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13949083182
查档咨询:13949083182
服务业务:13949083182
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28日
文书学
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培训是为了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培训内容包括:干部考察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干部考察中常用的文书和档案;干部考察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干部考察中的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保障;干部考察中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培训的方式可以是集中培训、分层次培训、专题研讨、现场观摩等,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模拟演练和案例分析,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
通过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培训,可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保障。
如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作用
1. 干部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和反映了干部的自然情况、成长经历、工作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借助干部人事档案,可以全面了解干部的成长经历和各方面情况;把档案记载与现实考察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对干部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评价。
2.干部人事档案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干部人事档案是关于干部成长经历和个人情况的原始记录,其中,大多数材料是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形成的,或者是当事人签字认可并且按照规定程序经过组织确认的原始材料。因此,它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据作用,是澄清相关问题、维护干部个人权益的法律信证。
3.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人事工作有较好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及干部任免、调配、考察、考核、审查、奖惩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通过查阅审核档案,能够发现干部人事工作是否正确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人事干部是否严谨认真等,发现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对干部人事工作可以起到较好的规范和监督作用。
4.干部人事档案是研究组织干部工作规律的重要史料。通过档案,我们可以方便地研究组织干部工作自身所固有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
5.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在地方志、组织史等重要党史资料的编撰工作中,干部档案功不可没。
二、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必要性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指各级管档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针对干部档案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质量。
从检查的情况看,目前,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信息不准确。二是普遍缺材料。三是制作不规范。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部把工作的重心调整到档案内容建设上来,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一是必须把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作为审核整改工作的重点。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必须补充收集归档,对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要补充完善。
二是开展审核工作,要坚持严格要求与立足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严格掌握标准,同时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主要材料、近期形成的材料必须严格要求,缺少的必须补齐,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要重新填写、补办手续 ;对因为年代久远、机构变化等原因无从查找的材料,或者重新填写亦无意义的材料,则可以说明情况,吸取教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档案中的一些关联材料和关联信息相互进行印证。对于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的审核,可以根据干部本人最新任免材料和履历材料所记载的学习经历、培训经历、任职经历,反向倒查之前的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是否齐全,相互印证。
四是对于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复制和重新制作填写等不同方式来整改。
1.对能够查找到原件并收集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尽可能收集补充原件,如《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审计材料等。如果历史上因为特殊原因,工作中没有形成《检查验收收评分表》中所规定的材料,可以用性质和记载内容相同的替代材料代替,不主张重新制作。如有的单位在办理任免事项时没有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以用任职通知或其他任免材料代替。
2.对确实无法找到原件的。可以从文书档案或到其他存有材料原件的地方进行复制。
3.对必须重新制作的档案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补填写1999年版姝《干部履历表》要按填表说明填写,补填《入党志愿书》要按照中组部有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进行;对于手续不完备的的档案材料,能够补办手续的,要在确保档案材料信息真实的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所有复制和补充制作的档案材料,都要注明复制、补制的标识和复制、补制的时间。
县委组织部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我县组织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为全县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强化培训教育,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主题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学习活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这个中心,巩固和深化“四增一树”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继续引向深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心组学习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努力提高学习质量。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定期对领导班子的状况进行分析,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指导督促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健全工作规则,保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
3、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集中培训干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工作的力度,力争年内有不少于1/5的干部参加各类班次的集中培训,全面提升我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培训内容上以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年内计划举办两期科级干部研讨班、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一期后备干部培训班,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专题研讨班,并认真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各项调学任务。同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4、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改进干部培训方式,选调30名左右的干部到高等院校进行异地培训,选调30名左右党政正职及后备干部到发达地方或相邻地区挂职锻炼。同时,根据干部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岗位、个人不同情况等实际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
二、完善管理措施,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调整和配备工作。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特别是要大力选拔熟悉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社会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才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于那些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作风良好、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可以打破台阶、行业、部门限制,成熟一个,提拔使用一个,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进一步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6、切实加强宏观管理。继续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经济型、复合型干部认定标准,加大经济型、复合型干部使用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干部管理系统》和《干部档案编号查询系统》,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应用办法。
7、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和乡镇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和调整充实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在后备干部中开展读书活动和社会调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知识水平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8、继续抓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个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好离休干部的“两费”和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老干部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发挥老干部作用的有效渠道,发挥好老干部在“三个拿鳌苯ㄉ柚械淖饔谩?BR>三、深化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探索选人用人的新机制
