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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工程档案管理
电力工程建设档案是电力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管理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档案的规范、完备和有效性,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电力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管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二、档案分类
按照电力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将档案分为工程前期、设计、施工、验收、投运、运行和维护等不同类型,分类存放,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档案建设
在电力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及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重要的决策、设计方案、施工过程、验收结果、投运情况、运行记录和维护情况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备性。
四、档案保存
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存,包括加强档案室的管理、采用防火、防水等措施,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和完整性。
五、档案利用
为方便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建立电力工程建设档案利用制度,制定档案利用规定,定期组织档案的检索和利用,以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六、档案销毁
按照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及时进行档案销毁,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不占用过多的存储空间。
以上是电力工程建设档案整理的要求,通过遵循这些要求,能够有效地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档案的质量和效益。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是电力企业基建工程的缩影,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反映。它的形成、积累、归档、管理、利用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即一个项目工程从酝酿、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形成的各类文字和图样。由于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档案形成的时间跨度大,内容复杂,认真地做好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以便为企业工程投产后生产运行、维护、改造、扩建等方面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在需要时发挥出其重要作用。一、健全管理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为使基建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纳入统一化管理轨道,增强管理的依据性、权威性、规范性,统一工程文件的收集、编制和归档整理要求,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与工程建设相适宜的档案管理制度。从组织领导、管理体系、职责分工、奖励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归档范围、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以及竣工文件编制、交接验收等提出具体要求。因此,在工程建设开始时,档案人员应向各参建单位下发《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
建筑水电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一、档案管理要求
1、资料装订时应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若超过2cm,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
3、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并加盖印章,且附有相应的目录,并在页面底部(中间)注明页码。
4、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查阅。
A、施工单位资料
(1)开工资料
①开工令;
②开工申请;
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④进场设备报验单;
⑤进场人员报验单(含项目经理或总工的变更请示及函复);
⑥施工放样报验单;
⑦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⑧材料检验报告(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
(2)综合资料
①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② 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③ 事故处理资料;
④ 设计变更;
⑤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
⑥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申验请示);
⑦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萁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3)、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程报验单回复、施工自检原始记录表(按分部)可合订一本;
(4)施工日志:单本装订;
(5)质量评定资料:装订顺序为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
(6)分部工程收签证:分部工程收资料,单本装订;
(7)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增加收、核减的各类报告,单本装订;
(8)施工管理工作报告:附件:施工大事记,可合订一本;
(9)声像材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等);
(10)竣工图:单本装订;
(11)移交资料清单(三份,盖章,签字)见附表
B、监理资料
(1)监理合同单本装订(建设单位提供);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订一本;
(3)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各订一本;
(4)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单本装订(监理大事记可作为附件一起装订);
(5)监理抽检记录单本装订;
(6)现场监理指示单本装订;
(7)监理通知单本装订;
(8)计量资料单本装订;
(9)有必要归档的萁它资料;
C、建设单位资料
(1)招投标文件;
(2)工程计划、计划批复,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批复文件;
(3)工程合同及协议书(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4)征地迁占委托书、征用土地批文附件等;
(5)工程质量监督书;
(6)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文字说明,建设单位检测记录);
(7)设计变更及批复;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9)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初工作报告,工程竣工收鉴定书(草稿)。
D:设计单位资料
(1)设计合同;
(2)设计管理工作报告。
E:质量监督资料
(1)质量监督计划;
(2)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3)质量评定报告(质量抽检记录)。
F:管理单位资料
(1)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二、资料整理中注意的问题
1、监理、施工单位资料中不允许出现代签字现象;
2、监理、施工原始记录要真实反映施工情况,不允许重新抄写,对出现检查、检测项目不合格点次等情况不允许随意改动,在资料中要反映处理结果;监理根据实际施工中质量情况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认真做好质量评定工作;
3、原始资料中不允许用铅笔、圆珠笔、纯蓝笔等非耐久性字迹材料书写;
4、原始资料必须明确反映施工单位实际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三检制执行情况;
5、材料试验报告(土料、土工布等材料)必须有监理认证手续;
6、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要及时报送,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经监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质量监督站审批;
7、施工单位要有向技术人员、班组的技术交底材料;
8、分部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
9、单元、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必须用数据说话,不允许用模糊的词语;
10、各单位工程现场监理必须严格计量手续,验收时要提供详细的计量资料;
1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项目部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必须为中标施工单位的红头文件);
12、施工单位需要变更项目经理、总工时,必须由中标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在报告中须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后人员的经历、能力等有关证明,并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认可。在得到认可前,原项目经理、总工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
1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在自检结果合格基础上向监理进行竣工报验(附自检资料),当监理抽检后,认为符合初验要求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初验申请(验收申请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面貌,开、完工日期,完成情况,没完成工程情况及对其作出的完成承诺,资料整理情况,初验工作准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