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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档案数字化加工
陕西数字档案馆企业名称:
1、陕西省数字档案馆有限公司
2、西安市数字档案馆有限公司
3、陕西省数字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4、陕西省数字档案研究院有限公司
5、西安市数字档案研究院有限公司
6、陕西省数字档案系统有限公司
7、西安市数字档案系统有限公司
8、陕西省数字档案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9、西安市数字档案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10、陕西省数字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西安市数字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陕西省数字档案存储系统有限公司
13、西安市数字档案存储系统有限公司
陕西紫光工程是2006-12-30在陕西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镐东路4号103楼412号。
陕西紫光工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000797911265L,企业法人樊庆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陕西紫光工程的经营范围是:电子工程施工;网络设计、安装施工;日用百货、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仪表仪器、耗材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综合布线;电脑图文的设计、制作。档案数据信息的整理、录入、对比及处理服务;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陕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总注册资本为60006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69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陕西紫光工程对外投资0家,具有1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陕西紫光工程更多信息和资讯。
已经搬家了,新馆地址在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子午大道与学府路十字东北角
上周才去问过,还没有开放。。。。。
据说最快等明年1月份了。
门口有一路324公交,应该是温国堡站。
西安辰海修和企业管理咨询是2016-05-16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沣镐西路58号3号楼3单元0202室。
西安辰海修和企业管理咨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04MA6TY2CNXM,企业法人马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西安辰海修和企业管理咨询的经营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咨询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文化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策划;电脑产品及配件工艺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档案管理;档案寄存、托管、档案馆建设;档案电子化处理、档案整理、裱糊、扫描加工、档案数字化加工;信息化管理服务;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咨询、数字信息采集技术研发;安防监控工程、弱电工程、灯光音响工程的施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电设备、电子显示屏、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陕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总注册资本为20477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61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西安辰海修和企业管理咨询对外投资0家,具有4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西安辰海修和企业管理咨询更多信息和资讯。
紫光档案管理系统企业版支持集中式、分布式部署和存储,集中或分级管理模式。对于网络条件比较好的集团企业,推荐使用集中式部署模式,即采用总部集中建设模式,基于企业内部网络,将档案信息资源集中存放在总部,如下图所示。通过网络实现下属分支机构之间、总部与各下属分机构之间的档案信息共享、汇总、移交和传递。通过通用的WEB查询平台和统一的权限管理,在任何分支机构都可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域的档案检索、浏览和下载利用,形成总部和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虚拟档案信息中心。应用模式如下图 应用系统由基础应用平台、业务应用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系统管理与维护、接口等五个部分组成: 基础应用平台为系统功能提供基础性的应用服务,如工作流引擎、OCR服务、文档格式服务、全文检索服务、报表引擎等等。 业务应用平台为档案管理机构提供档案管理的平台,包括档案工作管理、档案收集整编、档案管理、档案保管、开发利用等业务。 信息服务平台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包括档案网站、多种档案查询模式、图书资料信息的查询、电子文件浏览等。 系统设置与维护实现系统设置、业务建模两大主要功能。系统设置主要用于配置系统运行环境的参数,包括服务器集群、存储系统(支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基础应用层各应用参数的配置等。业务建模系统主要包括全宗群、档案门类、管理目录树、分类表、元数据、报表、表单等各基础数据结构的定义。 接口接口包括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集成的接口,一般包括了与OA系统等系统的集成接口;另一个接口是指系统提供二次开发的接口,系统可提供基础应用、档案业务管理、档案信息服务等不同层面的SDK开发包。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类档案馆建设,规范管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档案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第三条 各级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集中收集管理本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所有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文化事业机构。
专业档案馆分为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专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专门领域、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部门档案馆是集中收集管理本部门有关专业档案资料,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档案馆,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集中收集管理各自形成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机构。第四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发展综合档案馆,合理设置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设置档案馆的原则,对本省档案馆网建设实行统筹规划。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级档案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立,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设区市专业档案馆的设立,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下不设专业档案馆。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立档案馆。第六条 设置档案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专业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5万卷(盒、册);设区市专业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档案馆档案藏量应当达到1万卷(盒、册);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档案库房;
(三)有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必要经费;
(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七条 申请设置专业档案馆,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置档案馆申请书;
(二)档案馆库房及业务用房建筑平面图;
(三)档案馆年度业务经费预算通知书;
(四)档案接收范围;
(五)档案资料、设备数量统计表;
(六)档案馆工作规章制度;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简况表及资质证书。第八条 档案馆的变更、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备案情况及时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经批准设立后,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档案馆代码。第九条 档案馆应当将本馆接收范围内的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
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按国家《档案馆工作通则》执行。其他各类档案馆拟定的档案接收范围,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第十条 各类档案馆应当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统计、安全保管与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类档案馆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第十一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应当设置现行文件阅览、档案寄存、档案资料目录信息提供等新型服务职能,拓展档案馆社会教育和综合服务功能。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可以按照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立专业档案馆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置条件设立的企业事业及其他类型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议批准设立的单位予以改正。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扩大档案接收范围的、拒绝按规定移交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