9、进一步扩大民主。继续完善和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任免干部票决制等已经实施的制度,并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0、积极推进干部交流。重点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保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坚持把干部交流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加大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县直和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成长的环境,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11、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不断改进对干部实绩考核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细化、量化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效果。研究制定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建立考核情况分析制度,加大考核反馈及督促整改力度。
12、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积极探索调整不胜任干部的办法和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力水平不高、作风涣散的干部要果断采取免职、降职或调整使用等组织措施。继续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试用期制、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县直事业单位中选择3-5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单位进行领导人员聘任制管理,同时在全县部分科级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方面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13、继续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要加大公选力度,对县直机关部分副职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同时,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为优秀人才脱创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四、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14、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对基层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群众“四权”,7月份,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15、积极探索干部监督新途径。不断扩大干部考察监督的范围,对干部的考核监督由工作时间向业余时间延伸,由工作行为向业务行为延伸,由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延伸,逐步实现干部考核监督进社区的目标。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的渠道,实现由党内监督向党外监督、组织监督向群众监督的延伸,向社会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和开通网上监督渠道。
16、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谈话、戒勉、函询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拟提拔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制定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制度。
17、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认真贯彻中办发[1999]20号和[2000]16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把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内审计。制定出台《泗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逐步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党管人才,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18、更新人才工作新观念。成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编制和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适时召开全县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营造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科学全面的“大人才观”,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19、开展人才工作调研。会同县人事局等单位对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制定加强人才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排查出一定数量优秀人才,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并适时举办领导干部与专家见面会。
20、搭建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建立“科技人才信息网”,让科技人才通过信息网发表各种意见、建议和思路,听取他们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实施“1+1”帮带活动,对享受国家、省政府津贴的人才,每人负责联系一名本行业、本系统的科技人才,实施技能帮带。开展“工作在单位,奉献在社会”活动,组织科技人才送农业科普知识、医药卫生知识下乡,让科技人才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贡献力量。与团县委等单位联合开展评选“十佳青年科技人才”活动。
六、深化“三级联创”,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1、不断深化“五个好”乡村党组织建设。组织乡村两级党组织围绕“五个好”的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方案,强化措施,复核、命名一批“五好”乡村党组织。建立健全“三级联创”长效工作机制,改进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农村党建工作实效。
22、大力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宿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研究制订《乡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撤乡并村工作,认真实施“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选,切实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按照便民、公开、法治、无偿、高效的原则,选择乡镇、村进行试点,积极推行乡村为民服务代理制,增强为民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23、深入开展“创建典范、整治后进”工作。重点抓好2个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和18个县级小康示范村建设,制定出台《泗县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细化创建目标和措施,落实创建责任,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小康示范村创建水平;继续抓好后进村整顿工作,强化乡镇党委责任意识,巩固后进村整顿转化成果,积极解决村级债务沉重、班子战斗力不强和经济发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24、扎实抓好选派干部工作。认真落实选派工作六句话要求,以推进实现“两个转变”、增加“两个收入”为重点,以落实六项制度为抓手,以开展创建特色选派村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第二批选派干部工作,突出抓好选派村继任书记人选的培养、选拔和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健全选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选派单位和乡镇党委例会制度,不断加强对选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第一批选派干部联络回访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25、积极推进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为重点的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中开展“六比一看”和争创“典范支部”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素质。开展调研,积极做好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间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党建工作,完善联系、指导制度。在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连心工程”,深入开展为民服务主题党性实践活动。制定《关于加强社区党的建设的意见》,着力构建“共管、共创、共建、共利”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七、永葆党的先进性,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26、扎实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县党员中集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不断更新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7、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党组织活动制度,严格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继续抓实乡镇“党建工作日”和支部“党建活动日”、“电教播放日”等制度的落实,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细化标准,真评实议,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
28、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全面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并不断总结完善,确保票决制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使发展的新党员结构合理、手续完备、符合质量。抓实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格执行党委成员列席支部发展(转正)党员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不断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难和村级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29、切实加强流动党员队伍的管理。制发《关于加强外出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对流动党员进行摸底造册,跟踪管理,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在流动党员中开展“闪光在外地,奉献在家乡”活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城市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制发《关于加强企业下岗职工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认真开展“找党员回家,送党员到新家”活动。
30、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按照我县2003--2007年“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实施规划,以落实全省统一开展的“十百千”行动计划为契机,制定我县《关于实施双培双带“222”工程的意见》,努力抓出一大批“双培双带”典型,并通过大力宣传、挂牌管理、示范引导等方式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认真抓好农村无职党员的设岗定责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先进性的有效机制。
