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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5年03月15日
智慧档案馆建设
数字档案室的建设
数字档案馆系统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发了对档案实体、档案内容、档案服务和档案管理等信息的感知、处置等功能,实现了对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业务信息资源的智慧收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保护和智慧监督,为档案馆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全面互联、互通、互动提供了基础条件。
基于OCR技术生成档案数字化成果文本数据资源库,结合应用原生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的数据化管理,可以进行全文检索,并采用数据挖掘技术构建虚拟资源库,突破了传统的档案数字化理念,对实现档案资源的深度控制和挖掘创造了条件。
基于数据智能采集技术,采用多样化、组合式信息资源收集方式,实现了智慧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 —— 专业档案数据库的高效接收和有序管理。采用大数据技术的智慧档案馆,通过云计算技术虚拟合并各档案馆之间的数据,做到实时互通,跨馆出证。
采用模型控制技术,实现了机关归档电子文件质量监管、进馆电子档案质量检查、开放档案划控辅助管理、档案馆业务目标督查等工作的辅助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档案馆业务工作的信息化。
应用RFID 技术,实现了智慧档案馆智能感知管理平台对实体档案、在馆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的综合感知和智能处置,拓展了RFID技术在档案馆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如文档服务中心发出调卷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库区RFID 标签信息阅读器未感知到相关档案出库信息,将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库房保管人员办理调卷业务。
基于编研人员的档案利用,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深入挖掘,实现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智能检索,提高了档案检索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基于数据挖掘技术,支持对检索结果的知识图谱展示以及档案信息的自动聚类,为利用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智能形成编研材料。
感知档案,通过标签可以知道档案的状态,可以对档案实体进行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帮助档案管理人员实时掌握每一份档案的状态,实现管理者与档案实体的沟通。这样可以避免传统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蓬勃开展,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这个问题便提上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就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综合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技术,对室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信息化管理和网络化运用的工作工程。基层档案是同级国家档案馆的“基石”,基层档案的数字化又是同级国家档案馆数字化的“基础”。通过基层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实践证明 ,这项工作既能有效保护纸质档案原件,又能为利用者提供快速准确便捷的查档服务,实现档案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一、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的硬件、软件要求
(一)硬件要求。主要包括:用于对室藏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的专门办公场地;用于信息系统数据存储、管理和应用系统运行的服务器;用于各类用户访问的终端设备、身份证读取器、打印机、复印机等输入、输出设备;用于纸质、照片等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用于数据备份和归档移交的光盘刻录机、磁带机等,确保数字档案的大量储存、查询、利用。
(二)软件要求。选购或根据自身情况开发与硬件配套的安全性高、稳定性好的主流操作系统;选择与单位档案信息管理实际标准相符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选择配套的扫描软件、图像处理软件等,实现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无缝衔接。
(三)数字化标准要求。依据国家档案局DA/T 46 -200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7 -2009 《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和DA/T48 -2009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等相关标准进行科学化的整理加工和管理。
二、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笔者所在部门的做法和对同级单位的了解,目前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主要是采取业务外包的形式来进行的,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基层单位建设数字档案室,毕竟不是一件小事情,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内部机构之间的协作、经费的保障、数字信息技术的采用、相关专业人才的配备、安全保密保管等具体问题。因而,基层单位在建设数字档案室这个问题上,多数单位尤其是领导认为建设数字档案室不重要,是多此一举,只要保管保护好纸质档案就行了,没有必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相当多的基层档案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年龄较大、对现代信息技术不甚了解等原因,积极性不高,认为是多余的,满足于传统的做法。
(二)经费成为拦路虎。基层单位在建设数字档案室的过程中面临最大的问题是经费有限,更愿意把有限的财力资源投向更重要的方面,导致档案数字化建设硬件投入的资金不足,致使基层档案数字化工作起步艰难。
