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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根据查询懂得网显示,2016年后的毕业生,查询档案直接登录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官网)—档案查询(栏)输入自已姓名、身份证号自助查询。
生源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档案接收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接收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健康路476号 ;电话:(传真); 邮编:463000;报到证抬头: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和107交叉口
科室:人力资源市场科
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科按规定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市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
扩展资料: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4个科室,除了人力资源市场科接收毕业生档案外,还有一个科室与大学生息息相关,就是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驻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
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驻马店市文化局(驻马店市新闻出版局)。驻马店市文化局(驻马店市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2.本市文物商店的申报工作。
(二)强化的职能
1.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戏剧比赛、调演、汇演及重大文化活动。
(四)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六)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依照法律审核、申报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对国家、省级文物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案件。
(八)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
(九)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管理直属文化艺术学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计划生育、信访、接待、联络工作;拟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市直文化系统事业经费、财务管理及全市文化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直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艺术科
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协调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研究指导艺术改革工作;组织参加全省性文艺赛事活动;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参展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局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
(三)社会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间协作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图书文献、古籍的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四)文化市场管理科
归口管理全市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市场,拟定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美术品经营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文物科(挂驻马店市文物管理局牌子)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文物行政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馆藏文物的科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市场的调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的上报、立项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六)新闻出版科
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版权事业,贯彻执行国家、省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规划;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业的“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软件等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的管理或审批、申报新办单位;组织报纸、期刊、内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新闻出版的行政复议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