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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加工
汝阳县数字档案馆中标公告
汝阳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简称“项目”)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汝阳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二、中标单位:河南省汝阳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中标价格:人民币18,812,000元
四、中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
五、中标公告时间:2020年7月20日
六、其他:
1、本次中标公告以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ruyang.gov.cn/)公布的中标公告为准。
2、本次中标结果以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中标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0日
残疾证需要向县级残联申请,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核发程序:
1、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六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和办证人员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评定。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残疾评定结果(包括县残联直接填写的评定表)进行初审,符合残疾标准者,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在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省辖市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对于信息虚假或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将申请材料予以退回。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在收到申请复核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6、发放、备案: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由县级残联发放,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县级残联通知申请人领取残疾人证,由申请人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凡是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残疾人证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居民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核发与管理残疾人证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使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持证人像片上必须加盖有批准机关钢印,批准机关栏必须签字盖章,否则为无效证件;私自涂改的残疾人证作废。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残疾等级登记使用繁体大写汉字(壹、贰、叁、肆),其他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办理残疾人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和办证手续费。医疗机构残疾评定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对特殊困难申请人应予减免,具体办法由当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残疾人证遗失的,应及时报告负责初审的残联,并在当地主要报纸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应在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和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河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