(三)相关人才缺乏。在基层档案部门, 面对相对有限的档案室藏、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传统的管理模式仍然管用、好用,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使得很多基层的档案工作人员不愿主动放弃传统的工作模式去探索数字化的工作方式,知识结构的更新速度也远赶不上数字档案室的建设速度。已开展数字化的基层档案室的档案工作也还停留在摸索阶段,掌握使用的只是简单的查询、登记、统计等技能,档案数字化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安全、质量有隐患。目前,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普遍做法是业务委托外包,这种方式简便省事。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较大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尤其是安全隐患应引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高度重视。以外包为例,基层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或招标形式与数字化加工企业签订档案数字化加工合同,虽然在委托加工的过程中会签订严格的安全、保密、质量协议,但在具体实际操作过程中,隐患并未就此消失,主要表现在一是数字化加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不同、流动性大带来的隐忧;二是基层业主单位对数字化加工监管不到位的隐忧;三是数字化工作企业和从业人员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利益,存在着重数量,数字化质量不高的隐忧。
(五)软件配套不完善。目前,在数字化加工工作中,基层部门感到比较困惑的是没有一套统一的软件,存在着选择性的纠结,担心将来数字化成果无法和同级国家档案馆对接的问题。希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能及时提供统一可行的软件。
三、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对策
(一)从管理体制入手,建立协同机制。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单位对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基层单位要建立档案机构、信息技术中心、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以部门协作来弥补档案机构人才的不足。三是加大人才建设力度,对相应人员进行定期培训,鼓励他们更新知识结构,与新形势下的数字化档案工作相适应,或引进人才为数字档案室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加强外包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并完善档案出入库、档案交接、外包人员出入等数字化加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出入库表单、工作量表单等,强化工作职责,优化工作环境。在与委托外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之外还应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如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安装摄像头、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等,排除可能的安全隐患。
(三)积极争取加大经费投入。档案工作人员要大力宣传档案对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争取领导的重视、政策的倾斜和经费的投入。同时优先开展利用率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档案的数字化,从小规模到大规模,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数字化档案室建设。
(四)加强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和质量的监控。一是做好案卷质量的检查工作,如案卷题名的拟写是否规范,记录案卷详细信息的档号、起止日期、页码、卷内文件的件数是否准确,发现错误要及时修正,为后期的录入做好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二是把好档案信息著录的质量关,一方面要保证标准化作业,避免录入的随意性,另一方面要落实专人对照原始文件对录入的档案目录数据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保证录入数据与原始档案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作者单位 朱妍霖:四川省武都水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琳:绵阳市档案局)
一、数字档案馆与传统档案馆的区别
(一)档案人员素质方面
结合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来说,由于每一个档案人员的文化程度不同,其自身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在以往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人员更多的掌握与档案学相关的理论知识,虽然在计算机操作方面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实际的操作能力较差。而相反的,数字档案馆的档案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档案学知识,还要对计算机能够熟练的使用,并对系统中的管理软件有着全面的掌握。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需要涉及的边缘学科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档案人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加强自我建设,以此来不但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站在档案人员的角度来看,传统的档案人员给予人们的印象类似于保管员。而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人员则是向人员展示了一种全新的精神面貌,也让人们对数字化技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二)档案服务方面
在传统的档案馆管理工作中,一切都是以档案馆为中心,用户们获取档案信息资源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到档案馆中进行查找,直接有现场的档案人员为其提供服务。而这种物理差距也恰恰成为了影响用户利用档案的关键性因素。然而,在现代数字档案馆中,所有的服务活动都是围绕着用户而开展的,一切都是将用户作为中心点出发,在大量的档案信息资源中,数字档案馆能够及时为用户们寻找到所需的信息资源,解决用户的实际需求。因此,数字档案馆是以用户需求为主要建设目标,以此来吸引更多的用户,逐步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价值。
(三)档案的安全保护方面
传统档案馆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对档案实体进行保护,具体是对档案存放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而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信息是一种电子载体的形式,其是与档案内容相互分离的,数字档案馆重点是对档案载体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对档案信息能容进行了加密,以此来防止网络病毒和黑客的恶意攻击破坏。并且,数字档案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充分保障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完整性。同时通过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大量科学技术的优势,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也为我国档案事业开辟了崭的发展格局。
