照建设方案招标采购,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3、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建设项目费用,确保建设项目费用合理使用。
4、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数字档案的有效利用,促进数字档案共享,提升数字档案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数字档案共享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数字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档案形成单位)收集保存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系统进行传输和在线利用的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等载体的档案。
本办法所称数字档案共享是指数字档案在标准化、规范化并符合保密要求的基础上,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信息网络系统间实现互联互通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数字档案共享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有序、便民快捷、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数字档案共享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数字档案共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数字档案共享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建设管理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数字档案共享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综合档案馆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收集数字档案,为数字档案共享的互联互通提供更新和维护,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可共享的数字档案。
专业档案馆应当依法收集其专门领域的数字档案,并向福建省数字档案资源中心(以下简称资源中心)主动提供有关数字档案。第七条 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和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数字档案共享的相关工作。
对在数字档案共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数字档案共享体系第九条 建立本省统一的数字档案共享体系,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资源中心,构建数字档案共享利用系统,为数字档案共享提供支撑。资源中心应当与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和福建省电子文件交换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数字化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确保资源中心及其应用系统与共享平台之间的实时联通和同步更新。第十一条 各档案形成单位应当逐步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存储,将各类业务系统中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系统归档,并向资源中心移交。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方志馆及其他有关数字档案的收藏单位,应当主动向资源中心提供有关数字档案。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应当构建数字档案网络系统,建设、配备档案数字化设施、设备,基于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统筹建立数字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专题数据库等数据库。第十三条 数字档案管理软件由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开发与维护,并无偿提供给档案馆、档案形成单位使用。
档案馆、档案形成单位自行组织开发或者采购的数字档案管理软件,或者已在使用的各类数字档案管理软件,符合数字档案共享条件的,应当实现与资源中心相对接。第十四条 资源中心应当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联通汇集各档案形成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相关数字档案;
(二)处理整合、存储交换各档案形成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提交的数字档案;
(三)维护数字档案的真实与完整,保障数字档案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保密;
(四)通过综合档案馆提供不同层次的数字档案在线查询与利用服务;
(五)数字档案利用与共享规划所确定的其他功能。第十五条 各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数字档案共享工作机制,设置共享平台交换接口,基于电子政务网络,实现本单位办公系统与共享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第十六条 全省施行统一的电子文件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网上传输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与规范。具体标准与规范由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与国家标准规范相衔接。
数字档案室的建设
数字档案馆系统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发了对档案实体、档案内容、档案服务和档案管理等信息的感知、处置等功能,实现了对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业务信息资源的智慧收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保护和智慧监督,为档案馆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全面互联、互通、互动提供了基础条件。
基于OCR技术生成档案数字化成果文本数据资源库,结合应用原生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的数据化管理,可以进行全文检索,并采用数据挖掘技术构建虚拟资源库,突破了传统的档案数字化理念,对实现档案资源的深度控制和挖掘创造了条件。
基于数据智能采集技术,采用多样化、组合式信息资源收集方式,实现了智慧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 —— 专业档案数据库的高效接收和有序管理。采用大数据技术的智慧档案馆,通过云计算技术虚拟合并各档案馆之间的数据,做到实时互通,跨馆出证。
采用模型控制技术,实现了机关归档电子文件质量监管、进馆电子档案质量检查、开放档案划控辅助管理、档案馆业务目标督查等工作的辅助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档案馆业务工作的信息化。
应用RFID 技术,实现了智慧档案馆智能感知管理平台对实体档案、在馆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的综合感知和智能处置,拓展了RFID技术在档案馆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如文档服务中心发出调卷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库区RFID 标签信息阅读器未感知到相关档案出库信息,将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库房保管人员办理调卷业务。
基于编研人员的档案利用,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深入挖掘,实现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智能检索,提高了档案检索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基于数据挖掘技术,支持对检索结果的知识图谱展示以及档案信息的自动聚类,为利用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智能形成编研材料。