八、坚持“公道正派”,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31、开展“创优争先”。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组织系统开展“争先进、创一流、树形象”活动,努力营造组织系统人人讲工作、个个比贡献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组工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32、注重理论学习。重点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提高执政能力上下功夫。理论学习实行“三三制”,即每周五安排三个小时集中学习,每个组工干部每周抽出三个小时自学。对学习情况要通过调阅学习笔记、查看心得体会文章和组织集中测试等方式定期组织检查,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33、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完善和落实好部内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加强对各室工作情况督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34、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探索人才工作新机制等课题展开调研,努力推动组织工作创新,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档案管理培训内容如下:
1、培训需求调查资料
2、年度培训计划
3、培训教材
4、培训考核评估资料
档案管理培训简介:
档案管理培训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体现规范化、科学管理水平的档案体系,使得档案工作的发展不置后于企业发展速度,它将为各项综合业务、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对规避和抵御各种风险起到一定的必备作用。
培训对象:
企业知识管理主管、档案管理主管、档案管理员、人事行政管理人员、文控人员与部门文员。
培训背景:
档案管理是知识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本课程旨在通过对档案管理新观念认知,档案管理的工具方法论、流程和档案管理操作实务的学习,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素养和档案处理工作效率,为企业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系统,建立企业知识管理打造基础!
干部考察材料,是指考察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表现情况的专用文书。干部考察材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干部考察材料是指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关于考察对象的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综合评价材料等。狭义的干部考察材料,是指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的综合材料,它是干部考察结果的基本表现形式。《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主要是指狭义的干部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应当归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建立的考察文书档案。已提拔任职干部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干部考察材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2)主要缺点和不足;(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考察材料要围绕上述内容,采取写实的方法,突出考察对象的个性特点,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情况。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表述,要根据考察对象拟任职务的要求有所侧重。缺点和不足部分要针对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准写实。考察材料的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对考察中重大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可以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一条 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第三条 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四条 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第五条 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第六条 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七条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第八条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第九条 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报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归档;(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十一条 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第十二条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其内容分类: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第五类 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 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第七类 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第八类 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第九类 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包括附件),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退(离)休审批表;军衔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残废等级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第十三条 干部档案副本内容,是由正本中以下类别主要材料的重复件或复制件构成: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第四类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第七类的奖励材料。第八类的处分决定(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第九类的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其它类别多余的重要材料,也可归入副本。第十四条 内容交叉的材料,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一)带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二)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三)有任免职务内容的干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所附的考察材料或主要表现情况的综合材料、提升工资级别的评级、评定军衔的鉴定表等材料,以其主要用途为主,归第九类。(四)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十五条 每类干部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数。第十六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4、其它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第十七条 每卷干部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加数填写;(五)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目录。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六)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第十八条 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凡打印、抄写的材料,必须认真细致、核对无误,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第十九条 建立档案副本的材料不够时,可选择正本中的材料进行复制,将复制件存副本,其原件必须存入正本。第二十条 为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其主要方法:(一)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条件下,可酌情进行剪裁;不能剪裁的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采用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办法。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二)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主要方法有:单面裱糊、夹面裱糊、开窗裱糊、鱼鳞或梯形托裱、胶纸粘贴等。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用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晾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三)对过窄或破损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进行加边。打眼装订,不得压字和损伤材料内容;(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第二十一条 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洁,全卷整齐、平坦,装订结实实用,具体做法:(一)将目录与材料核对无误;(二)把全卷材料理齐。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面整齐,条件较差的,以装订线一边和下边两面为齐;(三)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统一的装订孔。孔距规格应符合《条例》附件一的规定;(四)一律使用《条例》附件一规定的标准干部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籍贯、档案号。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第二十二条 干部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二十三条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一)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二)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三)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四)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干部档案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考察干部的德,主要是看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尤其要注重通过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考察,了解和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考察干部的能,主要是看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指挥能力、文化专业水平等。
考察干部的勤,主要是看干部是否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是否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否具有坚强的毅力,积极进取,百折不挠;是否善于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开创工作新局面;是否具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基层和工作一线汲取营养,总结经验等。
考察干部的绩,主要是看干部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工作实绩等。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要进行科学分析,全面、客观、准确地加以把握,主要看其是否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对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尤其要分析干部在其所分管的具体工作中所起的直接或主要的作用。
考察干部的廉,主要是看干部是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能否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有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能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