(四)馆藏方面
21世纪的数字档案馆的馆藏可以看作由实物馆藏(传统的纸张、磁介质档案)和虚拟馆藏(存在于本馆及互联网上有权访问的多媒体档案信息数据库)两部分组成。实物馆藏经过数字化后,被全文存贮在本馆,转化成为能进行全文检索的虚拟馆藏。数字档案馆的馆藏不仅包括固有的纸质、录音、录像、照片等非数字化文献,还将这些数字化的信息存贮在本地的海量多媒体数据库中,而且对网络中有权访问的信息进行标记和索引,丰富了自己的馆藏,以便于利用者的网上检索。
二、数字档案馆与传统档案馆的联系
(一)数字档案馆是传统档案馆为解决新的问题而发展起来
传统档案馆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面对新生事物、新兴科技的挑战,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1)档案实体的增多及新型载体档案的增加,如电子文件的管理、检索、利用;(2)非纸质载体档案(如录像、录音等档案)的管理、检索、利用;(3)人们对信息的传播、接收方式的改变及需求的增加等等。传统档案馆不能再用以前的方法、技术来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它不得不依赖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技术来发展自己,从最初的馆藏资源数字化利用服务,到网络化查询检索,到最终实现数字档案馆。
(二)二者始终是信息传递的中间角色
可以说,无论是信息技术多么迅速的发展,还是网路结构如此复杂化,档案馆从始至终都在担任着信息传递者的角色,主要是围绕着信息、档案馆、用户这三者之间进行循环开展的。其中,档案馆并不是信息的生产地,其主要的功能是对信息进行保管。而传统的档案馆能够很好的保护档案信息,并提供给用户们使用。数字档案馆亦是如此,它采集了海量的档案信息资源,以此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所有的工作流程基本与传统档案馆保持一致,都需要进行档案信息的采集、归纳、整理、保管和利用。但是,数字档案馆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对这种传递结构进行更深入的优化与完善,确保档案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数字档案馆不会脱离传统档案馆的实体而单独存在
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脱离具体的档案馆实体的数字档案馆是理想化的。传统档案馆的馆藏经验做法都为数字档案馆所应用,不会在数字档案馆时代被彻底抛弃。以前的纸质档案随着年代的逝去而愈发珍贵,它是数字档案馆的镇馆之宝,即使以数字化方式存在,它的实体也会得到妥善保管。
三、结束语
无论是传统档案馆,还是数字档案馆,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联系。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数字档案馆和传统档案馆,从而促使它们和谐统一的发展,继续为我国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余虹剑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摘要 数字化各种档案的目的是要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这种服务需要一个由档案网络体系、网站、数据库、信息服务系统、档案资源等组成的良好的服务平台做支撑。档案数据库建设就是为数字化了的档案提供服务的资源平台。
关键词 著录 数据库 规范 管理
1 标准化、规范化数据著录
档案数据库属于文献数据库,是档案自动化的重要内容。档案数据库是以系统的方法编排的,并可通过电子方式单独访问的档案数据的集合。[1]档案数据库建设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库的质量。库中的数据条目必须标准、规范,达到有序、有效,库管理本身是科学合理的,这样的数据库操作性一般较强、使用面也较广。科学实用的档案数据库在建库时,一般都会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最终形成一个自身的标准,形成规范的档案数字化利用平台。作为一个数字档案馆,应先建立馆藏档案的目录数据库,也是著录数据库,包括全宗级、案卷级、文件级目录,并应注意它们之间的关系。另外,根据本单位的馆藏特色开展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档案全文数据库涵盖面较广,一般含有文本型、图形图像型和多媒体型。目录数据库与全文数据库要实现结构化,促发式。档案目录数据库是档案数据库的基本,它能提供便捷的查询路径,阅览者可根据需要,通过一次输入就能提取阅览者希望查询的结果。提供类似查询前必须建立基础信息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档案题名、责任者、来源、页码、分类号、主题词、摘要等,少数包含档案全文。[2]这项工作对著录的内容特征如关键词、题名、项目负责人等著录不详细、标准不统一、索引的档案内容深度广度不够,在检索时就会有误差,出现检索不准确、不全面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档案利用率。可以说,著录标引是否标准规范是影响数据库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这项工作大体上决定着数据结构的合理性,这项工作能完成好是检索系统查全、查准的前提。除档案目录数据库外,档案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Web数据库的建设也必须遵守档案著录、标引等标准的原则要求。
2 建立数据库
现阶段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和计划,按照内容不同,我们建立的数据库分为成果数据库和科技档案数据库,分别针对地质大调查形成的资料和单位各项目形成的资料、收集来的各项各类资料录入数据条目。该数据库更新到目前已收集的所有合格项目的资料和数据,针对这个数据库还建立了目录级数据库共分两级:第一级是项目大类共552条。第二级是各个项目详细内容条目,截至拟稿更新到第一级第240条记录的具体内容共5836条记录。还有一大半有待继续更新录入。
3 保障数据安全是档案信息数据库的根本
档案数据生成即必须长期甚至永久保存。该怎么保证经过数字化后的档案的原始性,防范这些数字内容不被篡改等,都是建设档案数据库时在安全方面应解决的问题。数据库的参数设定、数据存储方式和位置、数据传输途径、使用等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都涉及档案数据库的安全。为防止数据丢失、损毁,避免保密信息流失等事故,又要保障海量信息数据的安全、完整,使日积月累产生和收集来的档案数据能在日后长期得到利用,必须把更新档案数据库安全体系、合乎实际工作需求的管理制度作为数据库建设的关键环节。制定既利于工作又能监管数据出入的防范措施,加强数据运行中的监控和管理,使数据库从建设到利用各环节都万无一失。档案数据库建设时,经常使用技术手段实现权限控制,日常的数据备份必不可少。广义上,权限控制应设置读写控制、数据加密等方面,从实际工作需求出发,一般根据用户类别、部门允许访问范围内(包括阅览、下载等)的目录和档案数据对访问和使用设置可访问层度、控制和监督。防写控制是使信息保真的手段,使得用户只能读取信息,而不能修改、复制,以防止信息被篡改。加密技术可以确保控制档案内容的非公开性。为保证权限控制的有效性,要在系统中配置使用记录系统,全程跟踪、自动记录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测与维护,还要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引进新的安防技术。
