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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1月24日
工程档案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做好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保障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大学或其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承担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应坚持的原则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隐私,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即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便利性、利用性等原则。
第五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系统、综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层层负责、逐级审批、集中管理、分级保密、动态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提高档案信息化利用水平。
第七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长期性、延续性、连续性的原则,保证档案的永久保存,维护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提高档案信息公开水平,便于社会公众和研究者使用。
第二章 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投资、质量检测等方面收集相关资料和档案。
第十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档案目录、档案库房等基础设施,对收集到的大学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标引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档案清单,对档案进行逐级审定,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的电子档案库,确保档案管理信息化。
第三章 保存与利用
第十三条 大学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长期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
关于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及时、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为加强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建设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一)文档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3、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及音像等材料;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的草稿和印本;5、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6、本单位各种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以及各种音像材料;7、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8、本单位及其各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9、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10、本单位的各种介绍信的存根;11、本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二)科档1、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材料;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3、工程环境预测、工程环境调查报告;4、工程设计任务书、计划书;5、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6、工程技术设计文件;7、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8、工程建设和管理文件材料;9、工程竣工文件材料。
第二条不归档的文件1、重份文件;2、事务性文件,如催办文件、接洽工作、索取资料的来往便函和介绍信等;3、抄件、抄批(语)件、只阅不办和参考性的工作;4、文件形成过程中的一般修改稿;5、越级报送而没有办理的文件。
第三条文件归档的要求:1、已经办结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留存。应归档的文件,文书部门每一季度清理一次,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绝密文件办完后应随时归档。2、归档的文件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3、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第四条归档文件的整理:1、归档的文件要按照分类方案和立卷的原则、方法,进行立卷。当年的文件,要在第二年上半年或第三季度整理好。2、卷内文件要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写张号、抄写卷内目录。3、案卷的标题,要准确地反映卷内文件的作者、内容、名称,文字要简练。4、案卷封面各项目要用钢笔(碳素墨水)或手笔抄写,字迹端正、清楚。
5、立好的案卷要以年为单位编制案卷目录。目录里页要有类目索引和整理情况说明。6、建立案卷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把好质量好。
第五条档案的利用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编制一些查考工具(如专题目录、卡片等);2、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确需借阅者,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3、凡借阅档案要说明档案的作者、时间、内容、利用目的和方法,并办理借阅手续。4、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涂改、圈改、拆散、损坏和翻印。5、借阅档案的期限为十至十五天,用完后应及时归还,过期不还者必须申明理由并办理续借手续。6、档案管理人员,每月月初要检查一次调卷登记簿,对到期未还的档案及时催还。归还时要当面点交清楚,并及时放回原处。7、档案人员要努力熟悉"家底",并积极学习和应用电脑新技术检索档案,更好地提供利用。
第六条保密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守国家机密。不该知道的机密,不得打听;知道的机密,不得传播。2、档案必须存放在档案柜里。3、工作完毕,必须将档案文件、机密资料放进档案室。4、卷宗标签和作废的字纸必须放进纸篓内,定期销毁,不准随便乱扔。5、销毁档案必须由二人监销。6、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要采取补救办法。
第七条档案的保管1、永久、长期、短期的档案要单独、分库存放。2、档案检索工具要集中专柜保管,用后及时放回原处。3、保管到期的档案,要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4、档案室是机密重地,非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入内。5、档案柜要编写柜号,::按顺序排列。6、档案室内要保持清洁,每2-3月清扫一次。7、注意防潮、防虫。每天按时开空调机,使档案室经常保持正常的温、湿度。8、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每年要对全部或重点档案逐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档案的安全。9、档案室内配置消防设备,禁止存放易燃物。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第八条档案的统计(每年年底进行)1、案卷数量的统计;2、检索工具的统计(目录、专题、卡片等);3、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件数、人数);4、当年收进和移出文件数量的统计。
第九条档案的移交向上级单位移交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编造移交清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在清册上签字。第十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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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是为适应集团新的组织架构,明确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_百度百科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加强方法
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辛勤结晶,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建筑实体的真实写照,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项科技信息类技术成果。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加强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特点
(1)综合性技术。
技术的综合性是工程档案突出的特点,城市建设是一种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的社会活动,在某一个单项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有许多环节,这些环节中各自有其不同的步骤和内容,它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每个环节的任务,都由不同单位,采取不同的技术措施完成的,因此,工程档案具有综合性强的特点。
