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13949083182
查档咨询:13949083182
服务业务:13949083182
欢迎来到档案界!2025年03月16日
智慧档案馆建设
云南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直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是云南省档案保管的基地和档案利用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提供利用省委、省政府省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的档案、资料。
按照词条编辑要求,添加词条目录,增加百科名片1998年11月经国家档案局评审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经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批准为云南省和昆明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7人,其中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人,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4人。
云南省档案馆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实行预约服务。
云南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是云南省档案保管的基地和档案利用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提供利用省委、省政府、省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的档案、资料。
云南省档案馆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云南省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资料33万卷册,全部档案经过系统整理,编制了多种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同时通过举办展览、业务咨询、编辑出版史料、函电代查、查档复制、上网查询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服务。
公民凭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查阅。
以上内容参考云南档案网 - 关于我们 百度百科 - 云南省档案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各级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集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档案,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专业档案馆负责集中管理某一专门领域或者特殊载体形态档案,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第三条 国家档案馆遵循统筹规划、依法设置、全面收集、科学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和电子文件管理等职能。
综合档案馆按照省、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划分级设置。专业档案馆按照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档案管理的需要设置。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国家档案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将国家档案馆运行维护经费和档案征集、抢救保护、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及设备购置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支持国家档案馆事业的发展。第六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国家档案馆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和有关档案馆布局要求设置国家档案馆。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档案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国家档案馆的建设纳入城镇规划,依法划拨建设用地,规范建设,并根据档案资源建设的需求,扩建或者新建档案库房。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国家档案馆购买社会事务性管理服务,规范并支持档案服务机构参与档案事务。第八条 国家档案馆的选址、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档案馆建筑应当为独立建筑。
禁止改变国家档案馆建筑功能和用途;禁止非法占有国家档案馆建设用地、馆库。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国家档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邀请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参与审查。第九条 综合档案馆应当制定档案收集范围细则,听取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专业档案馆应当制定档案收集范围细则,经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其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同步移交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
移交的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第十一条 涉及地区性重大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会同同级综合档案馆制定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方案,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形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在活动结束之日起90日内移交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公务礼品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公务礼品档案。综合档案馆应当设置专门库房,配置专用设备,保存、展示本级机关的公务礼品。第十三条 国家档案馆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购买等形式,向社会征集非国家所有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国家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给予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出售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鼓励著名人物档案所有人向综合档案馆捐赠著名人物档案。第十四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对记述和反映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自然文化遗产、重点建设项目、特色产业等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行业特色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纳入应急体系建设,确保档案的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49号
电话:
公交4、62、、59、95、22路可达
市民凭个人身份证就可以到省档案馆查阅各类开放档案
数字档案馆具有馆藏资源数字化、信息组织与传输网络化、服务范围扩大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信息检索便捷化等诸多特点。“数字档案馆”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档案馆是指存储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信息空间,是一个由众多档案资源库群、档案信息资源处理中心、档案用户群构成的数字档案馆群体。数字档案馆是一个内容管理系统、集成系统和数字信息长期保存系统的集合。作为以电子文件、档案以及其他信息资源等非结构化数据为主要管理对象的数字档案馆,它不仅仅起到一个数据中心的作用,也不仅仅起到发布利用的作用,而是具有有序处理和集成管理的功能。它的有序处理和管理过程包括收集、创建、确认、转换、存档、管理、发布利用等涵盖文件生命周期管理实践的全过程。集成(integration)含综合、融合、整合成为整体和一体化的意思。就数字档案馆而言,就是将集成管理理论应用于涵盖文件档案信息资源生命周期管理实践的全过程,即在管理思想上以集成理论为指导,在管理行为上以集成机制为核心,在管理视野上突破管理业务流程机构部门间的限制,并从全程管理和最优化管理的层面来对待各种档案信息资源要素,提高各种管理要素的交融度,以利于优化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有序性,最终提供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档案信息集成服务。
名称:昆明市档案局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查处违反《档案法》的事件。 (2)、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3)、对市属各级各类档案馆、县(市)区档案局馆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市属单位档案处置的监督检查。 (5)、组织并指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档案馆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6)、接收、收集、征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7)、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昆明档案》、《昆明市档案志》和《昆明年鉴·档案》。 (8)、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9)、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10)、做好信访、外事接待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二环东路543号 邮箱:
中央档案馆 上海市档案馆 城建档案馆 上海大学档案馆 北京档案馆 上海档案馆 北京市档案馆 国家档案馆 浙江省档案馆
深圳市数字档案馆
山东省青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杭州市档案馆
天津开发区数字档案馆
江苏电力企业数字档案馆
江苏太仓市数字档案馆
求交流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