4 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切实加强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体制是从管理制度上保证业务技术的规范、标准和硬软件选用的统一性,使各层次、各专业办公都纳入统一的档案信息自动化系统管理当中,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使其不能各行其是自建系统,从而减少信息分割和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档案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体制,要在较强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条件下,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和方便使用相结合的模式。
5 结束语
本文阐述的只限于在档案资料数据库建设中遇到的极有限的实际工作问题。档案数据库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作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数据库建设时,要有规划地形成数据库产品,一般需要做用户需求分析、本馆状况分析、效益分析等。科学选题,合理规划,循序渐进,杜绝短期行为的发生,形成良性循环,档案数据库建设才能有持久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孙淑梅.档案管理与计算机[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7.
[2]洪漪编.档案信息组织与检索[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曹泽欣 郭安北 朱虹 王鹏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档案馆 石家庄 050002)
摘要 本文从铀矿地质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阐述了技术路线,论述了方案所设计的关键技术。最后,就数据的组织、总体框架、模块功能设计、结构模式、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对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建设方案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 地理信息系统 方案
1 前言
1.1 铀矿地质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铀矿地质工作开展五十余年来,积累了海量的地质档案资料。这些数据是铀矿地学空间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好的开发应用潜力。随着“数字地球”与“数字国土”工作的不断深入,空间信息的开发与共享得到高度的重视。与此同时,利用3S技术对科技成果进行管理的热潮正在兴起。传统的管理、服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今工作的需求,尤其在信息的快速存取、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铀矿地质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相对其他地质行业,数字档案建设起步较晚;
(2)基础数据建、入库率低;
(3)地质档案管理方式老化:主要还是以人工方式为主,图形和属性数据管理分割;
(4)地质档案服务层次较低:服务处在低级阶段,检索工具简单(目录级),查询时间长、查准率和查全率不高,地质档案的复制、年终报表统计仍然以手工为主。
1.2 解决问题的方案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数据库、GIS技术的发展,为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的建立提供了可能。GIS作为空间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是进行铀矿地质档案管理、服务的最佳途径。基于MAPGIS的数据中心集成开发技术,建立MAPGIS的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可解决铀矿地质档案实际工作面临问题,实现铀矿地质档案管理现代化、馆藏机构标准化、地质资料管理数字化、资料服务网络化。
2 技术路线
(1)应用MAPGIS数据中心架构,结合铀矿地质档案的特点,建立具备海量空间数据管理能力的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框架。
(2)应用MAPGIS-IMS,采用Web Service技术,建立基于Web服务的档案发布管理、综合查询、档案利用、符合OGC标准的数据服务的模型,实现空间数据资源的集成共享。
(3)应用国内权威的电子签章技术,为系统提供电子签章功能,满足档案管理日常办公的电子批文需求,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4)利用MAPGIS空间数据引擎和SQL Server等商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海量空间数据管理解决方案。
3 方案涉及的关键技术
3.1 海量空间数据管理、服务技术
铀矿地质档案资料中,地形图、地质图、专题地质图件等空间数据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数字铀矿地质档案建设方案中海量空间数据的管理、服务成为技术关键点。要实现海量空间数据管理、服务的能力,应解决实现海量空间数据的管理、存储,空间数据的查询、检索等功能。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建设方案基于MAPGIS平台,通过MAPGIS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能力和大型商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能力的结合,解决海量空间数据管理、存储、服务等问题。MAPGIS的空间数据引擎负责数据库的空间数据存取管理,商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负责空间数据的存储管理。
3.2 面向服务的系统架构技术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建设方案可采用面向服务的系统架构技术,设计灵活的系统框架。系统功能通过组件、模块来搭建,形成有机的整体。这样可使建设方案更为健全,易于维护,同时,给以后的扩展、与其他方案的集成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3.3 Web Service技术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方案将基于Web Service技术,结合MAPGIS平台对OGC标准的支持,提供标准的数据服务接口,开发瘦客户、基于浏览器的方案功能模块,用于数据管理、服务和发布。
3.4 电子签章技术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建设方案采用嵌入式中间件方式,应用电子签章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减少重复劳动,方便各个环节的审核、批复、签字;追踪监控复制电子数据的流向。
4 数字铀矿档案馆建设的方案