(2)记录内容的专业性和多样性。
工程档案由该项工程专业文件构成,每个环节的文件都按照专业特点和自身固有的规律联系在一起,工程档案记录形式也是丰富多样: 一种是文字、图纸等纸质载体和照片、录音、录像等胶片、磁盘、磁带、光盘等载体;一种是微缩品工程档案,记录介质为胶片载体,还有一种是电子工程档案,以磁盘、光盘为记录载体,除此之外,工程档案中尚有由木质材料、金属材料、塑料材料等制作的模型,以及实物,这是工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记录形式,这充分反映了工程档案记录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难以用各种载体来概括,用各种记录形式来表述更为确切。
(3)管理的动态性。
城市建设管理是动态的,城市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城市工程档案的形成和废除也应是动态的,城市在变化,新的工程在兴建,旧的建筑物不断退出历史舞台,近年来,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数量增多,新的工程档案不断补充,变更、完善,废弃拆除的工程档案应不断销毁,保持档案的动态性,尤其是地下管线和相关的地下建筑物,更应保持现状以保证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为满足动态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拆除和废弃的建设工程应及时注销,工程档案应及时处理,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和工程档案保管部门紧密配合。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作用
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辛勤结晶,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建筑实体的真实写照,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项科技信息类技术成果。它与建筑实体具有同等的实用价值,工程档案可以对以后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发挥作用,对工程的维修、改建、扩建、恢复等工作提供真实的依据。随着工程建设时间的推移,熟知工程建设情况的人会逐渐减少,比如,当工程要改、扩建,首要的以工程的设计文件为基础,如基础设计,结构设计等基本技术数据为改、扩建工程设计的基础,当工程意外破坏、拆除等,要恢复重建时,工程档案是唯一可靠依据。工程档案是为本工程管理、维修、改建、扩建、恢复等工作提供依据,是一项最重要的作用。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强思想意识。
一切工作的根源在于改变思想,端正态度。长期以来,档案管理意识不强,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对档案宣传力度不强,工程队伍流动性大,人员不稳定,没有档案专职人员,使档案资料管理无序,资料流向不清,工程及各建设部门缺乏相互沟通交流,档案职责不落实,往往是重建设,轻管理,在工程完工时,才开始应付整理,为此,应该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制教育工作。
(2)配备专业技术人才。
人才需求和配备问题是工程档案事业发展中非常现实,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实践证明,哪里配备相当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哪里的工作就做得好。做为一个合格的工程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素质: 1)工程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热爱档案工作;2)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要人人知晓工程档案的法律法规,使大家都懂得以法治档,依法办事,每个参建人员都应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3)工程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方面。工程档案内容广泛,专业性强,档案人员必须熟悉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更要了解规划、土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图纸会审、工程质量检验等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档案工作需要的不是精通某一专业的“专才”,而应是知识面广,思想活跃,工作能力强的人。
(3)严格执行工程档案与工程竣工同步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
工程档案是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尤其是工程质量事故检测的依据。工程施工时应按施工图施工,从施工记录、施工实验记录,建设材料的选择,工程检查验收,质量评定等方面予以体现。工程文件、竣工图是施工质量的真实记录,当然这也是审定工程质量,判断工程事故的依据,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定要严格审核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齐全真实,是否有缺、漏现象,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归档。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有关法规,把好竣工验收关,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
(4)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网络。
在建设初期应把参与建设的各单位组织起来,建立工程档案编报工作网,工程档案主管部门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工程档案编制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协调问题,编报网络可组织开展一些有益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加强联系,取长补短。
(5)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组织检查机构, 配备人员,,组织监督,检查,按程序办,认真负责对那些不按规定移交工程档案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应随时提出意见和批评,限期改正,确实起到监督检查的督促作用。
(6)加强工程档案开发利用。
工程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只有等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只有同城市建设的利用需要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其客观存在的价值。对收集来的工程档案,如果只反它们堆积起来,放在库房里,锁在柜子里,使档案处于“静止”状态,它的价值再大也发挥不出来,为了使档案从静止状态进入运动状态,为使档案客观存在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必须通过利用工作,所以档案部门必须自学地大力开发工程资源,通过提供档案信息为城市建设服务,沟通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活动之间的联系,这样才能真正有所作为,真正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所以提供利用是整个工程档案工作中最富有活力的一个环节。
结 语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反映工程建设项目的真实面貌,是城市建设的历史记录,也是研究建设历史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工程档案这个科技成果,进行总结经验,技术交流,可以大大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水平。我们作为一名档案管理工作者,应该不断总结和提高工作技能,真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服务社会。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基本信息
GB/T标准编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14
总 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3.1 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4 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承包商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本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7.1设计变更制度7.1.1 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7.1.3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7.1.4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7.1.5 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7.2签证管理制度7.2.1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7.2.2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7.2.5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7.2.7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8.4竣工图编制费用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