感知档案,通过标签可以知道档案的状态,可以对档案实体进行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帮助档案管理人员实时掌握每一份档案的状态,实现管理者与档案实体的沟通。这样可以避免传统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是档案工作要有新视野。以档案馆的功能建设为例,综合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新时期档案馆至少应具备政府公共信息服务、人文历史和现代文明展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社会档案寄存中心、智能化数字档案馆、机关电子文件备份和灾难恢复中心、学术交流和文化休闲等八项主要功能,充分体现政务公开、文化展示、在线服务、传统教育等服务内容。这些功能的变化,表明档案工作的管理性、政治性、服务性、科学性、文化性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要分析研究现代档案工作与传统的档案工作的变化、发展及其作用。把档案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进行思考与决策,增强档案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档案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感。不断拓展领域,延伸触角,摸清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事业的连接点和关系链,凸显档案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功能。把档案工作作为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支持力量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使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档案资源建设要有新渠道。档案资源是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实现档案资源的极大丰富、馆藏结构的最大优化,是档案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档案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拓宽档案资源建设的新渠道,除了保证目前各级机关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外,还要研究探索档案收集的新渠道、新领域,把档案的收集范围延伸到机关部门的二级单位,特别是一些科研单位、经济部门等领域形成的档案资料,还要大量收集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等的专业档案资料;同时最大限度地收集散落在民间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资料。为推进上述思路的落实,我们一方面将档案征集费用列入明年的财政预算;一方面通过拓展档案工作监督与指导的新领域,开辟档案收集的新渠道。三是档案利用服务要有新观念。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离开了服务,档案工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和发展的后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档案不仅可以为资政决策服务,也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疑难问题提供帮助,这种帮助在民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档案部门成为为政府分忧解难的重要窗口。树立档案利用服务的新观念,就是要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功能,一方面要实现档案单纯为政府机关服务向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转变,让广大群众走进档案馆,在浩瀚的档案信息海洋中享受利用档案的乐趣。另一方面还要密切注视档案信息与社会需求的规律,关注人民群众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从构建人们的和谐生活、和谐人际关系和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寻找档案利用服务的亮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着力打造政务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共享两个平台,面向党政机关、面向广大人民大众服务。四是档案服务社会化要有新举措。福建的民营经济占据半壁江山,外商投资向宽领域、深层次发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也不断增加。如何规划与管理好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档案材料形成积累的完整过程,建立与完善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程序,是档案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因此,一方面我们要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档案服务机构,并通过社会力量的聚集,营造合作的氛围,使档案工作纳入全社会共建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档案部门要把那些可以转入社会化服务范畴的具体业务项目,从行政管理的体系中剥离出来,改由社会档案服务组织去承担,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好宏观调控与执法监督的职能。五是档案队伍建设要有新水平。现代化的国家需要现代化的档案事业,现代化的档案事业需要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拓展档案工作新视野、开辟档案资源建设新渠道、树立档案服务利用新观念、提升档案服务社会化新水平,最终都要靠人才去落实。因此,全面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档案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新型人才,是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的业务新知识与现代化技能的学习与教育培训,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另一方面要通过考录,重点补充计算机、展览、策划、宣传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同时要增加档案工部外出考察与交流的机会,拓宽干部的视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档案干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聪明才智。
建设数字档案馆主要工作包括如下:
1、按照数字档案室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建设适应未来一定时期数字档案资源管理要求、满足数字档案室各项管理与服务需求的基础设施。除信息安全和管理方便因素之外,鼓励依托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
2、开发或采用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性能良好、方便易用的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各业务环节的自动化、网络化。
3、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全面进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转换,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全面推进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满足各类用户共享需求。
4、根据数字档案室建设要求,修订完善档案工作流程、文件材料以及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及适合电子档案管理、利用、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和权限,确保数字档案资源的规范管理,保证数字档案室运行顺畅。
5、加大人オ建设力度,通过培训或引进人オ,为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和运行储备既通晓信息技术,又精通信息资源管理、知识管理的人才。
数字档案室建设国家标准如下:
资源为先。资源建设是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根本。数字档案室应坚持资源为王,着眼于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着重于非数字档案的数字化和数字档案的及时、完整、有效归档,规划设计以最大限度保证数字档案资源建设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应该有助于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有利于数字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方便利用。<br>标准规范。数字档案室建设应统筹协调文件管理与档案管理、业务工作与档案工作、档案室与综合档案馆之间关系,严格遵循既有标准和规范进行系统设计、建设,实现文档一体、馆室一体。<br>整体推进。应将数字档案室建设与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数字档案室系统功能、文件格式要求等因素,整体推进数字档案室实施方案。<br>确保安全。数字档案室建设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要求采取安全保障技术方法,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完善灾难恢复应急机制,确保数字档案室建设和运行的安全。
(一)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智慧档案馆建设;
(二)各级档案馆要加速只会档案管建设,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
(三)要多措并举,大力推动中西部地区智慧档案馆建设;
(四)提高档案信息安全水平,实现智慧档案馆的可管可控。
为积极响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国家智慧档案馆一级标准,助力各企事业档案部门全面建设智慧档案馆,从智慧档案馆的建设实际出发,通过“智能密集架”、“环境控制系统”、“安防系统”、“RFID系统”、“数字化处理系统”、“档案管理平台”六大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智能、更科学的智慧档案馆建设解决方案,促进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