数字铀矿档案馆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核工业地质局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为指导,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维护;合理配置资源,面向管理、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符合铀矿地质特点的数字档案馆方案,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使铀矿地质档案管理和国际接轨,管理、服务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4.1 数据的组织
核工业地质资料数据主要为成果地质资料,具体包括地质档案数据、图形数据(空间数据)。
(1)空间数据组织形式。对于空间数据,可以利用MAPGIS平台构建空间数据库,根据空间数据的具体分类情况进行组织,构成相应的树形数据目录结构。一般情况下,一个档案号构成一个空间数据库,每个数据库包含多个要素数据集;一个数据集相对应于一幅图件,而构成图件的多个专题要素图层构成,有序地存储在数据集中。
(2)地质档案数据组织形式。地质档案可分为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科研等类型,档案由正文、附图、附表及附件4部分内容构成。一般情况下,一个档案包括一篇正文、多个附图文件、多个附表、附件若干。对于地质档案的组织,可以在分类基础上进行,通过关键字段将档案的各部分内容紧密关联在一起。
4.2 总体框架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是一个以MAPGIS、网络、数据库等先进技术为基础,主要提供地质档案资料数据管理、资料借阅管理、日常管理以及综合信息查询功能的集成化多层结构系统。总体框架如图1示。
图1 总体框架
4.3 模块功能设计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是一个管理铀矿地质档案资料的集成化数据管理平台,主要包括数据管理、综合查询、信息发布、利用管理、系统维护等五大模块(图2)。
图2 模块功能组成
4.4 结构模式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采用大型数据库和成熟的GIS平台、C/S和B/S共同存在的混合结构模式进行搭建(图3)。
地质档案数据管理部分为C/S模式,主要供管理人员对数据进行维护管理,部署在专门的数据管理部门。
其他模块基于B/S模式,部署在档案馆电子阅览室,通过浏览器查询地质档案数据;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主管领导、外部分支机构之间相关的日常工作处理事务通过专网连接。
图3 结构模式
4.5 信息安全保障
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由一系列硬件、网络、软件系统方面的安全策略组成。
(1)硬件资源的安全策略
硬件资源的安全策略主要针对数字化铀矿地质档案馆中所涉及的硬件实体的安全防护,包括:机房的安全保障、主机设备的安全、涉密设备的安全,采用独立、安全的管理模式等。
(2)网络方面的安全策略
确保网络方面的安全,做好内部网络规划,建立合理的网络结构,确保网络畅通,避免因网络阻塞或中断,导致业务受影响。如有必要,建立专网连接,提高网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3)系统及数据方面的安全策略
系统及数据方面的安全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①电子签章,②授权管理,③身份鉴别与认证,④数据自身安全,⑤病毒防范。
5 结语
数字铀矿地质档案馆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铀矿地质资料的分类、组织、采集、存储、管理、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建设方案时,应充分利用网络、GIS和数据库技术,结合铀矿地质资料的具体特点,优化地质档案数据组织、管理,提供地质档案的高效服务,研制起点高、易操作、功能强,切实可行的数据集成共享平台,实现铀矿地质档案资料的数字管理、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数据管理人员和用户的利用,真正发挥铀矿地质资料社会效益和经验效益,使铀矿地质档案管理和国际接轨,管理、服务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增量电子化是指在办公自动化条件下,各单位形成的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时归档,并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使档案馆新接收进馆的档案全部为电子档案。
增量电子化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也是今后档案工作的重点,从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到电子档案移交、存储、利用、备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是确保电子文件归档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的重要原则。
中国国家档案局要求各级档案部门以贯彻落实《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为契机,对电子文件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到电子档案移交、存储、利用、备份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归档的电子文件收集齐全、整理有序、命名科学、格式规范、元数据合理有效,推动办公自动化条件下增量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实现齐全完整、标准规范的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目标。此外,中国对数字档案资源开展了异地、异质备份工作,确保数字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
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七条 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第十八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前款所列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擅自运送、邮寄、携带出境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档案馆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的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为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档案开放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第三十条 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时附具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献、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可以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予以支持,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档案研究人员研究整理档案,应当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第三十七条 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已经实现数字化的,应当对档案原件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 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
