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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5年01月12日
档案扫描服务
法院合同档案扫描是指将法院的合同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通过扫描仪将纸质合同转换为电子文件。这样可以方便存储、管理和检索合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
法院合同档案扫描的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扫描设备:选择合适的扫描仪,确保其能够满足扫描合同的要求。
2. 准备合同文件:将待扫描的合同文件整理好,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顺序。
3. 扫描合同文件:将合同文件放置在扫描仪上,选择合适的扫描设置(如分辨率、文件格式等),开始扫描。
4. 文件命名和分类:对扫描得到的电子文件进行命名和分类,以方便后续的管理和检索。
5. 数据备份:将扫描得到的电子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数据管理和检索:将电子文件导入合适的文件管理系统或数据库中,建立索引和标签,方便后续的管理和检索。
7. 销毁纸质文件:确认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后,可以考虑销毁纸质合同文件,减少存储空间和管理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法院合同档案扫描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可以。法院扫描员在公共部门单位工作,工资收入稳定,工作相比一般民营企业更为稳定。法院档案扫描员的具体工作主要是档案扫描整理工作。工作流程一般包括档案拆分、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量审查、质量审核、档案装订等流水化作业。
合同没有原件只有扫描件不应该归档。
在企业的合同签订与履约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有合同原件保存不善的情况,仅通过保存合同的传真件、扫描件来管理合同存档十分普遍。
但事实上,合同原件、传真件、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是有天壤之别,采用上述非合同原件的形式备份存档其实存在巨大的法律安全隐患。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原件是“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
在证据学上,合同原件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信。
扫描件以图片形式存在,可以看做是复印件的一种。从证据角度来说,以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呈现形式的合同内容很容易被篡改,因而仅通过单一的合同扫描件是很难作为直接证据的,也很难得到法院认可与支持。
当合同当事人产生纠纷时,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
虽然,合同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合同原件的真伪可鉴定,如原件真实,则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扫描盖章合同有效。在当事人提供合同原件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提供盖章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未和原件核对、印证的没有法律效力,但经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传真是书面合同一种表现形式,具有直接证据效力。扫描件是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或者称为复制件,需要对方确认或者其它证据佐证,可以认定其效力。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是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签订的约束行为的合约,有效合同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_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