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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5年01月12日
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文书档案工作的起始环节,文书档案整理标准和要求中,凡是立档单位在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属收集的范围。
1、收集的要求:
(1)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并符合长久保管的质量要求。
(2)文件材料应当精练准确,并反映立档单位的主要职能。
(3)档案机构要加强对收集工作的监督指导。
(4)及时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2.收集的方法:
(1)严格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2)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零散文件的收集。
(3)明确具体人员职责,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4)做好平时收集工作。
3.收集的范围和重点:
文件材料收集的范围和归档范围是一致的,重点是本机关自己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上下级机关和其它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有密切联系的文件材料。
(1)立档单位要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制度,有完整的收文登记本、发文登记本、印章登记本,依据归档范围,收集所登记的“红头文件”的归档。
(2)检查本单位在年度工作中产生的“白头文件”材料是否收集归档。
如①会议材料:本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材料(总结、计划)、表彰材料,专业会议材料,代表发言材料;本单位在上级工作会议上发言、汇报、经验材料、典型材料、交流或发表论文、考察报告。
②综合材料:会议记录本(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各类花名册、登记簿(干部职工、党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花名册及主要业务工作登记簿);年报表(业务、党员、人事劳资等各种统计报表);各种介绍信及存根(党团组织关系、干部调动、行政事务等)、协议、合同等。
(3)不论“红头文件”还是“白头文件”都是本单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属于立档单位应收集的范围(参见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订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
1、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
立档单位依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依照此范围,剔除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剩下的就是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进行归档。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①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②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③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④其他对本机关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①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②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③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④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2、判断是否“归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以文件材料为主,不是“有收必归”。
如收到的简报、书刊、文件汇编等,属于经验交流、介绍情况、供工作参考的,不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内容的,应作为资料保存,不属于归档文件的范围。
(2)以文件材料价值为主,不是“有文必档”。
确实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一定要剔除,不归档.
(3)归与不归,不能只看有无红字版头和文号。
本机关的会议记录、花名册、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虽无红字版头、文号,但是必须归档;内容为联系一般行政事务、购买小规模物品的文件,虽有红字班头、文号,也不一定归档。
(4)以本机关为主,不是“外机关都不要”。
外机关发来的文件,反映本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有相关联系的,也需要归档。
(5)要注意宏观文件,也要注意微观文件材料。
宏观文件材料是指全面性的方针政策性文件材料,微观文件材料是指反映具体情况和问题的文件材料。
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后面简称《规则》)中的几个概念、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
(1)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2)件即归档文件的整理的计算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同时还要重点注意以下具体情况对“件”的界定:
①正文、附件为一件;
②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
③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④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⑤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
⑥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
⑦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
⑧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
⑨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
⑩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
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3)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
①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②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③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④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