第四十条 档案馆负责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利用。有条件的档案馆应当建设数字档案馆。
第四十一条 国家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第四十三条 档案主管部门根据违法线索进行检查时,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检查有关库房、设施、设备,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四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现本单位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发生档案损毁、信息泄露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档案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档案主管部门发现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档案安全隐患。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的档案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第四十九条 利用档案馆的档案,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运送、邮寄、携带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没收、阻断传输,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没收、阻断传输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档案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李晓丽 王杨 王仁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摘要 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是数字化油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完整、准确、规范地进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利用网络,进行信息共享,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信息资源服务,是数字档案馆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本文从东北油气分公司档案信息化现状着手,通过分析现阶段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果及其应用效果、开展档案资料数字化的建设思路,简述了档案馆信息资源建设在数字化油田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 数字馆藏 档案信息 资源建设
1 数字地质档案馆建设的意义
数字档案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诞生,使档案馆功能在信息时代得以延伸。数字档案馆作为既具有传统档案馆的基本性质和功能,又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建立数字档案数据库,以网络通道实现电子档案信息的收集、存储、管理、利用。建立数字档案馆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作用。
数字档案馆具有馆藏容量大、服务范围大、信息资源共享、信息检索便捷等特点。随着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地质档案馆传统的工作模式也逐渐发生了改变,从过去接收纯纸质资料转变为接收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双轨制管理,从过去的单一人工借阅转变为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网上借阅,从过去的著录查询转变为全文数据的精确检索。
作为具有海量数据的地质档案馆藏,建设成数字地质档案馆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相继出台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几乎所有的地质档案资料都实现了电子化,为数字地质档案资料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东北油气分公司地质档案馆现状
东北油气分公司20多年的勘探开发实践中,产生了大量地质资料,这些资料是油田重要的财富。由于历史原因,分公司综合档案馆保存的大部分地质资料属于未电子化的纸介质资料。2008年以来,随着东北油气分公司勘探开发业务的发展,地质资料的利用越来越频繁,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综合档案馆在馆藏资料的数字化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还主要是提供简单的目录检索和纸质资料的浏览、借阅,基于资料数字化基础上的网上查询浏览则还刚起步。对于即将面临的数字化油田建设的全面开展,数字馆藏的建设就显得尤为迫切。
2010年以来,通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工作,档案馆也陆续建立了《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录井图成图系统》、《岩心图文综合信息系统》等5个系统,并逐渐将东北油气分公司的地质资料在数字化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通过安全、有效的手段发布共享,使之成为科研人员共享资料。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成果互动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馆藏资料的作用,用数字馆藏的建设为数字化油田建设打好基础。
3 东北油气分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
3.1 档案数字化建设的规划和标准
近年来,中国石化加强了勘探开发领域信息化工作,各油田深刻地认识到信息化在油气勘探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东北油气分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以建设数字化档案馆为目标,本着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油田建设同步,技术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档案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数字化,进一步完善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档案数据库建设,满足分公司生产科研和管理对档案资源的需求,推进档案数字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数字化建设离不开规范和标准,要统筹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和成果,我们对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和数字档案资源的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网上传输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3.2 地质档案数字化建设成果
3.2.1 完成全部馆藏资料目录数字化
2009年开始地质资料管理系统目录数据的著录,按照中石化新的地质资料分类标准,对馆藏单井资料重新定义档号规则、分类标准,用两年时间,完成所有馆藏单井、科研、物化探等资料目录的著录,每一份资料都打印粘贴上标签,实现计算机检索,并在局域网上发布。完成了地质资料的编目,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生产科研人员的查询、借阅和使用,为开展数字化馆藏建设工作打下第一部的基础。
3.2.2 完成部分资料数字化并建立录井图成图系统数据库
东北油气分公司很多历史资料无数字化电子版,特别是完井地质报告和综合录井图,这些是开展地质综合研究的重要资料。为此,从2009年到2012年间,申请成立专业项目组,开展地质资料数字化建设工作,先后完成了1500口井完井报告及录井图的数字化工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录井图数据库(图1),通过录井图数据库,建立了高效的多种技术交流方式集成的平台,方便了录井图数据综合分析和利用,为数字化馆藏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图1 录井图数字成图系统
综合录井图是录井过程中采集到的各项原始地质、工程数据的综合展示,是录井的地质成果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后期开展地质综合研究的重要基础资料,如层位对比与划分、资源量预测、构造分析、生储盖组合划分、油气层评价等,是数字化油田的基石。这些资料通过应用,已经见到了很好的效果。
1)解决了以纸质形式保存到现在的综合录井资料无法有效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地质综合研究的问题。
2)通过对录井图的数字化和建立录井图数据库,建立了高效科学的录井图图形查询和显示平台,提高了录井图数据分析和利用水平。
3)根据入库的录井图数据、测井曲线数据等文件,采用配套的软件,通过浏览器方式,用户按照通用模版或自定义模板,回放显示气测综合图、录井综合图、岩心综合图、油层综合图等图形。
4)通过数据接口为勘探数据库综合系统、开发数据库综合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开展科研应用分析。
3.2.3 完成实物资料清理、扫描并建立岩心图文综合信息系统
2010年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工作,对所有库存岩心、岩屑等进行清点核实,建立实物资料台账及存放信息数据,并结合各井的基本信息,最终形成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图2)。
图2 实物地质资料清理数据系统
岩心扫描工作完成全部库存岩心的扫描和纸质的岩心描述报告录入工作,建立了东北油气分公司岩心图文综合信息系统(图3)。
图3 网络数字化岩心图文综合信息系统
建立岩心网络图文综合信息系统是实现岩心保护和利用完美统一的有效方法。岩心成像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岩心宏观、显微图像的高分辨率采集,运用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数学地质方法,建立网络岩心库,实现了岩心图文资料及相关地质资料的永久性保存、综合管理及处理等功能,并实现注册终端用户对岩心图文资料的网络浏览、编辑和下载综合利用(图4)。
图4 岩心综合图
4 数字化馆藏资料在数字化油田建设中的作用
数字化油田是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等为手段,以安全稳定的信息数据为支撑,全面实现油田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全方位、全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油田的建设大致可分为5个阶段,即数字化阶段、网络化阶段、可视化阶段、自动化阶段、决策智能化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就是数字化阶段,是建立数据标准和数据模型,通过建立大量的专业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将油田企业积累的历史数据和现有的生产、经营管理数据按照一定的标准整理到数据库中。这些数据包括各种资料、档案、文字、图像、语音等信息,可以满足用户的简单查询和分析。因此,建设数字馆藏,是建设数字化油田的基础。无论是勘探数据库、开发数据库,都离不开数字地质资料的支撑,可以说数据是数字化油田的生命。例如,石油勘探一般由野外数据采集、地震资料处理、资料解释3个流程组成,依托高性能计算平台,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完成找储油构造、定井位的重要任务,而支撑这些平台的就是背后海量的地质数据资料。
近几年,我们通过开展对馆藏完井地质报告及附图的数字化工作,既保证了原始资料的安全,又方便对馆藏地质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并能为后续的信息化建设以及科研应用提供内容丰富、质量可靠的信息源。借助对录井综合图、岩心综合图、油层综合图、气测录井图的数据分析,完成相关工作,在实际生产中也已开始应用,极大地方便了科研人员工作。
在2013年对十屋油田的老井复查工作中,科研人员借助录井图成图系统,利用这些已数字化的录井图,进行老油田矿区的单井岩性分析,测井图合成对比等技术,完成了相关储层的技术评价,为储层标定等工作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在项目的岩性对比工作中,科研人员在办公室直接登录岩心图文综合信息系统,调取相关岩心资料,完成相关科研工作。
在解决腰英台油田的高含水、低渗透、递减快的课题中,科研人员在系统中集中提取了腰英台油田所有井的化验分析资料,结合系统的岩性分析等相关功能,完成了课题研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录井图成图系统和岩心图文系统的成功应用,表明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在油田的勘探开发工作中、在数字化油田的建设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 小结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档案数字化资源建设,它涵盖档案资源信息输入、管理、输出三部分的数字化建设工作,因此要抓好纸质资料及数字资料的归档管理(含接收、整理、审核等)、档案馆内各项职能管理(如保管、保护、储存、统计等)、档案资料的综合利用(包括传递、发布、检索、利用等)。在这方面,东北油气分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特别是在资料的数字化和输出两个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下一步要完善软件功能,强化管理部分。
在开展数字地质馆藏建设的同时,要时刻不忘其为数字油田建设支撑的根本,要积极扩展其数据格式应用范围,让数字地质馆藏保障数字化油田的建设。从目前的地质应用分析,其前景是广阔的。
数字地质馆藏建设既要突出油田主营业务的特点,也要突出地质资料数字化的特点,数字馆藏要符合勘探开发、科研生产对地质资料的总体要求,也要符合信息技术的需要,比如数据格式的标准化。数字地质馆藏要与传统档案管理紧密结合,档案馆要与科研生产单位紧密配合,以保证数据资源的完整性、规范性、正确性。要加强软件平台的开发,保持系统的实用性、灵活性、开放性和稳定性,从而达到建设、发展数字地质馆藏,加快数字化油田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于丽娟.国外数字档案馆建设概况[J].中国档案,2003(3).
未来档案数字化发展
随着高校图书馆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图书馆馆藏资源的载体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图书馆正通过将馆藏资源转化为数字数据,利用电子载体作为统一处理和存储的媒介,向信息数字化和数字化全面发展。光盘、硬盘、u盘等电子载体以其巨大的存储容量和优异的存取速度,正在迅速取代传统的纸质媒体,成为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的主流信息载体。此外,除了高校图书馆自身馆藏资源的信息化外,还有大量电子出版物和电子数据的引入。这些以电子载体为存储媒介的数字信息将成为未来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
档案是一种重要的特殊资源,不可再生。一旦损坏,将给国家和单位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档案的安全保管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随着文件保护技术的不断发展,文件的异构备份技术越来越成熟。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它被认为是实现文件长期安全保存的最可靠手段。
国家档案局明确提出,重点要从根本上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完善档案安全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重要文件远程备份的实现。对于所有多组文件或文件副本,至少一组必须存储在不同的位置。对于重要的电子文件,不仅要进行同构备份,还要进行异构备份,并及时转换成缩微胶片或纸质文件,以保证其长期可读性。
在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缩微技术与数字技术(即数模集成技术)紧密结合,将数字技术的优势(即数字传输的快速性、逻辑性和便捷性)与缩微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持久性、真实性和经济性结合起来,并将其纳入现代信息管理的技术轨道。目前,我们正处于信息爆炸的时代。以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和云计算为标志的网络正充斥着社会生活和生产的每一个角落。在我国,档案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档案馆的建设也对未来的档案馆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向更高层次的绿色、智能化、智能化档案馆迈进。
档案数字化加工是传统档案馆的“升级版”,智能档案馆是数字档案馆的“升级版”,或处于更高的层次和阶段。智能档案馆是数字档案馆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体而言,我们正在建设智慧城市,智慧档案馆的全方位服务功能凸显,体现了智慧档案馆的“记忆中心”功能,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作为传统档案馆和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更高层次和阶段,智能档案馆概念的确立及其实际建设迫在眉睫。智慧档案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概念。狭义的智慧档案是指档案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传统档案、新档案内容信息和多元化档案资源中的载体信息。广义而言,智能档案是指涉及所有信息的档案,以及所有数字化的档案
从档案馆的建设范畴来看,绿色档案馆的建设涵盖的领域更多,不仅包括智能档案馆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还包括绿色建筑的研究范畴。随着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和发展,绿色档案馆建设已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绿色档案馆建设的理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遵循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坚固耐用、安全可靠、协调高效的理念。它的目标就像智能档案馆的建设一样,是对档案工作高效发展的有力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本身的作用;最终目标是实现档案的最大社会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馆的服务功能等。从发展目标来看,它们都是加强档案存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文化传播、社会服务等全方位功能的档案信息资源中心。这里,社会服务功能是影响档案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数字档案馆与数字图书馆的区别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
是数字档案馆对于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和原始性的维护是至关重要的,而几乎不存在版权问题;而数字图书馆则相反;二
是数字档案馆的信息提供利用受时效与密级的限制,如档案馆一些内容是不能公开的,数字档案馆将必须分内部网和外部网两个部分,如正在建设中的深圳数字化档案馆就是如此,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授权限度免费查阅网页所提供的档案信息;而相比之下,数字图书馆则没有时效
与密级的限制,开放利用比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